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寻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寻甸县监察委员会

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清水海水库保护治理工作动员会召开
发布时间:2020-12-08 22:11    发布来源: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3月14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清水海水库保护治理工作动员会在寻甸县委四楼会议室召开。动员会上,市委第五巡察组组长王志民作了动员讲话,市委巡察办副主任黄颖樵就巡察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寻甸县委副书记、县长马郡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市委第五巡察组全体成员,寻甸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县人大、县政协分管联系领导,清水海水库水源保护区管理局、相关职能部门、乡镇、清源水务公司主要负责人参加本次动员会。

第五巡察组组长王志民从主要任务、方式方法和工作要求三个方面对巡察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他指出,市委组织第八轮巡察把昆明市重要饮用水源保护治理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和重大发展问题来抓的一项重要举措,是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寻甸县委县政府和巡察涉及的相关部门、乡镇,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认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意义;深刻认识当前生态文明建设正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必须加大力度、加快治理、加紧攻坚,打好标志性重大战役的紧迫性。要积极主动,协助巡察组开展机动巡察,找准问题、查清问题,进一步推进重要饮用水源保护治理工作。

市委巡察办副主任黄颖樵从三个方面对巡察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要增强政治自觉,将巡察工作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尤其是生态文明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压紧压实保护治理工作责任,推动解决保护治理突出问题,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用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二是要强化政治担当,确保巡察工作顺利有序开展。县委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正确对待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边巡边改、全面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公开发布、主动接受监督。三是要严守巡察纪律,切实提高巡察监督质效。巡察队伍必须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严的工作标准、更实的工作作风,努力在新一轮巡察中增强新本领、展现新作为。

寻甸县委副书记、县长马郡作了表态发言,一是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增强接受监督检查、支持巡察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坚决把巡察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实到位。二是要主动接受巡察监督,紧扣巡察工作重点,配合支持巡察组开展工作,不隐瞒问题,不回避矛盾,不推卸责任,让巡察组充分了解掌握寻甸清水海水库保护治理工作情况。三是要坚持边查边改,严格抓好整改落实,深刻剖析问题根源,立行立改。

市委第五巡察组在寻甸县工作时间为3月14日—4月12日,巡察期间分别开设专门值班电话:13619695594、0871-62666961,专门邮政信箱:昆明市44号邮政信箱。巡察组受理电话时间为8:00-18:00。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清水海水库水源保护治理责任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反映水源保护区内偷排污水、违章建设、毁林开荒、偷砍盗伐、私开乱采、网箱养殖、违规放牧、使用含磷洗涤用品、违规使用农药化肥等违法违规问题;反映相关定额补助资金(包括生产扶持、生活补助、管理补助、生态治理补助等资金)管理使用的问题,以代补项目和资金管理使用的问题;反映属地党委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乡镇和领导干部,在水源保护治理工作中违反党的纪律、法律法规、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其他纪律作风方面的问题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有关部门处理。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Copyright © 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滇ICP备07000700号-1 网站声明

来信请寄:中共昆明市纪委、监察委信访室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 邮编:650500

举报电话:0871-12388 举报网址:https://yunnan.12388.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