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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民:一堂面向教育工作者的“辣味”警示教育课

来源于:富民县

发布时间:2020-12-30 11:12:47

编辑:富民—沈鸿雁

“问题发生在教育系统一线,我们的警示教育就及时下沉到教育工作一线。”

“今天,我们到现场通报反映大营中心小学原校长李某华及其他校领导相关问题调查核实情况,既是及时回应大家的关切,也是以身边事警醒身边人,通过现场反馈‘对症下猛药’,坚决防止同类违纪问题在同一部门、同一领域再次发生……”

近日,一堂面向180余名教师的充满“辣味”的警示教育课,在富民县大营中心小学会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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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教育会现场

2019年7月至2020年5月间,县纪委监委先后收到反映大营中心小学原校长李某华及其他校领导的问题线索件18件。县纪委监委通过综合分析、梳理研判后,及时成立调查小组,对信访举报问题进行逐一认真核查。

经查,该校存在原校长李某华未按《富民县县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违规开支教育培训经费,在订制教师工作服工作中违规操作,违规让其妻子做学校食堂供应商,违规将校园小卖部承包给其亲属经营并从中谋利等违纪行为;学校原副校长杨某东存在向县委巡察组提供造假材料等违纪事实;原副校长付某龙及现任总务主任金某彪存在违规虚报套取培训伙食费等违纪事实。

“啊……”当听到具体细节时,这样的用权“操作”着实让大家没想到。会场不时传出阵阵惊叹。

“面红耳赤,羞愧难当。”被现场点名道姓的相关涉案人员如坐针毡。

“越是身边案例,越是直击心灵。原校长、原副校长……都是自己身边的同事,今天可真是感受到了‘监督无处不在、纪法如影随行’。”教师们纷纷议论着。

“对在多项工作中存在违纪事实的大营中心小学原校长李某华予以党纪立案审查;原副校长付某龙、现任总务主任金某彪二人违规虚报套取培训费,违反廉洁纪律,分别予以诫勉问责,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虚套培训费依法收缴上交国库;原副校长杨某东,在县委巡察期间,向巡察组提供的请示、批复等材料造假,违反组织纪律,予以在全县范围内通报问责。”县纪委监委分管领导铿锵有力的声音回响在学校礼堂。

“学高为师,身正为范。作为人民教师,更应该严于律己,遵守党纪法规,既用渊博的知识传道授业,也用严明守正的行为示范引领学生。”警示教育会对教育工作者的警示教育叩击灵魂。

不回避当事人现场通报,让“辣味”更加浓烈;释放强烈信号,让“疗效”更加持久;对象全面覆盖,让监督更加有力。

“我会及时从思想上找偏差,认真梳理自身存在的廉政风险点,牢牢守住廉洁自律的底线。做一名让学校放心、家长放心、学生放心的教育工作者。”年轻教师小张充满信心地表示。

“今天的警示教育,给我们基层学校管理人员敲响了廉政警钟。我们将以此为起点,进一步健全内部教育管理监督机制,全面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地落实。”大营中心小学党总支书记杨惠作了表态。

“用身边的‘活教材’敲响警钟,让党员干部受到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下一步,我们还将继续做好警示教育‘后半篇文章’,充分发挥典型案例震慑作用,持续推进‘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的体制机制。”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周育成 沈鸿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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