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健全“四项机制” 深入推进巡察监督

来源于:晋宁区纪委

发布时间:2020-12-21 15:28:46

编辑:晋宁—张亚云

2020年以来,晋宁区健全主体责任落实机制、对村巡察机制、问题整改机制、队伍后勤保障机制,深入推进巡察工作,有效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主体责任落实机制,夯实区委巡察工作责任。严格执行“三个汇报”机制,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区委在巡察撤出后16日听取巡察工作汇报,区委书记专题会、区委常委会在撤出后23日内听取巡察工作汇报,及时结合汇报情况深入分析,提出解决措施。区委书记、各分管领导带头参加巡察反馈会,层层传导压力,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制定出台《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区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强化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主动接受监督意识,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积极配合区委巡察工作。

对村巡察工作机制,推动巡察工作向基层延伸。坚持把推动解决涉及基层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聚焦点、着力点,紧盯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村级党组织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等情况,重点围绕村级党组织凝聚力不强、组织生活不严肃不正常、党员干部队伍教育管理缺失以及脱贫攻坚、惠民惠农等政策落实中虚报冒领、优亲厚友、侵占挪用、吃拿卡要等突出问题,采取巡乡带村或直接巡村的方式,及时发现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查处基层“微腐败”行为,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侵害集体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2020年以来,共对61个村开展巡察,反馈问题652个,有效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不断提升基层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反馈问题整改机制,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效。制定《晋宁区推进巡察整改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建立“三听取一协调、组办会审、多方会商”“两约谈一通报、三报告一清单跟踪”“问题线索处置沟通、部门监督联动、对村巡察双反馈”“三级联动、群众评判巡察整改成效、专项检查”等11项巡察整改工作机制,压实被巡察单位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做细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2020年以来,共开展三轮巡察,发现并反馈问题740个,全部整改完成206个,整改完成待验收534个,对巡察发现问题突出的2家单位的班子成员进行约谈,以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果转化为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实际效果。

巡察队伍培养机制,助推巡察工作有序开展。建立《晋宁区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巡察岗位培养锻炼的实施办法(试行)》和涵盖党务、财务、工程、招投标、意识形态等方面85人的巡察人才库,每轮巡察工作开展前,优先从全区优秀后备干部、新提拔副科级领导干部、新录用的公务员、业务骨干等人员中,有计划、分批次抽人员调参与区委巡察工作,增强各级部门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让遵规守纪成为年轻干部内化于心、外化于形的自觉行动,有效解决每轮巡察时需从各单位抽调干部参加巡察的工作难题。(胡恩志)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Copyright © 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滇ICP备07000700号-1 网站声明

来信请寄:中共昆明市纪委、监察委信访室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 邮编:650500

举报电话:0871-12388 举报网址:https://yunnan.12388.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