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信息报送

网言网语丨从身边事感悟《条例》践行《条例》(1月11日中网头图补报)

来源于:五华区

发布时间:2021-01-13 15:15:38

编辑:五华—王永权

 春城伍烨:“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身为一名党员,必须明确坚持义务和权利相统一,行使权利必须时刻以切实履行义务、担当责任、遵守纪律为前提。丢了大前提,权利的保障也就无从谈起。


中网链接:http://www.ccdi.gov.cn/toutu/202101/t20210111_233666.html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Copyright © 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滇ICP备07000700号-1 网站声明

来信请寄:中共昆明市纪委、监察委信访室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 邮编:650500

举报电话:0871-12388 举报网址:https://yunnan.12388.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