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呈贡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呈贡区监察委员会

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工作程序
发布时间:2020-12-09 13:33    发布来源: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一、基本原则

依照党章党规和宪法法律独立行使检查权、监察权的原则;

实事求是的原则;

以事实为依据,以党规党纪和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在党规党纪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维护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以及相关当事人合法权利的原则。

二、基本要求

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合法。

三、工作程序

受理:接受反映违纪或者职务违法犯罪问题的线索和材料,并予以处理。

问题线索处置:按照有关规定对受理的问题线索提出处置意见,履行审批手续,进行分类办理。

初步核实:按照规定对受理的反映违纪或者职务违法犯罪问题的线索进行了解、核实。

立案审查调查:按照管辖权限经初步核实认为确有违纪违法事实,并需追究党纪政务责任或者法律责任,依照规定立案审查调查,收集证据,查明违纪违法事实。

审理:经立案审查调查需追究党纪政务责任或者法律责任的案件,在审查调查结束后移送案件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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