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呈贡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呈贡区监察委员会

呈贡区纪委区监委2020年纪检监察 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办法
发布时间:2020-12-09 09:04    发布来源: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为巩固提升纪检监察信息宣传工作成效,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发挥信息反映工作成绩、总结工作经验、推动工作创新的作用,更好地服务领导决策,服务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 基本原则

实事求是,注重质量;客观公正,喜忧兼报;量化考核,激励先进。

二、 总体要求

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旗帜鲜明讲政治;要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中央纪委全会、省纪委全会、市纪委全会、区纪委全会部署的各项任务,聚焦纪检监察主责主业,及时总结报送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进程中的新经验、好做法,加强综合提炼和深度分析,突出呈贡“辨识度”“贡献率”和“原创性”;要克服按部就班、司空见惯、见怪不怪的思维惰性,不断研究和解决工作运行中碰到的具体问题,体现“有思考的工作才有品质”要求,紧扣上级和本级纪委监委领导关心关注的事关纪检监察工作全局的重点、难点问题,各行业和领域中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典型性、倾向性或苗头性问题,注重深度综合分析,总结规律,把握趋势,找准原因,得出结论性观点,为领导掌握情况、判断形势、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三、 考核对象

区纪委区监委机关各室(部)、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区委巡察办、各巡察组。详见《呈贡区纪委区监委2020年纪检监察信息考核对象名单》(附件1)。

四、 考核标准

(一)实行年度考核

1. 起止时间

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

2. 考核目标任务

全体考核对象达标分数详见《呈贡区纪委区监委2020年纪检监察信息任务分解表》(附件2)。

3. 考核方式

信息工作情况纳入内部绩效考核。年终信息考核按照相应权重比例折算得分。

完成任务数100%—150%的加0.15分,完成任务数151%—200%的加0.20分,完成任务数201%—250%的加0.25分,完成任务数251%—300%的加0.30分,完成任务数301%—350%的加0.35分,完成任务数351%—400%的加0.40分,完成任务数401%—450%的加0.45分,完成任务数451%—500%的加0.50分,完成任务数501%—550%的加0.55分,完成任务数551%—600%的加0.60分,完成任务数601%—650%的加0.65分,完成任务数651%—700%的加0.70分,完成任务数701%—750%的加0.75分,完成任务数751%—800%的加0.80分,完成任务数801%—850%的加0.85分,完成任务数851%—900%的加0.90分,完成任务数901%—950%的加0.95分,完成任务数951%—1000%的加1分,所加分数分别加到本部门人员,每人加分最高不超过1分。

(二)信息计分

1. 中央国家级信息

被中央国家级报纸、网站、微信等媒介采用的纪检监察方面的信息或调研文章,1条(篇)计100分。重点以中央纪委《纪检监察信息》《专报中办信息》《工作交流》《人民日报》《中国纪检监察报》《求是》杂志《中国纪检监察》杂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中央电视台等报刊媒体为主。

2. 省级信息

被省级报纸、网站、微信等媒介采用的纪检监察方面的信息或调研文章,1条(篇)计40分。重点以《云南纪检监察信息专报》《云南纪检监察信息专刊》《云南纪检监察信息》《云南纪检监察》《云南日报》《云南法制报》,省纪委微信公众号“清风云南”、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云南广播电视台等报刊媒体为主。

3. 市级信息

被市级报纸、网站、微信等媒介采用的纪检监察方面的信息或调研文章,1条(篇)计20分。重点以《昆明纪检监察信息快报》《昆明纪检监察信息•情况交流》《昆明日报》《昆明电视台》,市纪委微信公众号“清风春城”、昆明市党风廉政网等报刊媒体为主。

4. 其他情况

被各级领导批示的信息或调研文章等,区纪委区监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额外认定加分。(按照同级别媒体采用分值的50%额外加分,例如:被国家级领导批示额外加50分;被省部级领导批示额外加20分,以此类推。)

(三)采用及署名要求

1. 信息采取“2+2+6”的模式进行考核,报送分占20%,个人采用分占20%,部门完成分占60%。个人每月报送1篇信息,全年报送12篇信息得2分,个人完成信息采用分数40分得2分,部门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数得6分,三者相加为个人全年得分,没有达到其中一项则进行相应扣减。

2. 报送的信息需符合采编要求,非纪检监察类信息不予认定和计分;同一条信息被多级媒体采用,以最高级别一次记分;信息署名最多为三人,多人署名的同一条信息被采用,按平均计分;提供素材被采用,市级5分,省级10分,中央级100分;媒体采用的信息需要纪检监察干部署名才计算分值。考核对象信息被市级以上(包含市级)媒体、报刊、网站采用方可计分。

3. 各部门撰写完成,经宣传部进行实质性、关键性修改完善的信息,按各部门撰写人员、宣传部门修改完善信息人员的顺序署名(部门署名人员为1—2人);各部门提供工作数据、经验做法、成效成果等材料(不包括规章制度、方案、通知、党纪政务处分决定、“两书”等,但可作为信息素材按照采用级别记分),宣传部工作人员首次运用上述材料撰写完成的信息,由该部门1名工作人员、宣传部撰写信息人员共同署名,之后按照“谁撰写谁署名”的原则进行。

五、 结果运用

(一)定期通报采用情况。区纪委办公室每季度通报各部门信息采用、考核积分等情况。

(二)建立健全激励制度。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激励,提升撰写报送纪检监察信息的质量。

(三)定期提醒约谈负责人。根据通报情况,区纪委区监委分管领导对连续3个月排名末三位的部门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年终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

(四)严肃信息报送纪律。对报送信息严重失实以及重要信息漏报、瞒报、迟报的,视情节在本单位予以通报批评,且当年不予表彰;对长期不报送信息或因漏报、瞒报、迟报重大紧急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进行严肃处理。

六、 工作要求

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把纪检监察信息宣传工作放到重要位置,突出主业、聚焦主责、补足短板,增强信息宣传工作的统筹性、针对性,着力构建协调推进的新格局,形成上下联动的新机制,扎实推动纪检监察信息宣传再上新台阶。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责任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统筹谋划好全年纪检监察信息工作,组建相对稳定、富有活力、责任心强的信息员队伍,及时组织报道各部门在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好经验好做法,总结特色,提炼亮点,讲好正风反腐故事,讲好纪检人故事,生动呈现全面从严治党以来党风政风民风带来的显著变化。

(二)强化责任担当。全区纪检监察信息工作在区纪委区监委班子统一领导下,主要领导统筹谋划,分管领导主抓,区纪委区监委宣传部具体负责。区纪委区监委机关各室(部)、派驻纪检监察组、各巡察组、区委巡察办主要负责人为信息工作第一责任人,信息员为直接责任人。第一责任人要加强信息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亲自抓信息、带头写信息,经常给信息员交任务、点题目、提要求,为信息工作创造条件,经常为信息员提供参加各类会议、参与纪检监察各项工作的条件,让信息员能够及时掌握工作动向,形成高质量的纪检监察信息上报。

(三)强化队伍建设。整合宣传力量,配强宣传队伍,完善激励机制,开展有针对性的能力提升培训,要求信息宣传通讯员对信息点、新闻点具备敏锐捕捉能力,着力提升新闻宣传队伍的撰稿技巧和实战水平,加大综合信息的报送力度,努力提升全区纪检监察信息宣传工作的整体水平。

(四)强化沟通联系。区纪委区监委宣传部要积极对接好中央级、省级、市级重要媒体,主动沟通交流,及时掌握重要媒体最新的新闻策划,掌握其新闻选题和用稿需求,提前谋划组稿事宜,转变宣传报道理念,不断创新方式方法,持续加强区、街道两级之间协作力度,多出“深、专、实”宣传力作。

(五)强化信息审核。健全信息报送逐级审核机制,未经相关领导审核一律不得擅自发布。要进一步规范报送稿件的格式、内容、审核、发布流程,杜绝编辑审核过程中发生错误,内容上严禁抄袭他人稿件,切实做到内容准确、表述严谨、发布及时。各部门报送的信息,必须经审批程序审核签字后按照格式要求报送区纪委区监委宣传部。区纪委区监委宣传部采编上报上级纪委和媒体的信息,必须通过信息员、区纪委宣传部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重大、敏感信息)“四级把关”后报送,切实提升信息采用率。

七、 附则

(一)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二)本办法由区纪委区监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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