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材料骗取低保,这名基层干部为错误行为“买单”
来源于:寻甸县
发布时间:2021-01-26 09:41:30
编辑:寻甸—李秋仙
“看到村小组报上来的名单,觉得‘张某某’‘顾某某’‘杭某某’几人也可以享受低保,就把他们三人一并上报了。其中也包括我的母亲‘杭某某’,严格来说她是不符合享受条件的。”
寻甸县金源乡沧溪村委会原副主任李某某面对县纪委调查组人员,对自己没有严格按照政策审核上报低保名单深感后悔。
事情还得从一次信访举报说起。
2020年5月,寻甸县纪委监委收到群众匿名举报金源乡沧溪村委会原副主任李某某优亲厚友等问题的举报件。
经金源乡纪委初步核实,李某某在低保评定工作中优亲厚友、为其母亲杭某某骗取低保问题属实。
尽管是匿名举报,但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为更好的对问题线索进行精准识别、精准打击、快速突破,县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对该问题进行了提级办理。
她是如何骗取低保的?在具体操作中有没有其他违规违纪行为?是否有其他人或部门知晓此事……带着一连串的问题,第四纪检监察室随即展开调查。
“当时申报农村低保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家庭困难的或者老弱病残的农村居民。”
“按照杭某某户当时的家庭情况,你认为她是否符合申报农村低保条件?”
“不符合。我上报的热水塘村小组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名单中,没有杭某某的名字。”
“杭某某的《昆明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入户调查表》调查意见栏中,‘赵某某’是不是你本人所签?”
“不是我本人签的,我也没有委托别人代签过。”
……
“杭某某的《寻甸县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表》,村委会上报意见栏中负责人‘肖某某’是不是你本人所签?”
“不是我本人签的,这个表我没有见过。”
……
第四纪检监察室先后向苍溪村委会热水塘村村民小组长赵某某、苍溪村委会主任肖某某等人核实情况。
通过核实确定,李某某在其母亲杭某某所在苍溪村委会热水塘村村民小组长并未上报其母亲为享受低保人员情况下,私自伪造《低保申请》《昆明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入户调查表》《寻甸县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表》等材料上报,为其母亲杭某某骗取低保。
“杭某某是否符合农村低保领取条件?”经县民政局审核认定,确定“杭某某2016年12月至2019年2月均不符合农村低保保障对象条件”。
核查至此,情况明了。李某某身为党员、村委会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淡薄,自我要求不严,利用职务之便伪造虚假材料,违规上报不符合条件的母亲杭某某享受低保,骗取国家低保金5937元。
2020年10月15日,李某某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低保户的评定,关系到国家扶贫政策的落实,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与群众联系最直接、最紧密的村干部,本应严格落实各项政策要求,然而少数党员干部却‘近水楼台先得月’,凭借职务便利违规帮助亲属从中分上‘一杯羹’,侵害群众利益。”该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基层党员干部要以该案为教训,加强学习,以过强过硬的业务能力为群众做实事、解民忧。(邓仕鹃 诸丕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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