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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健全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07 11:24    发布来源: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各镇(街道)纪(工)委,县委巡察办及各巡察组,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机关各室(部):

为强化政治理论和业务技能学习,切实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经研究决定,现就进一步健全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制度及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学习制度。

(一)双周集中学习制。在原有“一月一讲”“一月一考”学习制度的基础上,将双周星期一上午或星期五下午定为集体学习时间,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开展学习。单周干部职工按双周集中学习内容认真开展自学。

(二)部门轮流领学制。学习以各部门(室、办、部、组)轮流领学的方式进行。领学中关键要学习重点、难点、关联点,做好分析、解读、交流,最终达到相互学习、共同提高的目的。

(三)班子成员轮流主持学习制。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按月轮流主持集中学习,每次集中学习前,由主持人与领学部门做好对接,与其他班子成员、办公室及相关部门对接好需要及时学习传达的文件、需要安排和提醒的工作要求等。办公室按要求下发学习通知和做好后勤保障工作,组织部做好每次学习的签到及考勤工作,宣传部结合实际做好宣传报道。

二、 学习内容。按照“一月一讲”“一月一考”学习制度的规定,学习的内容结合工作重点和工作实际进行安排,各部门(室、办、部、组)自行准备领学内容及发言提纲,按照计划时间组织领学。

三、 有关要求。为保证学习有效推进,固定时间原则上为双周周一上午,若有其他工作冲突周一上午或周五下午均无法开展集中学习的,领学内容一般不顺延(除另有明确安排外),采取自学的方式开展相应内容的学习。负责领学的责任人应当将组织领学的内容或发言交流材料通过公文系统或工作群发至各位干部职工,并认真组织引导学习及交流。

四、 其他事项。鉴于近期实际工作情况,当前学习内容重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内容学习为主。集中学习中融入“三问”学习讨论活动交流发言及纪检监察干部培训课程光盘学习等内容。各室(部、办)可结合《富民县纪委监委2020年度培训工作计划》,将培训计划内容作为领学内容进行学习和培训。

附:近期领学内容建议及交流发言计划表

中共富民县纪委办公室

2020年7月6日

附件 近期领学内容建议及交流发言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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