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呈贡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呈贡区监察委员会

信访举报的处理程序
发布时间:2020-12-09 09:16    发布来源: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纪检监察机关收到信访举报后,按照以下程序处理:

第一步,登记。信访举报件实行“一信一码”,对信访举报材料贴条形码,登记基本信息。

第二步,分流。对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信访举报,按照规定移送或转送到有权处理的纪检监察机关承办部门办理;通过来信、网络举报收到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的信访事项,按规定移交到有权处理的其他部门办理;群众来访、来电反映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的信访事项不予受理,建议反映人到有权受理的部门反映。

第三步,办理。有权处理的纪检监察机关承办部门对信访举报材料进行核实,经查实存在违纪违法行为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失实的予以了结。

第四步,反馈。有权处理的纪检监察机关承办部门办结信访举报后,对实名举报人反馈查核处理结果。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Copyright © 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滇ICP备07000700号-1 网站声明

来信请寄:中共昆明市纪委、监察委信访室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 邮编:650500

举报电话:0871-12388 举报网址:https://yunnan.12388.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