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石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石林县监察委员会

石林县纪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1-02-18 10:40    发布来源: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担当新使命 展现新作为

为谱写石林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石林彝族自治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1年2月9日)

张 晖

同志们: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石林彝族自治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六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市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和县委十二届八次全会部署,总结2020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1年任务。县委对这次全会十分重视,县委常委会会议专题进行了研究,陈瑞斌书记刚才作了讲话。我们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担当新使命,展现新作为,为谱写石林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强保障。

一、 坚持稳中求进、坚定稳妥,2020年全县纪检监察工作扎实推进

2020年,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一体推进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监督执纪执法,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纪检监察“三项改革”,坚决肃清白恩培、仇和特别是秦光荣流毒影响,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践行“两个维护”。坚持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先后15次召开县纪委常委会会议、11次组织机关干部,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上级党委、纪委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聚焦“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打好“三大攻坚战”、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打造国际知名旅游目的地、建设现代特色农业基地等强化政治监督,党纪处分10人、问责19人、责任提醒谈话287人。自觉服从服务于疫情防控工作大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典型问题出“重手”、“快手”,一般性问题主要以提醒、警示和教育为主,开展疫情防控专项监督检查43次,发现问题612个,党纪处分7人、问责13人、责任提醒谈话137人,督促各级党组织抓紧抓实抓细抗疫情、稳经济、谋发展各项工作。紧贴党中央部署,把政治监督融入专项督查、专项整治中,开展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农村乱占耕地、毁林种植破坏森林资源问题专项督查,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领导干部违规借贷问题、煤炭资源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发现问题60个,处理36人。坚持从政治上分析问题、监督执纪执法首先从政治纪律查起,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4件8人。

(二)聚焦首要职责,提高监督效能。推动“两个责任”贯通融合,组织乡镇(街道)、园区党(工)委向县委专题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协助县委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对考核为基本合格的4家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查处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27个,问责党组织13个、干部26人。强化“常态化、近距离、可视化、规范化”的精准监督,提高与监督对象的见面率、面谈率,开展面询23人、“蹲点式”监督35人次、“体验式”监督4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283个。探索“互联网+监督”,建成使用检举举报平台处置子平台和覆盖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街道)的检举举报平台基层版,优化升级互联网+“两个责任”监督管理系统,以大数据助力精准监督。深化政治巡察和巡视巡察整改,组建22个巡察组对120个党组织开展巡察,发现问题1184个、问题线索141件,在全国县(市)区率先建立巡察机构与纪检机关组织部门宣传部门巡视巡察整改督查督办联动机制。抓好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交出一份质量高、成色足的答卷。推动监督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妥善运用“四种形态”处理260人次,第一种形态、第四种形态分别占比61.2%、13.5%,监督工作从“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深化拓展。

(三)坚持“三不”一体,坚决惩治腐败。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突出重点削减存量、零容忍遏制增量,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380件,处置问题线索230件,立案131件,结案91件,党纪政务处分89人。严肃查处了云南建投十五公司原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涉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贪污、滥用职权、行贿案,南门社区村组干部骗取拆迁补偿款679万元案,县疾控中心违规发放津补贴215万元案等一批有影响的案件,震慑了腐败分子,教育了党员干部。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深化以案促教、以案促改、以案促建,通报典型案例14批28起68人次,下发纪律检查和监察建议24份,督促有关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在鹿阜街道阿乌村打造“全市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在武庙打造去思碑、遗臭碑“双碑”廉洁文化园地,持续深入开展“肃流毒、除影响、清源头、树正气”专项行动,在全县推进警示教育和家风家教“三个一”系列活动,组织全县5000余名党员干部观看《政治掮客苏洪波》《围猎:行贿者说》《清流毒—云南在行动》等警示片。

(四)深化专项治理,维护群众利益。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排查、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202件,党纪政务处分25人、问责42人、责任提醒谈话202人,通报曝光12批118人次。在全市率先开展村社“提级监督”,聚焦村社“三资”管理、惠农政策落实、基层干部作风等8个方面,采取明察暗访、“蹲点式”监督等方式,对村社“小微权力”开展“提级监督”,共发现和解决问题63个。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健全完善组织领导、协同办案、线索研判、直查快处、督查督办、举报奖励、防范预警七项工作机制,全面开展问题线索清理起底,发出纪检监察建议27份,督促推进“六清”行动,根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深入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聚焦教育、医疗等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查处问题32个,党纪政务处分32人、问责31人。

(五)持续纠治“四风”,弘扬正气新风。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坚持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开展明察暗访11次,发现问题96个,处理36人,通报曝光13人,释放了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印发《关于加强监督执纪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通知》,狠刹餐饮浪费之风。深入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查处空泛表态、敷衍塞责、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等问题,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0件,处理38人。严肃查处在重大改革、重要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问题56个,问责101人。大力提振干部精气神,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出台实施《查处诬告陷害信访举报为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暂行办法》,为19名干部澄清了举报失实问题。

(六)强化自身建设,打造过硬铁军。突出政治建设,坚持不懈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带头旗帜鲜明讲政治,自觉坚定把“两个维护”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始终,把对党忠诚作为工作的首要政治原则、队伍的首要政治本色、干部的首要政治品质。注重能力建设,持续深化全员学习、全员培训、全员考试、全员大练兵,开展“工作复盘”,举办政治理论、业务技能、纪律作风等培训班20期,强化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和专业训练。从严自我监督,出台《石林县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实施细则》,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全市首家挂牌成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坚持刀刃向内,处置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3件3人。

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经过全县上下共同努力,石林县纪检监察工作迈出新步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县纪委监委继2017年荣获“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2018年荣获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2019年荣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后,2020年县纪委监委机关党支部被省委组织部命名为“规范化建设示范党支部”,毕贵林同志被评为“2019—2020年度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办案能手”,执纪审查监察调查、纪检监察信息、反腐倡廉宣传报道等工作均排名全市前列。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看到,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一是少数党组织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识不深、重视不够,履行责任、传导压力不到位。二是一些领域违纪违法案件仍然易发多发,腐败存量还未清底,增量仍有发生。三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在一些党员干部身上依然存在,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屡禁不止。四是少数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素质、职业素养、履职能力和纪律作风还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等。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实践,我们深刻认识到,持续推动石林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在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政策策略、方法举措等方面不断深化规律性认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纪检监察机关忠诚履职之本,必须长期坚持、深化运用;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政治立场,是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价值取向,必须始终坚守、自觉践行;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是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经验,必须精准把握、贯通运用;规范化法治化是纪检监察机关忠实履行职责使命的关键所在,必须持续推进、带头遵循。

二、 把握“严”的主基调,做实做细2021年工作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也是我们党成立100周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有力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围绕现代化建设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十四五”开好局、谱写石林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制定“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县委十二届八次全会为我们做好今年和“十四五”乃至更长一个时期的工作理清了思路、明确了目标任务。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反腐败斗争、净化政治生态作为所有工作的“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找准服务保障现代化建设的结合点着力点,尽职尽责做好正风肃纪反腐各项工作,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以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保障和促进石林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突出政治监督,更加坚定自觉践行“两个维护”

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健全县纪委常委会集体学习制度,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聚焦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强化思想武装,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同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贯通起来,同回顾总结纪检监察工作光辉历程和优良传统联系起来,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带着感情自觉学、带着责任经常学、带着思考反复学,坚决把这一光辉思想融入血液、铸入灵魂、化为行动,进一步增强“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坚定性。

坚守政治监督根本定位。认真贯彻执行省纪委监委《政治监督工作指引》,着力纠正政治偏差,进一步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防止落实“两个维护”标签化、口号化问题。健全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督查问责机制,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守住安全发展底线等重大决策,围绕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坚持扩大内需战略基点等重点任务,围绕解决好“三农”问题、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等部署要求,围绕云南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昆明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石林打造国际知名旅游目的地、建设现代特色农业基地等目标任务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各级党组织自觉同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精神对表对标,凝心聚力做好应变局、育先机、开新局、谋复兴各项工作。以强烈的政治担当抓好中央巡视云南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加强对省委第十一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确保反馈问题改到位、改彻底,以实际行动体现“两个维护”。将政治监督与审查调查深度融合,审理处置违纪违法案件把违反政治纪律问题放在首位。

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从基础制度严起,从日常规范抓起,修订完善石林县落实“两个责任”“1+7”制度,推动各级党组织切实肩负起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纪检监察机关切实落实监督责任,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建立完善政治生态分析评估、政治素质“画像”等制度,向县委定期报送《廉情动态》,推动政治生态分析研判规范化、常态化。从严从实加强对县、乡党委和村级组织换届工作监督,严把选人用人关,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必查”要求,过细过硬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严明换届纪律,严肃查处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等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二)加强统筹协同,不断增强监督治理效能

推动各类监督贯通融合。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不断健全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的制度机制,积极探索实践党内监督与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协调贯通的方法和路径,实现信息互通、力量互融、措施互助、成果互享,形成监督合力。认真落实党中央和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确定的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任务,加强派驻机构队伍建设,有序推进县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改革的制度配套,完善监察权力运行机制,把所有党员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置于严密监督之下。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关键环节,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派驻机构的领导。突出“专项工作报告”的定位,坚持自上而下,依法依规、稳妥有序做好县监委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加强对“关键少数”的监督。抓住监督的要害和关键,加强对同级党委和下级党组织的监督。健全完善《石林彝族自治县乡科级党政正职监督办法》,加强对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监督。坚持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党委(党组)书记向县委专题报告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制度,探索实践上级纪委同下级党委班子成员集体谈话、上一级纪委书记定期与下一级党委书记谈话等监督方式,督促“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充分履行职责。发挥民主生活会对“一把手”的监督作用,督促各级党组织“一把手”带头在民主生活会上将个人重大事项、群众反映、巡视巡察反馈、组织约谈函询等事项以及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等情况作出说明,着力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

做深做实日常监督。把监督挺在前面,关口前移、抓早抓小,完善和运用好“蹲点式”调研、“体验式”监督等做法,进一步增强监督的随机性、经常化,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监督于问题未发之时,让干部感受到监督、习惯被监督,让群众知道监督、参与监督。深入实施《石林县纪委县监委监督工作分色管理办法》,推动日常监督量化、实化、具体化,注重利用信息化手段、依托大数据精准科学监督,提升监督质效。紧盯发现的问题不放,通过从严查处、督促整改、跟踪回访等方式,推动问题解决,让监督“长牙”“带电”。

充分发挥巡察利剑和联系群众纽带作用。坚守政治巡察定位,重点围绕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实施“十四五”规划、执行换届纪律等加强政治监督,适时开展巡察“回头看”。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意见》,推进巡视巡察深度融合、上下贯通。建立健全巡察整改促进机制、评估机制,压实党委(党组)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县委《关于建立巡察机构与纪检机关组织部门宣传部门巡视巡察整改督查督办联动机制的通知》,落实落细整改日常监督,推动巡察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坚持把群众路线贯穿巡察工作全过程,和群众面对面了解情况、零距离听取意见建议,拓宽群众反映问题渠道,推动短平快方式解决问题。

(三)推进作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环境

更严更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刻把握作风建设规律,通过抓具体、抓细节、抓重点、抓难点,对违规违纪问题坚决查处,对巡察、信访和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专项处置。围绕省委巡视反馈意见,集中整治违规同城接待、村级基层组织违规吃喝等突出问题;针对“四风”隐形变异问题,坚决纠治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转入“地下”的吃喝歪风等,坚决防反弹回潮、防隐形变异、防疲劳厌战。把监督节约粮食、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为重要任务,坚决遏制公款消费中的违规违纪违法现象。督促有关职能部门细化规定,健全完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效机制。

深化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抓起、改起,对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等突出问题,特别是搞“包装式”落实、“标签式”落实、“洒水式”落实、“一刀切式”落实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表现,盯住不放、精准施治。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苗头性问题及早提醒、及时制止,对失职渎职、工作不力的严肃问责,对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造成严重后果的反面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推动建立健全完善基层减负长效机制,巩固拓展治理文山会海、优化改进督查检查考核等成果。

加强对敢担当善作为干部的保护激励。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把监督挺在前面,在“治未病”上积极作为。认真落实《石林彝族自治县关于激励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防错容错纠错办法》,坚持“三个区分开来”,该纠错的及时纠错、能容错的坚决容错。严格执行石林县《关于查处诬告陷害信访举报为党员干部澄清正名的暂行办法》,为敢于担当者撑腰鼓劲。制定受处分人员跟踪回访办法,常态化做好跟踪回访工作,思想上教育、心理上疏导、生活上帮助;对处分影响期结束后表现好的,该肯定的肯定,该任用的向县委提出建议。

(四)坚守执纪为民,保障惠民富民、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

巩固发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成果。坚持把推动问题整改作为深化扶贫领域专项治理的切入点,综合运用督办督查、通报曝光、约谈问责等工作手段,强化对脱贫攻坚普查和脱贫人口“回头看”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持续推进村(社区)集体提级监督工作,发挥好基层党组织、乡镇(街道)纪(工)委和派出监察室、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等作用。针对扶贫领域案件暴露的体制机制问题,督促职能部门制定“小微权力”清单、推进村一级公权力运行规范化制度化,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完善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治理机制,深入整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查处贪污侵占、吃拿卡要等行为,坚决惩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加大典型案件督查督办、直查直办和通报曝光力度,对问题频发多发、工作失职失责的从严追责问责,对性质恶劣、纠而又犯的从严从重处理,让人民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五)深化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坚决惩治腐败。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聚焦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和环节,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国企改革、公共资源交易、科研管理等方面的腐败问题,以及“雅贿”、“影子股东”等隐性腐败。深化金融领域、国有企业和政法系统反腐败工作,高度关注年轻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探索推行行贿人“黑名单”制度。按照“八个坚决肃清”要求,彻底肃清秦光荣等流毒影响,持续净化政治生态。

提升办案效率质量。严格执行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监委领导为主的规定,完善审查调查“1+1+N+X”联动机制和健全“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制度机制。坚持用事实和证据说话,从严落实纪律审查、监察调查和刑事审判等实体性要求和程序性规范,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于各项工作始终。以《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为遵循,严格落实启动、调查、报告、审批、实施等问责程序,对问责依据是否规范、问责执行是否到位等关键环节,不定期开展自查自纠、交叉检查、随机抽查,及时纠偏纠错,确保问责精准、规范。建立健全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和案件质量责任制,全力打造铁案工程。坚持公正文明办案,突出“走读式”谈话安全和留置场所安全,健全安全风险整体防控制度,加强留置陪护队伍教育管理。

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把握“惩、治、防”的辩证统一关系,建立健全以案改治理、以案改监督、以案改制度、以案改作风的工作机制,打造发现问题、处置问题和促进整改的完整闭环,发挥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作用。对个性化问题,注重研究分析症结所在,有针对性地向相关地方和单位发出纪检监察建议,督促补齐制度短板,堵塞监管漏洞。对全县一定范围内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及时开展专项检查、集中整治,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一个领域一个领域治理。加大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做到见人、见事、见细节。用好用足案件资源活教材,制作震慑力大、针对性强、“代入感”深的忏悔录、警示片,以案说纪说法,让党员干部受到触动、警醒、知止。

实施“清廉石林”建设。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大力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集成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规则、清廉纪律、清廉文化等要素,在全县推进清廉机关、清廉企业、清廉村居、清廉学校、清廉医院等“清廉单元”建设,加强鹿阜街道阿乌村“全市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石林“双碑”廉洁文化园地建设,示范带动“清廉石林”建设全域推进、全面共进。实施“清源工程”,规范政商关系,推进对社会中介组织、各领域招投标行为等专项整治。注重领导干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积极开展群众性廉政文化宣传教育,努力在全社会形成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价值取向。

(六)坚持从严从实,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队伍

锤炼过硬政治品格。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守忠诚干净担当政治品格,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提高政治判断力,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坚持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提高政治领悟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高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政治能力,始终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思考和谋划纪检监察工作。提高政治执行力,时时、处处、事事讲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在践行“两个维护”中走在前面、做表率。

锻造过硬业务能力。坚持边学习、边调研、边工作、边总结,不断深化对纪检监察工作的规律性认识。持续强化业务培训,精准实施专业化培训,按需设置培训内容,丰富拓展培训方式,增强培训实效。强化“实战练兵”“以干代练”,推进案例复盘辨析常态化制度化,有计划地安排新进机关的干部、年轻干部参与接访,到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察、审理等工作中实践锻炼,全面提升履职能力。坚持好干部标准,把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不断健全干部培养选拔考核评价体系,大力提拔重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提前部署谋划换届工作,选优配强县乡纪委领导班子,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领导和指导。

磨砺过硬纪律作风。持续加强源头管控,以制度管理、流程管理、清单管理为抓手,进一步建章立制、再造流程,以更高的标准和要求推动管理规范化、法治化。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探索制定监督约束纪检监察干部行为的负面清单和责任追究清单,开展“知纪明规懂法”教育活动,确保严格按照权限、规则和程序履行职责。充分发挥机关党总支、干部监督室作用,有针对性地教育管理监督纪检监察干部,既管“工作圈”,也管“生活圈”“社交圈”。压实班子、分管领导、部门领导责任,带领督促纪检监察干部坚决改进工作作风,全面提升工作效率。强化正向激励,健全完善干部关爱机制,严格落实中央纪委《关于为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纪检监察干部予以澄清正名的实施意见》,调动和保护干部担当作为的积极性。经常打扫庭院、清理门户,坚决查处滥用职权、干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等违纪违法问题,坚决防止家人、亲属利用纪检监察干部影响力谋取私利,持续整治“灯下黑”,建设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同志们,新时代呼唤新担当,新使命引领新作为。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守使命担当,忠诚履行职责,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谱写石林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的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名词解释

1.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即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2. 扫黑除恶“六清”行动  即开展“线索清仓”“逃犯清零”“案件清结”“伞网清除”“黑财清底”“行业清源”六项行动。

3. 审查调查“1+1+N+X”联动机制  即成建制整合机关纪检监察室和派驻机构、各乡镇(街道)纪(工)委的工作资源和人员力量,实现“多兵种联合作战”。

4. “单元制”监督 即建立“力量统一调配、信息资源共享、节奏同频共振”的监督工作联动协作机制,以单元组为单位开展交叉、滚动式的监督检查,有效破解熟人监督难题。

5. “体验式”监督  即纪检监察干部亲临体验,对监督对象进行近距离、可视化、可感知的监督,发现并处理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行政审批过程中存在的症结和问题。

6. “蹲点式”监督  即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带着问题找症结,前移关口抓监督,主动下沉到联系地区、部门和单位调研,通过谈心谈话,进行常态化、近距离、可视化、多角度精准监督,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教育和提出工作要求,对领导干部进行“政治体检”“政治保健”。

7. 三个区分开来  即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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