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寻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寻甸县监察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发布时间:2020-12-08 22:10    发布来源: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1

十一、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2

十二、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四、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六、部门基本信息表

十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情况表


中国共产党领导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以及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根据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部门、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监委和省委、省监委,市委、市监委以及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行使公权力的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我县关于纪检监察方面的规章制度,参与起草制定我县相关规范性文件。

7.配合省市纪委监委加强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督促我县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出)机构、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关、县管企业、县属学校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9.完成县委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国共产党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纪委、监察委由13个职能科室(办公室、信访室(举报中心、投诉中心)、第一纪检室、第二纪检室、第三纪检室、第四纪检室、第五纪检室、第六纪检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审理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宣传部、组织部)、县委巡察办办公室以及外派13个纪检组组成。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提高政治站位,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长期政治任务,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注重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把学习成效转化为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的行动自觉。进一步学好用好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发表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使学习成为不断增强政治上坚定、理论上清醒的过程。进一步认清白恩培、仇和等余毒特别是秦光荣流毒影响的深层根源和严重危害,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坚持以案促改、标本兼治、举一反三、正本清源,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统筹安排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巡察,开展“直接巡村”工作,把巡察与净化政治生态相结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状况、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遵守党章党规,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

2.创新监督方式,不断提升监督效能

开展业务工作中的纪律作风问题监督检查,各派驻纪检组要对照被监督单位工作目标任务分解情况,每月围绕工作时限、程序要求、纪律作风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各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要同步开展监督检查。持续加强对公职人员履职尽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整治“四风”、“六个严禁”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开展“蹲点式”调研监督,对被监督单位的政治生态和“关键少数”近距离精准“画像”。开展“体验式”监督,身临其境,直接感受职能部门在行政审批中存在的症结和作风问题,重点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群众意见突出、严重影响党委政府形象的行业系统问题。开展“下沉式”监督,深入到基层“一线”人员身边“问诊”,聚焦重大事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注重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开展“驻点式”监督,发挥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的“探头”监督作用,着力提升监督实效。

3.保持高压态势,持续强化正风反腐

严肃惩治放纵包庇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坚决查处横行乡里、欺压百姓的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加大信访举报件办理力度,提高实名举报答复率。聚焦群众痛点难点,围绕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深化专项整治,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落实激励干部干事创业防错容错纠错三项机制,在强化约束的同时鼓励创新、宽容失误,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努力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严守审查调查安全底线,以落实“走读式”谈话工作制度、规范使用留置措施、建立健全看护队伍管理制度为抓手,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强化法制意识、程序意识和安全意识,严把案件质量关,做好审查调查安全工作。坚持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把党规党纪、法律法规两把尺子结合起来,同向发力、精准发力,一体审查调查、一体审核处置,既防止以纪律处分代替法律制裁,又防止以刑事处罚代替纪律处分。坚持系统化思维,把惩治、预防和教育结合起来谋划,持续一体推进不能腐、不敢腐、不想腐体制机制。

4.强化纪律保障,持续巩固脱贫成效

聚焦脱贫攻坚工作重点和薄弱环节,坚决纠正乡镇(街道)

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敷衍应付,县直部门履职不力、监管不严、推诿扯皮,以及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等问题,健全完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排查、移交、处置、追责、通报“五项工作机制”,

继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持续聚焦产业扶持、资金帮扶、问题整改、责任落实等方面,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贪污侵占、行贿受贿、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挥霍浪费、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突出问题,持续强化正风肃纪,着力巩固提升脱贫成效。

5.抓实宣传教育,全面营造廉洁氛围

强化对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及监察法等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学习,分行业、分领域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纪法规。深度挖掘廉政文化内涵和价值,推进传统家规家训广场等廉政文化重点项目建设,持续营造海晏河清的政治生态。积极拓展警示教育方式,完善案件剖析整改、个案通报曝光机制,深化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警示教育;完善县警示教育基地管理使用制度,主动安排相关部门、单位参观学习,提高警示教育质效。强化对学习宣传情况的跟踪问效,压紧压实宣传教育责任。紧紧围绕纪检监察机关明确的目标任务,切实加大宣传工作力度,为纪检监察工作提供有力的舆论支持。

6.深化体制改革,不断释放制度能量 

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深入落实中央、省市要求,建立县纪委常委会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派驻工作领导体制,实现对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派驻纪检组人员编制的划转和重新派驻。优化调整派驻监督机构,整合监督资源,充实监督力量,选优配强派驻人员,做好派驻机构改革管理、服务和保障,确保监督更加集中,更加有力,更加高效。完善派驻监督工作体制机制,赋予派驻机构监察职能,明确监督监察权限,将派驻机构名称统一为“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完善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工作办法,明确监督目标任务,不断提升派驻监督的精准度和有效性。

建立健全纪法和法法衔接机制,制定《寻甸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实施办法》,强化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协作配合,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增强监督合力;探索建立“职能部门对案件事实认定机制”,进一步明确职能部门在案件审查调查中的职能职责,强化相关人员履职意识。牵头制定《寻甸县监察委员会与县人民检察院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衔接办法》《职务犯罪被调查人员移交办法》等相关制度,形成案件审理部门、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案件调查工作机制和职务犯罪案件快查、快移、快处机制,打通法法衔接各环节,提升职务犯罪案件查办质效。

严格执行监督执纪执法审批权限规定,加大对审查调查措施使用的监督检查,防范和化解审查调查风险。健全内控制度,完善县纪委常委会、监委委员会议事规则,细化“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请示报告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规范权力运行,强化权力监督,扎紧权力运行制度笼子。

7.加强队伍建设,锻造纪检监察铁军

坚持把对党忠诚作为首要政治原则,带头坚定信仰、带头担当尽责,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把机关党总支、党支部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促进纪检监察机关职能、人员和理念、文化与党建工作全面融合。加强能力建设,持续加大纪检监察业务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执纪执法水平,切实增强精准监督本领。坚持好干部标准,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注重选拔培养优秀年轻干部,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刀刃向内,强化自我监督,对私存线索、跑风漏气、违反安全保密规定,以及接受请托、干预审查调查、以案谋私、办人情案等违纪违规行为严肃追责,坚决严防“灯下黑”,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提高村务监督委员会人员监督意识和履职能力,使村务监督委员会人员 “能监督、会监督、善监督、敢监督”,打通监督最后一公里。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中国共产党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9人,其中:行政编制 105人,工勤人员编制4人。在职实有9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90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8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8人。

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6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中国共产党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财务总收入 1884.1989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884.19898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部门收入增加15.760585万元,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人员增加,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884.198985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884.19898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84.198985万元(本级财力1884.19898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部门收入增加15.760585万元,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人员增加,经费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884.19898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884.1989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84.19898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8.160585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预算巡察经费、留置人员经费及辅助招聘人员经费调入基本支出,2019年巡察经费及留置人员经费列入项目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2.4万元,主要原因主要原因为本年预算巡察经费、留置人员经费及辅助招聘人员经费调入基本支出。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列“2011101-行政运行”支出,主要反映单位行政运行基本支出,2020年“2011101-行政运行”资金1647.290606万元;“2080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主要反映本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0年预算“2080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资金118.844559万元;“208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主要反映本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20年预算“208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资金28.9304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主要反映本单位住房公积金及缴费支出,2020年预算“2210201-住房公积金”资金89.13342万元。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分类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884.19898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301-工资福利支出 1473.409885万元,包括30101-基本工资353.046万元、30102-津贴补贴640.5936万元、30103-奖金31.2205万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8.844559万元、30109-职业年金缴费28.9304万元、30110-职工医疗保险缴费75.887311万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1.526925万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2271万元、3.113-住房公积金89.13342万元、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0万元。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403.94万元;包括30201办公费70万元、30211-差旅费25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15万元、30228-工会经费27.88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30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81.06万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5万元。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6.8491万元,包括30304抚恤金6.2455万元、30305-生活补助0.6036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中国共产党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无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中国共产党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无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中国共产党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县纪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5万元,2019年预算合计57.6万元,较上年减少12.6万元,下降21.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5万元,预计接待210批次1900人次,上年预算22.5万元(295批次,3000人),较上年减少7.5万元(减少接待85批次,减少接待人数1100人),下降33.3%。2020年接待费用减少主原因为扶贫专项督查及办案接待较上年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0万元,上年预算合计35.6万元,较上年减少5.6万元,下降15.7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万元,较上年减少5.6万元,下降15.73%。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减少主要原因为车辆维修费及其他费用较上年减少。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年无重点建设项目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本级财力安排纪委机关运行经费1884.198985 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发放、各项保险缴纳及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开支,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与2019年(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1706.0384万元万元)相比增加178.160585万元,增加原因为纪委人员变动导致人员经费相应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如下:

资产总额605.5500068万元,流动资产万464.393572元,固定资产300.4558万元(其中:汽车78.23万元,其他固定资产222.2258万元)。鉴于上述数据为快报数,相关数据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0年本级财力安排县纪委基本支出1884.19898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8.160585万元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

1.机构改革,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2.本年预算巡察经费、留置人员经费调入基本支出,2019年列为项目支出;

3.本年增加辅助招聘人员经费。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0年本级财力安排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2.4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

1.减少留置场所建设项目;

2.本年预算巡察经费、留置人员经费调入基本支出,上年列为项目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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