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名称
日常运行公用经费
二、 立项依据
《中共安宁市纪委 安宁市财政局 安宁市监察局关于<关于安宁市纪检监察机关经费保障标准的通知>》(安纪发〔2010〕10号)
三、 项目实施
单位单位名称: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
组织机构代码:11530181015121593J
地址:安宁市连然街道131号
联系电话:68699402
法人代表:陈泰宇
经费来源:本级财政拨款
单位概况:中共安宁市纪委、安宁市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同时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
1. 主管全市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落实昆明市委、安宁市委的有关决定。
2. 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3. 履行监督、执纪、调查职责,负责检查和处理市委管理的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对这些案件中的违纪党员的处分,或提出处理意见;受理党员的举报、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检机构管辖的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4. 监察委员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地区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施行政监察。
5. 对全市党员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党风廉政建设和遵纪守法的教育。做好党的纪律检查、监察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6. 会同市级机关各部门以及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
7. 向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出纪检监察机构,实现派驻监督、监察全覆盖。
8. 承办市委、市政府授权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 项目基本概况
按照昆明市的要求,结合安宁市经济发展状况、财力状况、市纪检监察机关履职基本需求情况,预算我市纪检监察机关日常运行公用经费,保障各项职能工作正常运行。
五、 项目实施内容
坚持不懈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决胜全面小康,扎实推进滇中产业高地、现代花园城市建设,着力构建“安宁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重要一极”发展新蓝图提供政治和纪律保障。
六、 资金安排情况
2020年预算资金636500.00元。
七、 项目实施计划
协助市委抓好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进一步增强市委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要做好对上、对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在连续三年优秀的基础上,力争再创佳绩。聚焦纪委监委主业主责,加大“三转”力度,提升初核成案率、人均办案率,确保监督调查和审查调查“双安全”的前提下提高案件查办效率。持续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人、重点事的监督,特别是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查摆出来的问题、老百姓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影响全市工作的难点堵点,加大调查研究力度。
八、 项目实施成效通过纪检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和巡察监督精准发现问题、加强监督、提出对策。要持续加大“破网打伞”力度,在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收官之年取得切实的成效。要将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素质能力提升作为常态化工作进行加强。
九、 项目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