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宜良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宜良县监察委员会

中共耿家营彝族苗族乡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12-22 16:02    发布来源: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3月30日至2020年5月16日,县委第十一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对耿家营乡羊桥村委会、尼龙村委会、石子村委会、尖山村委会、玉鼓社区党委(党总支)进行了巡察,并于2020年6月2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

耿家营乡党委把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要求全乡上下深刻领会把握巡察反馈意见精神和要求,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尽全力抓紧抓好。一是压实领导责任。20206月30日,召开班子碰头会议专题学习巡察反馈意见,认真分析,深刻反思,第一时间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细化目标。二是制定整改方案。由乡纪委书记、组织委员牵头乡纪委、基层党建办、财政所、农经站、招投标办、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等部门,制定耿家营乡羊桥村、尼龙村、石子村、尖山村、玉鼓社区党委(党总支)对县委第十一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对照问题列出整改清单,并分别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限,并于2020年79日召开党委会进行了研究审核。三是督促落实整改进展。乡党委书记多次亲自到五个村(社区)召集村“两委”成员开会,指导和督促整改进展;对整改过程中发现的难点、重点问题及时组织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研究;乡党委组织委员、纪委书记和五个村(社区)联村领导定期跟进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从夯实党的基层组织、加强党风廉政、规范村组财经管理机制、严格执行村级各项制度等方面,认真积极开展工作,按照整改方案明确的时间和措施,逐条逐项对照抓整改,对巡察发现的问题,一件一件落实和销号,确保整改质量和效果。

二、突出问题导向,逐项逐条整改落实到位

围绕巡察组反馈意见要求,耿家营乡党委以压实“两个责任”为核心,以完善制度建设为抓手,以严格干部管理、严肃财经制度、强化党组织建设为重点,全面开展巡察整改工作。

(一)关于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的整改情况

一是自2020年7月起,乡党委书记坚持每季度至少与各村(社区)书记谈心谈话一次,联村领导每个月至少与村(社区)书记、主任等相关干部谈心谈话一次,督促提醒村(社区)书记强化“四个意识”,勇于履职担当,切实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二是乡联村组利用“周二联合办公日”、村组干部会议等机会,对村组干部提出严格要求,进一步强化村组干部纪法意识,杜绝违规违纪现象发生。三是积极开展农村优秀人才回引计划推荐人选考察工作,印发了《中共耿家营彝族苗族乡委员会关于任命为村(社区)书记助理、主任助理的通知》文件,在全乡范围内计划培养村(社区)优秀回引人才9名,现均已在村(社区)正常工作,切实加强了村(社区)后备干部的培养。四是乡党委召开党委会研究违法占地处置工作,并安排联村领导及涉及部门站所,至村(社区)召开村组干部会议进行工作部署,对2016年以来村(社区)发生的违法占地情况进行,核实违法占地的具体位置、违法占地的面积、建筑面积、房屋结构、所占土地的性质及各户家庭情况,查清违法占用土地的原因。按照相关文件精神,乡政府及村委会本着“要积极稳妥处理存量,态度要积极,保障好农民合理的建房需求”的工作思路开展工作,按照上级会议及文件要求,对全乡违规建房问题进行清查,自2020年7月3日起,全乡范围内严禁新增违规建房,待上级明确治理存量的文件下发后,全乡将依照文件精神对涉及的违法占地情况依法依规、分步分类进行处置。

       2.关于“脱贫攻坚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2020年6月至今开脱贫攻坚专题工作会2次,按照上级要求层层抓好工作落实。一是组织扶贫办业务人员对五个村(社区)台账进行仔细核查,规范的各村(社区)2018年扶贫台账资料已交乡扶贫办审核保管,待村(社区)2019、2020年扶贫台账扶贫台账充实完善后,二是由扶贫办统一复印村档案及户档案到各村(社区)长期保存,针对台账资料完善工作,自7月起扶贫办组织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对全乡各村(社区)存在问题的台账进行纠错、补缺,对台账管理不到位,对草稿、已废弃的资料等及时进行清理,进一步规范了扶贫台账。

3.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不扎实”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五个村扫黑除恶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尼龙、羊桥、玉鼓村(社区)于2020年7月分别与各村小组签订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工作职责,村三委成员分片负责各小组扫黑除恶工作做好督促指导和落实。二是督促村党委书记按要求进行补签,针对尖山村党委责任书照抄照搬的问题,由联村组牵头督促整改,于2020年7月18日重新结合本村实际情况制定并签订了责任书。三是由联村领导牵头核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会会议召开情况,对签到表用同一签到表的情况召集“两委”监委及小组长、支部书记进行核查落实,在确定会议真实性的基础上对涉及材料进行补充完善。

4.关于“处理群众利益诉求不及时”的整改情况。

一是由乡分管领导、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针对小戈比村小组人饮水池旁有养虾鱼塘集体垃圾房、公厕,组织村委会及小组于2020年4月15-16日对村小组人饮水池的垃圾房及公厕进行了拆除。二是对养虾鱼塘村小组与承包农户进行了协商,已将鱼塘内养殖水产品全部清除。为小戈比村人蓄饮水池争取到上级补助项目过滤池建设工程,该项工程将于2020年9月底前开工建设,建设后将进一步改善小戈比村群众饮水安全。

(二)关于党的建设方面

1.关于“党建工作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由乡基层党建办牵头,督促尖山、石子、尼龙村党委(党总支)于2020年7月分别与所辖各党支部签订《2020年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党建工作内容、压实责任、层层抓好工作落实。2020年7月7日-9日乡党委组织村组干部举行业务培训班,对党建基础业务进行了培训;二是村(社区)党委(党总支)利用庆“七一”系列活动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开展由联村领导、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讲党课,加强村组党员干部的党务知识培训力度,组织全体党员安装“云岭先锋”手机APP,认真开展自学。

2.关于“基础党务工作虚化、弱化的整改情况。

一是督促羊桥村党总支、尖山村党委及时更新党员积分制管理公示栏,对党建材料进行再次核查,对存在错误的及时补齐和更正完善;二是由乡基层党建办牵头,切实加强村小组支部书记责任意识的教育管理,对尖山村委会涉及的党员不信教公开承诺书由一人代签现象,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支部书记组织党员重签不信教公开承诺书,督促指导各村(社区)认真执行和开展好“主题党日”活动,每月定期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

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不实的整改情况。

严格执行党组织谈心谈话制度,乡党委书记和各联村领导与涉及村(社区)书记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各村(社区)党组织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做好会议记录,乡分管领导和基层党建办人员到各村组织进行了党务知识培训,乡联村领导、联村组列席各村(社区)党组织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严把材料关,不达标准的不允许召开会议,修改完善后方可召开。

4.关于“发展党员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规范发展党员程序,对巡察发现的党员材料问题及时进行梳理,补充完善缺失的资料。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发展党员程序的材料把关,对程序不合规、材料不合格的坚决不予上会,督促相关党组织重新按程序开展工作,确保按规定、按程序发展党员。

5.关于“党费收缴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乡党委书记和联村领导对村(社区)书记进行了提醒谈话,按要求做好党费收缴工作,乡基层党建办到各村(社区)组织开展党费收缴业务培训,并定期检查各村(社区)落实情况。二是进一步规范党费收取时限和标准,特别是预备党员、退休党员等,对未按要求收取党费的玉鼓社区、羊桥村、石子村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由乡纪委督促各村(社区)落实党组织书记的第一责任人职责,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做好村党组织书记与村组干部谈心谈话和相关记录。二是加强村监委的监督管理职能作用,严格按照“三资管理”工作要求及“四议两公开”的相关程序严把村、组财务审核关,做到手续完备程序规范,确保村组财务收支工作廉洁规范。

2.关于“部分村组干部廉政意识淡薄”的整改情况。

乡党委于2020年7月7日-9日组织村组干部开展业务培训,将党风廉政教育作为重要内容进行培训。由乡纪委、乡基层党建办及时组织村、组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对党员的思想教育宣传工作使广大党员干部对廉政意识入脑入心,廉洁自律,确保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各联村组利用周二联合办公日等机会,定期对村组干部进行廉政教育。

3.关于“‘四议两公开’不及时”的整改情况。

一是乡党委于2020年7月7-9日组织全乡村组干部进行了一次“三重一大” “四议两公开”“三资管理”工作业务培训。五个联村组明确专人,对“三重一大”会议记录及会议召开程序等进行指导和培训。二是修改完善了乡三资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三资管理审查机制,严格大额支出程序把关和材料审查。

4.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整改情况。

一是乡党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认真梳理五个村(社区)发放津补贴、违规发放实物及兼职补贴方面的情况,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不合理开支、不合规的发放进行整改清退清退资金已按要求全部按原渠道返还对应集体账户二是组织村(社区)“两委”、监督委员会、村小组长以及支部书记认真学习相关文件规定,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实质。三是由乡联村领导、联村组、招投标办、农经站对涉及合同进行审核,对材料不规范、缺失等问题进行现场核实,对村集体资源资产进行规范整理。四是修订新的招投标管理办法并认真贯彻落实。

5.关于“‘三务公开’不及时、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乡党委于2020年7月7-9日,组织村组干部开展业务培训,其中对三资管理工作进行了重点培训。由各联村组牵头,对所联系村组开展督查,严格要求各村组及时进行三务公开。进一步规范各村组三资管理工作,各村小组建立公开栏,做到日常事务定期公开,重要事务随时公开。

三、立足长效,巩固整改成果

(一)认真抓好整改后续工作。耿家营乡党委将继续承担好、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已初见成效的整改工作,要长期坚持,紧盯不放;对正在整改的工作,要按照县委巡察组要求,积极抓紧整改。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善始善终把整改工作抓好做实,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各项工作。

(二)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严格执行整改方案,按照责任分工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加强整改工作的横向沟通和纵向协调,强化责任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合力,发挥作用。涉及到全的问题,调动全人员积极配合,主动协调做好工作。强化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严格落实整改工作台账,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扎实推进整改工作任务按期有效完成。

(三)健全机制注重实效。坚持立足长远、举一反三,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进一步强化权力制约和制度的规范,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固化整改工作成果,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各类违纪违法现象发生,进一步促进耿家营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871-67512938。

中共宜良县耿家营彝族苗族乡委员会

2020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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