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寻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寻甸县监察委员会

关于印发中共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工作报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04 15:18    发布来源: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中共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文件

寻纪发〔2020〕18号

关于印发中共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工作报告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园区)纪委(纪工委),县纪委各派驻纪检组,机关各室(部):

中共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于2020年12月28日召开。会上,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郭松同志代表县纪委常委会书面作了题为《 认真践行纪检初心 忠诚履行职责使命 扎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工作报告。现将报告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学习贯彻,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全面完成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

中共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12月29日


认真践行纪检初心 忠诚履行职责使命

扎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中共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向县第十二次党代会第六次全体会议的工作报告

郭 松

(2020年12月28日)

各位代表,同志们:

现将中共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一年来的工作情况向县第十二次党代会第六次全体会议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在市纪委市监委和寻甸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纪检监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中央、省、市纪委和县委的部署要求,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持统筹兼顾,有效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冲击和挑战,全力推进监督执纪问责和监察调查处置,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纪检监察工作扎实有序、稳中有进,向高质量发展迈出了坚实步伐。

(一)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坚定自觉地做到“两个维护”

强化理论学习。始终把政治理论学习放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局、纪检监察工作大局的高度来部署,坚持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和根本工作原则。不断建立完善学习常态化制度,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及周例会等形式,把党章党纪党规、监察法及党中央、省、市重要文件、典型案例通报等列入重点学习内容。共向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10次,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9次,例会学习18次,通报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的典型案例12批次,纪检监察干部党性意识显著增强、理想信念更加坚定。

强化政治担当。坚决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健全完善问题线索分析研判、督办等常态化长效工作机制,持续抓好线索排查处置工作。及时开展煤炭资源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紧盯全县煤炭领域涉及的重点地区、重点企业以及重点审批监管职能部门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失职渎职等问题开展监督检查。深入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对人防系统资金使用管理、项目建设等情况开展“大排查”“大起底”,深挖细查隐藏在业务工作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着力加强对全县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监督检查,对整治工作实施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坚决查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着力强化对全县打击整治毁林种植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监督检查。扎实有序开展制止餐饮浪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等监督检查。发现并处置各类问题线索45个,移送公安机关侦办4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人,问责处理2人,约谈12人,批评教育9人,提醒谈话3人,督促完善制度7个,以有力的监督推动落实“两个维护”。

(二)认真履行协助职责,坚决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坚守职责定位,忠实履行责任,主动为县委主体作用发挥提供有效载体,当好参谋助手,积极向县委提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点工作、重要举措和具体建议。组织召开全县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向县委专题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会,组织10个县直部门对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及统战工作、意识形态工作等17个方面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及分析评述,认真梳理汇总形成清单报县委当场点评,反馈整改,为县委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提供有力支撑和重要依据。制发《寻甸县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方案》,加强“线上+线下”监督检查,督促各责任单位“照单履职”。抓好全县各责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对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任务分解及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成立13个检查考核组,县委常委带队对全县74家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考核。抓好市委反馈寻甸县委2020年落实主体责任存在问题、市廉责办反馈寻甸县2019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存在问题的整改。

(三)聚焦监督第一职责,全面提升监督工作质量效能

坚持探索创新,在监督方式上取得新突破。实行清单式监督,将各部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等作为监督重点,对监督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形成“监督检查工作清单”,由派驻纪检监察组照单监督、对标检查。开展监督检查120余次,发现问题41个,批评教育54人,问责2人,党纪政务处分10人,以“嵌入式”监督不断传导工作压力,督促公职人员履职尽责。开展交叉式监督,聚焦“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将16个乡镇(街道)纪(工)委分组,按照“地域相邻、基础相近、便于工作、适时调整”原则,以发现及处置问题线索、查找纪律作风问题及督促同级党(工)委目标任务分解等履职情况为重点,每月相互之间开展交叉检查。县纪委县监委每月对乡镇(街道)纪(工)委履职及交叉检查情况进行再监督再检查,发现并整改问题337个,积极构建监督“闭环”体系,压紧压实监督责任。试点提级式监督,严格按照“资金、项目到哪里,监督就跟到哪里”工作要求,紧盯村委“四议两公开”及扶贫资金拨付、使用和项目实施等重点工作,选取5个乡镇(街道)试点纪(工)委直接对村(社区)进行提级监督。发现并整改问题121个,党纪处分2人,问责2人,批评教育23人。试点工作成效明显,经验做法获全市交流,监督触角不断延伸,监督职能不断深化,有效破解基层熟人监督难题。

坚持精准发力,在日常监督上取得新进展。抓好“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监督,以列席被监督单位党委(党组)会议,结合个别访谈、查阅会议记录和财务账册等形式,对各单位党委(党组)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着力发现和纠治业务工作背后的纪律作风问题。参与监督单位“三重一大”决策会议222次,发现并反馈整改问题42个,不断强化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推动实现依法用权、公正用权、廉洁用权。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强化日常教育监督,对提拔交流使用的6批次326名领导干部开展集体廉政谈话;对任重要岗位的30名党政主要领导进行面对面廉政提醒;对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提醒谈话211人次;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对本单位干部慢作为、不作为等履职不到位问题提醒谈话150余人次;对在审查调查中发现的问题轻微、未产生后果或者危害不大的100余名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或诫勉谈话,做到早提醒、常教育、早预防,及时纠正偏差,最大限度防止干部出问题。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治“四风”,深化运用“单元制”监督、“蹲点式”监督等方式,紧盯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重点对干部职工在岗情况、履职尽责情况及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公款吃喝等纪律作风问题开展监督检查,从严查处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开展监督检查103次,检查单位213个,发现问题25个,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3个26人;查处“四风”问题14个36人,批评教育6人,问责18人,党纪政务处分18人。党风政风持续好转。严把党风廉政审查关,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责,严把党员干部政治关、廉洁关、纪律关、作风关。加强分析研判,客观严谨评价干部廉洁情况,对廉政审查对象执行政治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群众信访举报及审查调查等情况逐项审查,严格出具廉政审查意见。审查1300余人次,回复审查意见120份,提出暂缓意见116人次、否定意见48人次,有效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使用”等情况发生。

坚持问题导向,在专项监督上取得新成效。立足职能职责,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中心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监督,成立专项督查组,对疫情防控目标任务进行分解,形成监督检查清单,各专项督查组“按图施工”,照单履职。发现问题线索30个,问责2人、批评教育33人,下发督办通知1期、督查通报9期、督查建议书5期,以精准有效的监督压紧压实防控责任。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坚持“一年两例会”制度,加强对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的分析研判及通报,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坚持扶贫领域监督执纪“月通报”“红白榜”制度,对各单位(部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重要数量及质量指标进行量化排名,不断传导工作压力。组织对全县脱贫攻坚自检自查、清查摸底、普查迎检等重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围绕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对云南省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等16次各级各类巡视督查检查及互检自查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查处扶贫领域问题197个,批评教育198人,问责处理19人,党纪政务处分48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27批86起149人,约谈工作推进不力的纪检监察干部13人,下发工作预警通知14份,以强有力监督执纪问责助力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从严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借贷专项整治,组织全县副科级以上及相当层次职级的干部等对党的十八大以后发生或延续的,影响领导干部公正执行公务、廉洁行使职权的借贷行为进行全面自查自纠、核查整治及整改落实,上交《自查报告表》1912份,发现违规借贷问题1个,党纪处分1人,约谈1人,进一步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着力强化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责任落实监督检查,将全县爱国卫生 “7个专项行动”责任单位工作落实情况纳入监督检查重点,细化分解监督内容,形成工作清单,每月对标对表开展监督检查。检查责任单位44个、访谈322人,发现并反馈整改问题198个,提醒谈话30人,以有力的监督促进专项工作责任落实。重点加强村(社区)换届风气督查,深入基层一线,采取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座谈访谈等方式,对全县村(社区)换届风气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掌握情况、发现问题。检查16个乡镇(街道)148个村(社区),访谈党员干部467人、群众209人,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83个,提醒谈话2人,以“零容忍”态度做好换届监督检查,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四)加大审查调查力度,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坚持反腐败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强化问题线索办理全程监督。明确问题线索处置时限,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督办,有效提高案件办理效率。向承办部门发出督办通知6份,预警提示函6份;对4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提醒约谈。

加强问题线索办理审核。成立案件办理审核工作小组,对了结件、疑难复杂案件以及立案件的程序、相关文书报告和证据材料进行审核把关,有效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审核问题线索35件,提出建议40条,要求补充核实问题4个。

深入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成立专班,围绕反映问题和违纪违法事实是否查清、程序是否规范、定性是否准确及处置是否适当等方面,集中对已办结案件进行分析研判,逐件复核复查,提出意见反馈至承办部门限时整改,有力有效规范问题线索处置及案件办理。开展案件评查2轮,复核复查案件395件,发现并反馈整改问题56个,提级办理案件5件。

持续深化“以案促改”。审查调查结束后,及时帮助案发单位分析问题产生原因,总结经验教训,针对案发单位在从严管党治党中存在的制度不健全、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发出纪律检查建议或监察建议,督促完善制度,切实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4份、监察建议书13份,督促整改问题27个,完善制度11个。

一年来,县纪委县监委共办结信访举报件346件。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收到并处置问题线索518个,办结416个,党纪政务立案152件182人,其中,乡科级领导干部23人。党纪政务处分167人,谈话函询39件41人。查处严重违纪违法涉嫌职务犯罪案件8件12人,采取留置措施3件3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8件12人,通过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挽回经济损失800余万元。不敢腐的震慑不断强化,不能腐的笼子越扎越牢,不想腐的自觉持续增强。

(五)坚持发现问题与推动整改并重,不断放大巡察监督政治效应

加强统筹谋划,扎实推进巡察全覆盖。紧扣“三个聚焦”,综合运用“12+N”工作方式,对县委办公室、寻甸城投集团等19个县直单位(部门)开展常规巡察,对河口、七星、金所等12个乡镇(街道)95个村(社区)开展“直接巡村”,对4家单位开展专项巡察,对县人防办、功山镇党委、倘甸镇党委开展巡察“回头看”,实现一届县委任期内县级巡察和对村巡察“双覆盖”,完成全覆盖任务。发现面上问题1106个,移交问题线索55件41人,党纪政务立案18人,涉嫌职务犯罪移交司法机关处理1人,始终保持巡察的权威性、震慑力、推动力。

强化整改落实,深入推动标本兼治。推动被巡察单位邀请县级分管领导参加巡察反馈会。巡察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巡察办对巡察整改方案、整改报告、整改通报进行全程审核把关,参与被巡察单位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不断压实整改责任,确保问题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各被巡察单位围绕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措施391条,完善制度72项,挽回经济损失2128万元。及时梳理汇总巡察发现共性问题向县委汇报,针对发现的巩固脱贫成效不实不细问题,对16个乡镇(街道)党政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针对村级财务管理混乱等问题,组织人员对全县175个村(社区)及下辖村民小组开展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针对驻村工作经费管理漏洞、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要求职能部门完善制度3个,以有力的整改促进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落实。

(六)强化宣传教育引导,持续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加强警示教育。牢牢抓住典型案例这个最直接最有力的反面教材,持续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引导党员干部以案例明纪法、促整改,组织全县1万余名党员领导干部观看《政治掮客苏洪波》《交通局长的不归路》《医者之鉴“折翼的白衣天使”》《围猎:行贿者说》等警示教育片,强化警示震慑,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在金所街道竹沟社区建设警示教育点,将县内村“两委”、农村党员违规违纪案例作为警示教育重点,筑牢农村党员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加强家风教育。在全县领导干部中开展警示教育和家风教育“三个一”系列活动,坚决肃清秦光荣流毒影响。组织全县干部职工及家属观看好家风微视频《春风润滇 家风促廉》《守望家风》专题片,74家单位5600余名党员干部及家属到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各部门组织开展党员干部家属“座谈会”“恳谈会”“家风教育大家谈”以及廉政家访等活动,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群众廉洁意识,督促领导干部带头树家风、重家教。

加强阵地建设。结合历史文化、传统文化,在民族团结进步广场打造廉洁文化宣传新阵地,通过32块展板展示《中国古代十大清官》《毛泽东如何惩治腐败分子》《周恩来、陈云、罗荣桓、张闻天优良醇厚的家风故事》等廉洁文化,促使广大党员群众在学习的同时,接受鞭策、警示和教育,充分营造“崇廉耻贪”的良好社会风尚。

加强宣传报道。通过“清风寻甸”微信公众号、县纪委县监委网站及工作交流微信群等平台发布廉政知识及相关政策法规,及时准确传递“廉”声音。深入挖掘宣传全县党风廉政建设特色亮点做法,中央级媒体采用9篇,省级媒体采用80篇,市级媒体采用245篇,不断营造风清气正、崇尚廉洁的政治生态。

(七)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打造过硬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增强履职本领。建立“轮点实战”培训机制,定期从乡镇(街道)纪(工)委或派驻机构挑选纪检监察干部到县纪委县监委机关进行实战实训,在监督执纪执法实践中培养、锤炼干部。形成“短期速训”学习机制,采取集中培训、轮流讲授、点对点指导等方式,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纪检监察信息、宣传报道等业务知识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全面培训。组织8名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参加“轮点实战”,组织120余人次参加短期速训。组织12个班次937名纪检监察干部就政治理论知识、纪检监察业务、政策法规进行教育培训,择优安排16名干部职工到华东理工大学、厦门大学、中青班及上级部门培训学习,干部队伍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明显提升。

优化人员配置和机构设置。选优配强监督执纪及审查调查人员,提拔8人,进一步使用4人,交流任职7人,考核选调14人,新招录公务员8名,招聘合同制监察辅助人员15名。强化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配备,调整充实7名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员,对全县各乡镇(街道)落实“三转”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下发责成整改通知15份,压实责任、督促落实。优化派驻机构设置,将原14个派驻机构重组整合为10个,对各组人员及编制进行调整充实,向国有企业派出监察专员1名,干部队伍力量有效加强,结构更加优化。

强化自我监督管理。增设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坚持刀刃向内,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规行为,约谈4人,问责3人,逆向调整岗位1人,坚决防止“灯下黑”。加强制度建设,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物,建立目标任务分解、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每周重点工作报告、办案区管理等17项制度机制,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规范干部履职行为,防范廉政风险。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一些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意识不强,“好人主义”仍然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禁而不绝,滋生腐败的土壤仍然存在,一些领域还存在廉洁风险,以权谋私、权钱交易时有发生。纪检监察工作尚存短板,围绕职能部门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及公职人员履职尽责情况监督检查还不够深入,执法、司法部门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机制和纪法衔接机制运行还不够顺畅,容错纠错机制落实还不够到位,村(社区)监督委员会作用发挥不够明显等等。对此,我们务必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解决。

二、 2021年工作思路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和“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总体思路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协助县委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深化监督执纪问责,强化政治监督,加强警示教育,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扎实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障。

(一)全面加强政治建设,坚决抓实抓牢政治监督

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自觉、具体地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突出抓好政治监督,加强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战略举措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党章党纪党规和宪法法律法规遵守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全县各级各部门履行职责使命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党组织特别是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督促推动广大党员干部筑牢党的初心使命,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

(二)始终坚守职责定位,认真履行监督首要职责

不断探索和丰富开展政治监督、日常监督有效途径,找准找实监督载体和着力点,持续发力监督检查。深化运用“单元制”监督、“清单式”监督 、“交叉式”监督等方式,聚焦重大事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及重要时间节点,重点整治和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纪律和作风问题。坚持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专责有机结合,积极协助县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和完善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县直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向县委专题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制度。研究制定“两个责任”清单,强化对各单位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将工作责任压实在日常。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推动乡镇(街道)党(工)委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形成合力,一体落实,着力破解对“一把手”监督难题。深化治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工作不注重实绩搞形式应对等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突出问题。持续加强对脱贫摘帽后“四个不摘”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职能部门加快建立健全防止返贫及帮扶长效机制,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围绕党中央扩内需重要战略部署,聚焦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紧跟政策资金投入方向和使用过程,政策项目实施程序及管理责任落实等重点环节进行监督检查。着力开展好换届选举风气监督。持续开展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制止餐饮浪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等监督检查。

(三)一体推进“三不”机制,持续发力净化政治生态

保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持续加大审查调查力度,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突出重点,对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十九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阻碍党的重要决策部署及习近平总书记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的从严查处;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对贪污贿赂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或者对抗组织审查调查的严肃处置。健全完善问题线索移送制度,规范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工作,加强协作配合,不断提高问题线索移送质效。建立问题线索主办责任制度,优化问题线索办理人员配置,细化明确办理工作职责权限,科学确定办理责任,切实增强主办人责任感、使命感,激发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提高问题线索处置水平和质效。完善问题线索办理监督检查制度,把问题线索作为监督重要切入口,定时对问题线索办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规范问题线索办理程序,提高办理质量。强化办案安全工作,加强留置看护力量建设,规范留置程序,完善审查调查机制,细化留置及“走读式”谈话安全责任措施,层层传导压力,坚决守住安全底线。

(四)持续深化政治巡察,不断提升巡察监督质效

落实中央、省、市巡视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持续贯彻“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中央巡视工作方针,把握政治巡察定位不变,加强统筹谋划,科学制定《十三届县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更新充实巡察人才库,为巡察工作高质量纵深发展打牢基础。紧扣“三个聚焦”,制定县委巡察工作方案,拟开展3轮巡察,对10个单位开展常规巡察,对8个单位开展巡察“回头看”。组织召开县委巡察工作会议,总结县委第十一轮至第十四轮巡察工作,分析存在问题,部署抓整改落实工作,推动巡察整改工作持续发力、落到实处,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五)扎实抓好宣传教育,持续营造廉洁从政氛围

充分发挥“清风寻甸”及县纪委县监委网站作用,及时发布审查调查、巡视巡察等信息,通报曝光典型案例,深入做好廉洁文化宣传,准确传递党中央声音,有效引导社会舆论,不断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氛围。紧扣经济社会发展步伐,紧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践,强化廉洁文化建设。充分发挥廉洁文化广场“警示+教育”作用,不断探索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表现形式,着力打造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推动廉洁文化教育向基层延伸。将廉洁文化与红色文化有机结合,在党风廉政教育中运用红色文化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督促党员干部转作风善作为。强化警示教育,持续推动“以案促改”,选取查办的典型案例,深刻剖析违纪违法思想根源,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以案为鉴、引以为戒,督促案发单位整改,切实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深入开展家风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修身律己、廉洁齐家,推动形成尊廉、崇廉、爱廉良好风气。

(六)着力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夯实履职尽责基础

强化日常教育,深化运用“实战轮训”“短期速训”培训机制,持续加大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理论及业务培训力度,提升综合素质,消除“本领恐慌”。对新任职的纪检监察干部组织重点轮训,对村(社区)监督委员会干部适时组织全员培训,提升履职能力,发挥职能作用。严格选人用人标准,注重选拔培养优秀年轻干部,加大纪检监察干部交流提拔使用力度。深入落实“三转”,配齐配强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落细落实关心关爱措施,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职能作用,加强监督管理,及时了解掌握干部德才表现及思想状况,做好日常考核激励和职级晋升工作,建立完善纪检监察业务检查考核、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目标任务分解等制度,不断优化工作流程,明确职权,压实责任,推动纪检监察干部依纪依法高效履职。

同志们,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接续奋斗,持续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奋力开创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为寻甸高质量建设“四区一城” 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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