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减少出行。要尽量减少外出,确需外出时,在公共场所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尽量不要前往人员聚集场所尤其是密闭场所。如非必要,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区,如必须前往,请提前了解当地防控要求并做好个人防护。
2. 加强防护。要强化个人防护意识,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进入医院、超市、商场等公共场所时)。接触和处理进口冷链食品、境外货物时,建议佩戴一次性手套,做好个人防护。积极参与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主动践行“社交距离、勤于洗手、科学健身、分餐公筷、革除陋习、控烟限酒”健康文明新风尚。
3. 控制聚集。纪检监察干部带头践行“红事缓办、白事简办”,不组织、不参加“杀猪饭”等聚集性活动,家庭私人聚会控制在10人以下。
4. 入楼要求。严格执行“云南健康码”和“通信行程卡”的扫码查验、戴口罩、测体温,进入办公楼前,请您佩戴好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不超过 37.2℃)方可入楼工作,并在进入办公室前先洗手。
5. 办公环境。每天对办公室、会议室、公务用车消毒不少于1次,请您保持办公室清洁卫生,每日通风3次,每次20-30分钟,通风时注意保暖,多人办公时须戴口罩,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
6. 公务处理。在单位办公时,工作事务尽量通过电话、网络方式办理,减少文件等物体接触,尽量避免人与人频繁接触。建议您在传递纸质文件前后进行洗手并佩戴口罩,每日对座机电话用75%酒精擦拭2次,使用频繁可增加至4次。
7. 会议活动。请您注意减少不必要的会议特别是集中开会,召开会议尽量采用视频会议等方式。如确有必要集中召开会议的,参会人员进入会场前须洗手,体温正常且佩戴口罩后方可进入会场,并严格控制会议时间和座位之间离(一般不少于1米),保持会场通风状况良好。
8. 公务出行。请您尽量减少外出公务活动。如确有必要外出办理紧急或特殊公务的,可按程序向办公室申请公务用车。
9. 快递管理。因疫情呈多点散发和局部聚焦交织叠加态势,与工作无关的快递请您不要寄到单位。
10. 个人卫生。每个洗手池已配备洗手液、杀菌香皂(肥皂)。请您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保持勤洗手,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或袖或屈肘将鼻完全遮住口鼻,用过的纸巾立刻扔进封闭式垃圾箱内,并用肥皂和清水或含酒精洗手液清洗双手。不要用脏手触摸眼睛、鼻或口。多饮水,适量运动、不熬夜、保障睡眠,提高自身免疫力。废弃口罩请您放入各楼层电梯旁的垃圾桶内,保洁人员将及时进行清理并按要求消毒。
11. 家居环境。建议您加强居室通风换气,并保持室内整洁卫生。
12. 家居饮食。建议您坚持安全饮食习惯,食用肉类和 蛋类要从正规渠道购买,并充分煮熟、煮透,不要食用已患病的动物及其制品,处理生食和熟食的切菜板及刀具要分开,处理生食和熟食之间要洗手。
13. 规范就诊。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定点医院(安宁市人民医院和云南昆钢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附一:
一、 哪些时刻需要洗手
(一)传递文件前后;(二)双手接触呼吸道分泌物(如咳嗽或打喷嚏);(三)在制备食品之前、期间和之后;(四)吃饭前;(五)上厕所后;(六)手脏时;(七)在接触他人后;(八)接触过动物之后;(九)外出回来后;(十)其他需要及时洗手的情况。
二、 正确洗手方法(七步洗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