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掌握各部室、派驻纪检组、纪工委工作情况,增强工作的时效性和针对性,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市纪委监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推动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制订本制度。
一、 工作例会每周召开1次,每月召开4次。会议召开的具体时间根据工作实际确定,会议地点在市纪委市监委408会议室。
二、 工作例会原则上由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召集,三名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轮流主持。
三、 工作例会参会人员范围
(一)月初例会参会人员范围:市纪委市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市纪委市监委机关各部室负责人、派驻纪检组组长(包含公、检、法、气象、税务纪检组)、街道纪工委书记,市委巡察办主任、副主任。
(二)其余例会参会人员范围:市纪委市监委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部室全体干部职工、各派驻纪检组全体人员(不含公、检、法、气象、税务纪检组)、市委巡察办主任、副主任。
四、 工作例会会议主要内容
(一)月初例会会议内容:1.听取各部(室)、各派驻纪检组、街道纪工委上月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困难问题和本月工作计划情况汇报;2.研究部署近期工作;3.传达重要文件、会议精神;4.纪委监委班子对近期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其余例会会议内容:1.机关各部室汇报本周工作开展情况,下周工作计划;2.传达有关文件精神;3.纪委监委班子对近期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学习的主要内容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章党规党纪,党的重要工作会议精神、文件以及重大决议、决定;中央、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要求,监督执纪问责的政策规定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
五、 工作例会由市纪委市监委办公室负责组织。
六、 工作例会召开前,各部室负责人、各派驻纪检组组长、街道纪工委书记要精心准备,认真总结已开展的工作,研究确定下一步工作重点,并填写《每月工作进展表》,于会后交办公室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