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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件“回头看”提升办案人员“作战”水平

来源于: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12-09 10:38:16

编辑:赵艳芳

“对立案时间把握不准,文书送达手续不完整,被审查调查人主体身份材料不全,部分事实没有查清,条规适用不精准……”

12月8日,在昆明市纪委监委召开的典型案例复盘辨析会上,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相关负责人通过PPT的形式将近期办理的某一典型案件的原始材料原汁原味进行了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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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实施细则》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立案审查调查方案批准后,应当由纪检监察机关相关负责人或者部门负责人与被审查调查人谈话,宣布立案决定,讲明党的政策和纪律,要求被审查调查人端正态度、配合审查调查,并在《立案决定书》上签名,同时送达《被审查(调查)人权利义务告知书》……但本案办理中被审查调查人没有按要求在决定书上签字,权利义务告知书也没有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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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案件审理室相关负责人从立案依据、不规范行为对案件质量产生的后果和影响、问题产生的原因剖析以及具体改进意见等方面作了详实生动的复盘交流评析。以复盘辨析会为“药引”,疗案件质量之“顽疾”,追根溯源“析病理”,由点及面“开药方”,全面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通过听复盘辨析一一对照查找,我们自己办理的案件也不同程度存在类似问题,执纪执法观念还不够全面、纪法衔接能力不足、法律文书制作不够规范……”平时各自奔走于监督执纪一线的监督检查室、审查调查室的负责人也坐到了一起,在听一听、学一学的同时,把工作摆进去、把自己摆进去、直面问题一一发表意见。

“要加强对《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云南省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实施细则》等与案件查办密切相关的规定的学习,善于积累;要转变思路,多查多用,避免执纪执法理念片面化,真正做到融会贯通;要切实按照‘严、实、细’的标准做好各项工作……”大家认真对标对表检视案件办理工作中的各个环节,从纪律作风、工作责任心、工作能力等方面实事求是地开展自我剖析,谈问题、谈教训、谈收获、谈体会,不断掀起头脑风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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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办案人员存在思维固化、业务知识学习不足、工作效率不高的问题。”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在会上进行现场点评,直指问题所在,让这场复盘辨析会更加“辣味”十足。

“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首先应体现在案件办理的高质量上。”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代理主任杨大庆说,“通过对典型案例开展复盘辨析,会发现我们在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过程中还存在许多短板弱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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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大庆强调,要紧紧围绕“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推进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牢把政治属性,强化监督执纪政治理念;要严把证据标准,纪法双施双守,强化对案件质量共同负责的理念;要严格对标对表,及时查缺补漏,强力推动案件质量上台阶上水平。各相关部门要以复盘辨析为契机,对标对表对承办案件进行全面梳理、细致盘查,以案促改,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要将复盘辨析形成制度,并在全市深入开展。

与会人员纷纷表示,通过利用自办案件的“活教材”开展面对面全面复盘案件,梳理全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补齐业务短板,针对性强,实用性强,有效激活了监督执纪问责的后续动能,进一步提高了纪检监察工作“技战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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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案件审理室、干部监督室,各监督检查室、审查调查室全体干部,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会。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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