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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四个“点对点”提升信访工作质效

来源于:嵩明县

发布时间:2021-02-22 16:50:45

编辑:嵩明—王瑞华

“县纪委县监委信访室于11月10日转由你们承办的信访件距离规定办结期限还有不到两周的时间,请你们抓紧时间办理,并将报批后的处置结果提请下星期召开的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专题会议研究,会议研究同意处置意见后请及时做好答复反馈工作……”

“好的,我们已经完成调查取证等工作,这几天正在抓紧撰写初核报告,我们一定按时提请专题会议研究……”

 近日,针对一件即将到期的转办要结果信访件,嵩明县纪委监委信访室采用“点对点”跟踪督办方式,督促负责承办信访件的街道纪工委加快处置进度。

2020年来,嵩明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纪委监委关于信访举报工作的部署要求,认真对照《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等规定,通过“点对点”排查梳理、“点对点”包案督办、“点对点”跟踪督办、“点对点”业务培训等措施,抓实转办交办信访件的“线上+线下”动态“闭环”管理,高效推进信访举报工作高质高效开展。2020年,县纪委县监委共转办449件检举控告类信访件,截至目前,已办结371件,正在办理78件,办结率82.62%,办结率同比上升3.67%。

“点对点”梳理排查,确保底数清楚。县纪委县监委信访室定期或不定期对转办交办到3镇两街道、5个纪检监察室和11个派驻机构的信访件采取面对面、“点对点”方式,帮助指导承办部门对承办的信访件进行全面梳理、分类汇总、建立台账,做到“一信一卷”、动态管理。同时,对重复信访问题的起因、涉及责任主体等内容进行分析研判,提出及时答复反馈、限时包案督办、复查复核等意见建议。确保转办信访件数字准、底子清、情况明。

“点对点”跟踪督办,严格依规处置。为提升转办交办信访件的处置质效,由信访室联合案件监督管理室对转办交办件实行“点对点”记账督办、跟踪问效。对期限内转办交办件,适时采取电话催办方式,对办理进展情况进行适时跟踪;对即将到期的信访问题线索,采取现场督办等方式,由信访室到承办部门进行实地督办;对逾期未办结的信访件,下发督办通知,督促承办部门限期办结,并由承办部门及时做出说明;承办部门未在规定时间做出合理说明的,由县纪委监委相关领导对承办部门相关同志进行约谈。

“点对点”培训指导,强化业务提升。开设“业务学习课堂”,组织信访件承办部门集中学习《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云南省纪委省监委机关信访举报工作规程(试行)等知识,引导纪检监察干部逐条研读、精准掌握、深入领会。同时,针对镇(街道)纪(工)委信访台账不规范、信访报表报送不及时、线索处置情况报告撰写不规范等问题,由各分管联系纪检室深入到镇(街道)纪(工)委、派驻机构,采取查看卷宗资料、参与信访初核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点对点”培训指导,不断强化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信访业务水平。(陈敏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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