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宜良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宜良县监察委员会

中共竹山镇委员会关于对县委第十一轮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12-22 16:04    发布来源: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3月30日至5月16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竹山镇尼者村、先锋村、路纳村、干塘子村、乌旧村进行了巡察。6月29日,县委巡察组向竹山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 高度重视,迅速部署

竹山镇党委把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要求全镇上下深刻领会把握巡察反馈意见精神和要求,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尽全力抓紧抓好抓落实。一是压实领导责任。第一时间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细化目标。二是制定整改方案。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对照问题列出整改清单,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限,并召开党委会进行研究审核。三是在机关内通报巡察反馈意见,由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跟进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确保问题整改落到实处。

二、 突出问题导向,逐项逐条整改落实到位

围绕巡察组反馈意见要求,竹山镇党委以压实“两个责任”为核心,以完善制度建设为抓手,以严格干部管理、严肃财经制度、强化党组织建设为重点,全面开展巡察整改工作。

(一)关于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 关于“村(社区)大局意识不强,党的领导弱化”的整改情况。

一是基层党建办建立了农村优秀人才基本信息库,储备后备力量。实施农村优秀人才回引计划,通过分析研判、推荐人选、资格联审、组织考察,并经党委会讨论决定并安排相关岗位,任命竹林、徐家渡等7个村(社区)的回引人才为“书记助理”或者“主任助理”,强化村组干部履职能力,减小2021年换届选举压力;二是督促被巡察5个村分别在规定时限内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在班子成员中开展谈心谈话、互相学习,以切实做到充分沟通交流、凝聚共识,提高村委村组干部的办事能力和执行力;三是按照培训党员数要求抓好集中培训,于2020年4月13日,镇基层党建办下发《竹山镇关于2020年度党员教育培训的通知》,拟共举办6期党员培训,现已举办“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班1期,“智慧党建”党员教育工作骨干示范培训班、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并印发《中共竹山镇委员会关于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9周年暨庆“七·一”系列活动的方案》,将“学思想”和“读经典”有效结合;四是镇纪委通过监督执纪问责强化政策落实效果。7月以来镇纪委运用办理案件、周二联合办公、重点工作监督检查的契机加强对村组干部履职能力及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并督促村(社区)尤其是被巡察的的5个村(社区)紧盯其对照方案进行自检自查。

2. 关于“村(社区)基层党组织缺乏战斗力”的整改情况。

一是由联村组及镇党政综合牵头,尼者村到团山社区对基层党建工作进行交流学习;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9月9日带领路纳村“三委”成员及部分水稻种植户到耿家营乡马蹄湾、河湾两个特色水稻种植基地,参观学习水稻种植知识。二是2020年5月上旬交通局已对路纳村小烂田村小组、大路纳村小组进村道路进行了规划,图纸设计完成,县交通局下一步将按计划对两个小组进行硬化,对于基层设施建设薄弱的村(社区),由镇路政所指导其自主多方筹集资金建设或对接上级有关部门进行项目申报,积极多方谋求发展思路。三是对责任意识、大局意识不强,履职不到位的村委干部已由镇纪委进行责任提醒谈话并全镇通报批评。

3. 关于“村(社区)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不力”的整改情况。

一是竹山镇扶贫办联合联村组、镇级帮扶责任人结合周二联合办公日,通过入户走访核查,进行政策宣传;对全镇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六个一”核查,强化帮扶措施。二是镇扶贫于7月22日召开村(社区)扶贫专干培训会,对帮扶联系卡、各类标识牌填写、悬挂进行了统一培训;在全镇划分四个战区进行逐户核实,对各村(社区)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三是于2020年6月22日召集村(社区)扶贫专干培训会,对全镇扶贫台帐开展培训工作。镇扶贫办联合联村组、结合周二联合办公日,到尼者村委会检查及完善尼者村委会扶贫台帐资料,重新制定《到村到组到户脱贫规划》方案。四是镇扶贫办以宜良县农村危房改造回头看为契机,对全镇“四类”“非四类”农危改对象住房改造质量进行回头看,县住建局专家,第三方专业团队已对建档立卡户住房进行安全鉴定,对发现问题责令施工方限期整改。目前,全镇19个村(社区)已完成危房改回头看工作,辖区内危房改造质量不高问题,均已得到妥善解决,符合上级住建部门的质量要求。

4. 关于“村(社区)政策理解有偏差,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压实“四个十元”责任,于2020年9月2日召开2021年“四个十元”收缴专题工作会议,并要求9月底完成“四个十元”收缴工作,于2020年4月16日召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会、6月11日召开厕所革命现场会,会上,多次开展人居环境政策方面的学习和宣传工作;二是七改三清办对全镇“四个十元”工作进行再排查,就存在的问题及时联系对接尼者村委会小河、尼者、岭干田3个村小组,先锋村委会砂地1个村小组,通过政策宣传沟通,尼者、先锋两个村委会均已追回近两年群众应交纳的一个“十元”,过去村组干部垫付的一个“十元”已退还给村干部,并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各村(社区)严格按照上级要求不折不扣执行相关政策。

(二)关于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 关于村(社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2020年7月9日至7月11日组织19个村(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副书记、组织委员及党务工作者开展了为期3天的“万名党员进党校第一期暨党务干部履职培训班”培训,持续巩固主题教育成果。二是借助“不忘初心走基层”活动,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成效,重点针对深入推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村(社区)“两委”换届分析研判、乡村振兴、基层党建等工作,深入调查研究,共开展个别访谈31人,入户遍访136人,听取其他意见40余人。三是督促乌旧村委会按照《竹山镇基层党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方案》于7月至9月期间开展系列活动,确保主题教育成果见实效。

       2. 关于“村(社区)党建工作弱化、虚化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竹山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系列党内活动规范性文本,并定期对各村(社区)的党建工作进行抽查,确保各级党组织党内活动规范有序开展。二是于2020年7月8日进行基层党务工作培训,借助“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班,对村(社区)党务台账整理进行培训指导,规范基层党务台账。三是完善《竹山镇党员积分管理制管理实施办法》,督促5个村明确专人负责党员积分制管理的评议记录工作,要求党员积分以党支部为单位按照月度开展考评,从党员申报、支委初评、党员大会评定到公示,对考核结果进行全程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3. 关于“村(社区)党员培养及日常管理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2020年6月9日组织全镇24名入党积极分子开展了“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并进行了入党积极分子测试,为其讲解发展党员的程序并进行思想理论学习;二是依托乡镇党校,对党员开展培训,加强党员日常性培训、管理,严肃党员政治生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对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的党员进行严肃处理;三是加强流动党总支管理,依托竹山镇流动党总支,成立竹山镇外出务工者协会,切实强化对劳务输出工作的组织保障。

4. 关于“村(社区)党费收缴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村(社区)学习《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自2020年1月起,村(社区)结合本地实际及党员思想工作实际,每月固定1天为党费日,并在每月5日之前收齐党费上缴基层党建办,严格执行党费日制度,要求明确专人按月收纳党费。二是发放《党费收缴、使用、管理一册通》,严格按照党员工资情况、实际收入收缴党费,督促村(社区)做好党费收缴情况公示工作,保证其公开透明。

5. 关于“村(社区)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整改情况。

一是依托周二联合办公日联合联村组建立镇党政班子成员参加联系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以联村组为单位,采取“1对1”或“1对多”的方式,将镇机关63名干部职工与171个基层党组织进行全覆盖挂钩联系,加强班子成员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全面提高支部组织生活会质量。二是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开展活动,真正做到“红脸出汗”,严格落实村“三委”成员责任。三是组织村(社区)深入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村(社区)严把程序、找问题、促提升贯穿到每次组织生活会。四是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后,要求党总支和班子成员分别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和具体措施,责任到人,作出整改承诺,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6. 关于“村(社区)民主集中制贯彻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镇党委2020年1月10日已召开“竹山镇关于指导村(社区)规范村“两委”会议记录专题培训会”,在充分听取村(社区)主要领导意见建议后,研究提出村(社区)在召开“党总支会议”“村委会议”时,须做到会议记录结构完整、记录真实、详略得当、突出重点,做到符合存档备查要求;二是镇综合办根据“专题会议”内容,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集体领导原则,形成竹山镇村(社区)“两委”会议记录规范性模板并下发到各个村(社区),促使村(社区)做到会前有书面议题,会议有解决问题的方法措施,会议研究决策过程和记录充分体现民主决策、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三是持续对村(社区)“两委”会议记录进行指导和督促,不断完善和规范村(社区)“两委”会议记录。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 关于“村(社区)“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抓日常监督执纪和指导。镇纪委充分运用周二联合办公日、案件及问题线索办理及重点工作检查时机,对村(社区)总支主体责任及监委日常监督职责落实情况的进行监督检查指导,自7月以来对全镇检查中存在履职不力的13个村(社区)进行提醒谈话并通报批评;二是2020年8月前,已督促5个村党组织自检自查,严格按照《2020年竹山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方案》要求,进一步强化村(社区)党总支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任务;三是对个别村监委履职不到位,监督方式单一、流于形式的问题,由镇纪委书记加强业务培训指导;四是基层党建办完善换届选举程序,建立健全村(居)民委员会换届工作移交制度,在2021年换届选举时加强对村级档案的规范管理,确保2021年换届选举顺利。

2. 关于“村(社区)“四议两公开”制度贯彻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2020年中共宜良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村(居)组(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开支的通知》文件内容,并开展了业务人员培训;二是严格按照中共竹山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下发《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资金报账的管理要求》的通知执行。由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加大对各村(社区)、村小组报账的审批手续的监督把关;三是运用集中培训、日常报账、赶集日报账高峰期等方式进一步对竹山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政策向村委、村组报账员进行宣讲,严格督促村(社区)及小组报账员执行“三资”管理制度相关政策,推进农村集体经济工作规范化,执行长期公示制度,坚决做到村集体资金管理安全。

3. 关于“村(社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的整改情况。

一是督促有关村委会将违规发放的津补贴等费用清退至指定账户并作出情况说明;二是镇纪委运用周二联合办公日、案件及问题线索调查及重点工作检查契机,督促各村(社区)对照外出用餐和自办伙食用餐超标、公款购买土特产送礼、差旅费报销不规范、异地用餐、异地报销等有关财务情况和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自检自查;三是督促指导村(社区)尤其是被巡察5个村运用“七.一”建党节召开党员大会和巡察整改组织生活会的时机,加强村组干部及党员群众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内容的学习,让村组干部绷紧廉洁之弦。

4. 关于“村(社区)违反集体“三资”管理规定”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2020年中共宜良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村(居)组(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开支的通知》文件内容,并开展了业务人员培训;二是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收据管理及财务报销手续,严格审核把关;三是根据县、镇最新相关财务管理制度,5月12日由镇农经站对镇、村、小组等128名有关人员进行全覆盖培训,发放宣传材料300份;四是对三资管理不到位,违规发放的各类津补贴已由镇纪委、农经站联合追缴入账;五是对未签订合同或是合同不规范的已及时督促5个村规范化,集体资产管理方面让其对照自身实际及时完善补充并明确资产管理专人负责。

5. 关于“村(社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一是成立竹山镇招投标领导工作小组,选优配强招标办工作人员,根据国家招标的相关规范要求,进一步补充完善《竹山镇招投标管理办法》,规范了村(社区)工程项目招投标实施细则,增强相关部门联动管理机制;二是加强招投标诚信体系建设,由镇招标办将企业及乡村工匠个人信用情况纳入竹山镇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对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工程质量不达标等违纪违法行为的企业和乡村工匠,建立失信黑名单,在投标报名中坚决剔除,不允许竞标参加工程的建设项目;三是对工程项目,尤其是扶贫、水利等涉及民生的工程项目,在招投标、验收及报账过程中,镇纪委将联同项目来源部门、主管部门、联村组等加大对村(社区)项目实施过程、结果的监管,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未按照招标方案实施、虚报工程量、弄虚作假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严肃问责。

6. 关于“村(社区)违反财经纪律,廉洁风险隐患大”的整改情况。

一是镇农经站于5月12日组织全镇范围内128名财务有关人员进行最新财务报账及财务审核培训指导,明确要求各村(社区)对财务报销进行规范,对照报销手续不全、报账要素不全、白条报销等方面进行自检自查自纠;二是为壮大财务队伍,补齐配强镇农经站财务人员,我镇农经站聘请了2名财务人员,提高了镇农经站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审核把关力度;三是镇农经站制作了《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减少财务廉洁风险。

7. 关于“村(社区)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一是镇农经站督促有关村(社区)和镇财务负责人员,对存在装订不规范、日期不连续、未按规定时限报销等问题进行全面检查整改;二是镇农经站组织对镇财务人员、村委、村组有关人员开展了最新财务管理和专业知识技能培训,明确要求各村(社区)不得跨年度报账、所有收入支出必须当年报销,村委、村组收入必须存入镇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指定的专用账户,借助集体培训的时机,全面提高了有关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会计人员的业务能力。

三、 立足长效,巩固整改成果

(一)继续强化整改落实后续工作。竹山镇党委将继续承担好、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在县委正确领导下,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已初见成效的整改工作,长期坚持,紧盯不放;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逐个督办,逐个销号;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严格执行整改方案,按照责任分工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加强整改工作的横向沟通和纵向协调,强化责任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合力,发挥作用。涉及到全镇的问题,调动全镇各站所办人员积极配合,主动协调做好工作。强化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指导,严格落实整改工作台账,做到整改不留死角。

(三)健全长效机制注实效。针对县委第十一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我镇坚持立足长远、举一反三,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强化权力制约和制度规范。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固化整改工作成果,加快建立起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各类违纪违法现象发生,进一步促进竹山镇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871-67619199。

中共竹山镇委员会

2020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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