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348人次

来源于:宜良县

发布时间:2021-02-02 10:15:52

编辑:宜良—吴惠

“感谢组织对我的提醒,指出了我在工作中的不严不实问题,我一定汲取教训,虚心接受组织给予的问责处理。”

“幸亏组织提醒纠正,把我从红线边缘拉了回来,让我及时踩住刹车……”

这是宜良县纪委监委精准有效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的生动实践。

去年以来,宜良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惩治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把严管厚爱贯穿监督全过程、全阶段,在早发现上深化,把惩和治结合起来,增强“四种形态”运用的精准性、实效性,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着眼于“治未病”,立足于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该县纪委监委在践行“四种形态”中,把监督挺在前面,围绕打好脱贫攻坚收官战、漠视侵害群众利益整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餐饮浪费制止、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综合运用“嵌入式”“体验式”“暗访式”和“单元制”监督等多种方式,累计开展各类监督10余次。

针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妥善运用第二种形态、准确运用第三、四种形态,形成环环相扣、层层递进的监督体系,用“极少数”教育、挽救“大多数”。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谈话提醒的方式及时警示,让咬耳扯袖和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做到防微杜渐。

“运用‘四种形态’目的是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为敢担当者、能实干者划清纪律界限,让以身试纪试法者及时按下‘暂停键’,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患于未然。”该县耿家营乡纪委书记说道。

同时,宜良县纪委监委对“四种形态”的量纪标准严格把握,根据问题发生时间节点、问题性质、本人主观态度等因素,坚持宽严相济,对积极配合组织、主动说清问题的,严重违纪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的,少数严重违纪甚至涉嫌违法的分类分层做好处置,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并扎实开展好回访教育,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纪律建设,强化政治关怀,做实“后半篇文章”。

除做好日常监督检查外,该县把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各类干部培训教育、廉政党课、“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的必学、必讲内容。充分利用宜良县土桥社区基层党风廉政示范点、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和清风书屋以及组织集中观看《政治掮客苏洪波》《围猎者:行贿者说》等警示教育片的方式,对党员干部进行廉政教育活动,常吹“廉政风”、常敲“警示钟”。

2020年,宜良县纪检监察机关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348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195人次,占比56%;第二种形态71人次,占比20.4%;第三种形态47人次,占比13.5%;第四种形态35人次,占比10.1%。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在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上不断下功夫,以常态化严管干部的方式,前移关口,设置关卡,守住底线,让监督更聚焦、更精准、更有力。”宜良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张冬梅 陈正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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