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昆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于: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12-30 17:25:41

编辑:赵艳芳

按照市委第十二轮巡察工作的安排,2020年6月12日至7月11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昆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开展了常规巡察。2020年8月4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委编办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 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一)关于“政治站位不够高,没有把机构编制工作放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超前谋划”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理论武装,提高政治站位,把政治建设摆在党的建设统领位置,坚持以党建工作统揽机构编制工作全局。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六稳”“六保”要求,制定昆明市基础教育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编制保障措施,积极为稳就业、保就业提供编制保障。

三是进一步抓好《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的宣传贯彻落实,在市委党校举办了昆明市机构编制系统学习贯彻《条例》专题培训班。

(二)关于“统筹协调作用发挥不够,全市各部门尚未形成优化协同高效的运转局面”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明确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市林草局的管理关系,明确了不动产调查和确权登记职责划分,明确了市金融办与市财政局融资担保公司行业管理职责,理顺了市生态环境局与相关部门职能交叉。

二是对机构改革后未制定“三定”规定的9家政府工作部门重新制定“三定”规定,进一步理顺部门职责分工。

三是牵头召集相关部门召开乡镇(街道)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分流工作督查会,督促盘龙区、嵩明县完成相关工作。

(三)关于“总揽全局的意识不够强,破解难点问题能力不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印发《关于开展机构编制评估工作的通知》,选取机构改革后新组建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局等部门开展机构编制实地评估工作。

二是制定《昆明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市级统筹跨区域动态调整暂行办法》等,盘活用好编制资源。

三是深入开展调研,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委编委的工作部署,对我市涉及的开发区管理机构进行清理规范。

(四)关于“推进深化改革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配合文化旅游、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部门加快出台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改革实施方案。

二是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制定了《昆明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机构编制方案》。

三是整合官渡、西山、呈贡、晋宁四区滇池渔业行政执法监管职责,由市滇池管理局统一负责滇池水面渔业行政执法监管。

(五)关于“机构编制瘦身和健身结合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对县(市)区委编办工作的指导,积极配合做好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配置标准研究,为机构编制瘦身与健身决策工作提供参考。

二是将市总工会部分事业单位的编制精简充实到县(市)区和部分开发区工会。

三是下达行政编制到部分县(市)区及昆明阳宗海管理局,加强基层编制保障。

四是出台《昆明市市级事业单位周转编制管理暂行办法》。

五是落实《昆明市2020年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条措施》,为政策性安置工作提供事业编制保障。

六是积极研究方案对策,区分情况,撤销整合了部分“小散弱”事业单位。

七是推进职能职责相同相近单位撤并整合,优化资源配置。

八是结合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后勤服务机构人员实行“只出不进”管理。

(六)关于“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党的领导体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参照《关于加强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的意见》,及时健全完善加强事业单位党的领导有关机制体制,提高机构编制保障水平。

二是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的要求,对9个县(市)区委党校常务副校长职数设置进行了规范。

(七)关于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分析研判,组织专题学习,筑牢思想阵地。

二、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方面

(一)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认真查找问题根源,组织财务人员围绕《昆明市市级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开展学习。

二是完善制度规定,制定《市委编办办会管理规定》和《市委编办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二)关于“账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认真查找问题根源,组织财务人员学习相关政策规定。

二是完善制度规定,制定《市委编办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

三是立行立改,加强督促,严格会计、财务制度,规范财务管理。

(三)关于“民生领域特别是教育医疗编制资源使用不充分”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建立全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市级统筹、跨区域动态调整机制。

二是解决了经开区、高新区、度假区基础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保障问题。

三是提高全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的使用效率,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公费医疗生等政策性安置。

四是配合市委组织部出台了《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流动的九条措施(试行)》,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引进人才、留住人才。

五是配合市卫生健康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卫生院建设的通知》,明确全市所有政府开办的乡镇卫生院纳入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实行财政全额预算补助。

三、 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一)关于“对党的建设、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党建工作研究部署,组织召开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会、半年工作推进会、党建工作分析研讨会。

二是加强督查督办,确保市委督查的工作件件有落实。

三是规范会议记录,党内重要会议均实行专人分类记录。

四是探索创新实施“1234”党建工作法,进一步推动机关党建创新发展。

五是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的统筹谋划和研究部署,制定《市委编办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等。

六是加强谈话压实责任。主要领导约谈班子成员,班子成员约谈分管处室人员,并开展提醒谈话、廉政谈话等。

七是采取建设廉政文化墙、观看廉政影片、开展警示教育等方式,深入开展机关廉政文化建设。

八是开展“六个严禁”、“三个一”系列活动、领导干部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整治等工作。

九是严格执行内控内审制度,印发《市委编办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成立市委编办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

十是加强廉政风险点管控,对廉政风险点再次深入排查,召开廉政风险点研讨会,有效化解和防控廉政风险。

(二)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制定印发《中共昆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

二是进一步明确标准,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项目安排进行细化分类。

(三)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强化组织领导和督促指导,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支部组织生活会。

(四)关于“干部工作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组织人事相关政策规定,参加市级组织的各类人事专题培训。

二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拨任用议事规则,邀请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派员列席室务会议并进行监督。

三是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制度规定,对属于市委编办管理权限的干部任免事项均采用票决方式决策。

(五)关于“干部队伍主动履职精神不够”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干部职工考勤管理,制定《中共昆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激励鞭策干部担当作为。

二是通过现场调研、专题座谈会等形式主动对全市相关单位和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开展上门服务。

四、 其他方面问题

(一)关于“机构编制权威性不够,条块干预多”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组织全办干部职工学习机构编制相关纪律规定,编写宣传手册并印发市级各单位学习。

二是持续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评估工作,对市级有关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评估。

三是实地对机构编制“条条干预”问题进行了核实,督促完成整改工作。

(二)关于“高层次人才引进编制使用效率较低”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专项编制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编制使用效率。

二是为符合使用条件的单位下达了高层次人才引进专项编制。

(三)关于“机构编制基础性工作有薄弱”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稳妥有序推进注销登记工作。

二是加大事业单位事中事后的监管力度,随机对部分事业单位开展实地核查。

三是按照要求,开展并完成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的实名制信息全面核准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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