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东川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东川区监察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东川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0-12-08 22:21    发布来源: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东川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东川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共昆明市东川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昆明市东川区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同时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

(1)主管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落实省、市委的有关决定。

(2)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3)履行监督、执纪、调查职责,负责检查和处理全区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对这些案件中的违纪党员的处分,或提出处理意见;受理党员的举报、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检机关管辖的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4)监察委员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地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施监察。

(5)对全区党员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党风廉政建设和遵纪守法的教育。做好党的纪律检查、监察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组织、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6)会同区级机关各部门以及区委、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

(7)向区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出纪检监察机构,实现派驻监督、监察全覆盖。

(8)区委巡察办及巡察组设在中国共产党昆明市东川区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组织全区巡察工作。

(9)承办区委、区政府授权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在市纪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中国共产党昆明市东川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上级纪委和区委各项决策部署,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断健全监督体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昆明市东川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中国共产党昆明市东川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东川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9人。其中:行政编制8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7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7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1人。其中:离休4人,退休17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东川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收入合计1,625.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588.52万元,占总收入的97.7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非同级财政横向拨款区老干局拨入的离退休生活补助36.8万元,占总收入的2.26%。2019年收入1,625.32万元与2018年收入1,447.58万元相比增加了177.7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为2019年收到市级文件拨入项目资金较2018年多及2019年度增加检察院转隶人员支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东川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合计支出1,590.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475.76万元,占总支出的92.78%;项目支出114.83万元,占总支出的7.2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2019年支出1,589.25万元,比2018年支出数1,492.83万元增加了96.4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为2019年收到市级文件拨入项目资金较2018年增加及2019年度增加检察院转隶人员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昆明市东川区纪律检查委员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75.76万元。其中: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人员支出1,105.01元,占基本支出的83.8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34.2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6.20%(人均支出2.81万元)。离退休人员支出136.5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8.44万元,增加原因为2019年度增加检察院转隶人员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昆明市东川区纪律检查委员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4.8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18.84万元,主要原因为2018年区纪委监委进行了谈话室、留置室改造建设,2019年只是支付了留置室相关附属工程建设款项。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97.57万元,主要支出留置点劳务费、差旅费、网络建设服务费、市县统合巡察工作组食宿费;资本性支出17.25万元,主要支出留置点设备购置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东川区纪律检查委员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53.7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68%。与上年对比增加60.94万元,主要原因为2019年度增加检察院转隶人员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60.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01%。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及留置点附属工程款、留置点陪护费等专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9%。主要用于离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退休人员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缴纳。

9.卫生健康(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东川区纪律检查委员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6.50万元,支出决算为31.22万元,完成预算的189.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8.52万元,完成预算的123.4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7万元,完成预算的846.6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共昆明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市县统合巡察后勤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2019年因巡察工作量增加导致车辆运行费和支付市县统合巡察组2019年10月初至12月初在我区开展工作的食宿费用。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11.27万元,增长56.4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94万元,增长5.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0.33万元,增长435.86%。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共昆明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市县统合巡察后勤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2019年因巡察工作量增加导致车辆运行费和支付市县统合巡察组2019年10月初至12月初在我区开展工作的食宿费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52万元,占59.32%;公务接待费支出12.7万元,占40.6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8.5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机构日常工作、巡察、督战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2.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8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调研、市县统合巡察组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东川区纪律检查委员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4.2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2.11万元,增加原因:一是机构改革后政府采购办公设备及保障机构运行费增加;二是机构改革公务用车增加三辆随之“三公”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昆明市东川区纪律检查委员会资产总额599.3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32.34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66.4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净值0.79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2.2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净值增加10.6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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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1.57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用电脑、留置点附属工程设备等货物采购支出;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附件:中国共产党昆明市东川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决算公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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