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巡察利剑直插基层 全方位扫描“微权力”
来源于:宜良县纪委
发布时间:2020-12-21 16:40:37
编辑:宜良—吴惠
“几个月前村里垮塌的堰塘毁了我家的田地,多亏巡察组来了,不仅处理好了垮塌的堰塘,还补给了我青苗补助费 。”近日,宜良县耿家营彝族苗族乡羊桥村村民谈起巡察组进驻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后带来的变化,竖起了大拇指。
今年以来,宜良县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采取“三步工作法”把巡察触角延伸至最基层,即:“一个指南促规范”、“一个办法强队伍”、“一体推进全覆盖”。通过扎实推进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全方位扫描“微权力”,剑指“微腐败”,不留监督空当,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2019年以来,七轮巡察涵盖宜良县辖8个乡(镇)街道116个村(社区)党组织,实现了县委一届任期内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全覆盖。
为规范工作标准和提高工作效率,结合村级巡察工作实际,宜良县统一编印了《对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工作指南》,汇编巡察6个阶段24个步骤流程图及相应材料模板,梳理形成村级党组织“三个聚焦”65条巡察重点清单,让巡察组“照单工作”,促进村级巡察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
要在规定的时间完成任务,干部是关键。该县研究制定了《宜良县关于选派优秀干部到巡察岗位培养锻炼的实施办法》,建立对村(社区)党组织巡察人才库,切实把巡察岗位作为发现、培养、锻炼优秀干部的重要平台,全面加强巡察干部队伍建设,科学配置巡察队伍抓实“传、帮、带”,让年轻干部得以全面锻炼,快速成长。
“巡察期间确实比较辛苦,要学习的内容太多了,但经历之后我更深层次地认识到巡察工作的意义,了解了整个巡察工作体系,在增长知识的同时也丰富了阅历,这正是我们年轻纪检监察干部需要的成长平台,如果还有机会,我还要参加。”参加巡察工作的优秀巡察干部激动地说道。
对村(社区)的巡察是在群众“家门口”开展的工作,马虎不得,为此宜良县委科学合理确定巡察全覆盖对象和范围,明确实现巡察全覆盖的时间表、路线图,坚持“政治体检”没有例外、一体推进使巡察工作全覆盖,确保把巡察利剑直指群众的痛点、关注点。在巡察过程中,巡察组深入对村(社区)环境卫生、项目建设、集体经济、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等工作,通过召开群众会听意见、深入田间地头、进村入户走访,设置信访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安排专人值守登记,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呼声,认真记录并将问题归类梳理。
发现问题的目的是解决问题,针对巡察中对村级党组织发现的问题,宜良采取“三反馈”制度压实问题整改责任。即向乡镇(街道)党(工)委主要负责人单独反馈,向乡镇(街道)党(工)委公开反馈并移交问题清单,向被巡察村(社区)领导班子的反馈,让整改问题接受上级和群众监督。推动群众反映问题线索事事有人管、件件有回音,极大程度提升巡察质效。
结合各村(社区)实际情况,宜良县坚持分类施策,区分重点村和一般村,分类施策、点面结合,实行重点村重点查,重点问题深入查,一般村铺开查,避免平均用力、一线平推。自2019年以来,宜良县委积极探索“县统筹、乡力量”交叉直接巡察、专项巡察的方式,对116个村(社区)党组织进行了巡察,完成对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全覆盖任务。截至今年10月底,共发现各类问题1480个,移交问题线索件111件124人,立案21人,党纪、政务处分15人;同时,针对巡察发现村(社区)普遍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宜良县委开展专项清理整顿工作,进一步规范了村(社区)党组织的财务制度;并通过汇编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制度并印发“口袋书”,加大对社区、村组随意更改土地承包合同问题进行核查、对存疑合同公示整改督查力度,促进了阳光村务建设的发展。
“通过对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巡察,一方面强化精准监督,有力惩治侵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另一方面突出问题导向,推动解决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难点焦点问题,增强基层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夯实党的执政根基,让广大群众切实享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真正实现有形覆盖与有效覆盖相统一。”宜良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马坪、杨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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