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精准运用“四种形态” 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

来源于:宜良县纪委

发布时间:2020-12-03 12:02:10

编辑:宜良—吴惠

“警示教育片中的一个个典型案例发人深省,我一定引以为戒,警钟长鸣,始终守好纪律法律防线。”

“感谢组织对我的提醒,指出了我在工作中的不严不实问题,我一定汲取教训,虚心接受组织给予的问责处理……”这是宜良县纪委监委精准有效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的生动实践。

今年以来,宜良县纪委监委紧盯脱贫攻坚、疫情防控、扫黑除恶等重点工作,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促使党员干部自觉防止和纠正违纪行为,既惩治极少数,又教育大多数。

该县纪委监委坚持挺纪在前,从“盯违法”向“盯违纪”转变,防止党员从“破纪”滑向“破法”,形成“好同志”至“阶下囚”的缓冲区。采取“监督+”的方式,积极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完善协调联动机制,实现同步推进、同向发力、同增质效。依托“单元制”监督、“体验式”监督和“蹲点式”监督,整合纪检监察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力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

同时,把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各类干部培训教育、廉政党课、“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的必学、必讲内容。充分利用宜良县土桥社区基层党风廉政示范点、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和清风书屋以及组织集中观看《政治掮客苏洪波》《叩问初心》等警示教育片的方式,对党员干部进行廉政教育活动,常吹“廉政风”、常敲“警示钟”。该县纪委监委坚持每周推送3期热点典型警示教育案例供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学习,并在重大节日期间制作推送廉政H5进行温馨提示。

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妥善运用第二种形态、准确运用第三、四种形态,形成环环相扣、层层递进的监督体系,用“极少数”教育、挽救“大多数”。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谈话提醒的方式及时警示,让咬耳扯袖和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做到防微杜渐。对存在小毛病、小问题的,及时给予党纪轻处分或组织处理,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对严重违纪的,及时予以党纪政务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

除做好日常监督检查外,该县纪委监委还强化选人用人监督,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等政策法规,坚持“好干部”标准,制定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意见,健全考察对象个人事项报告、干部任前公示、干部考察全程纪实等制度,坚持“凡提四必”工作机制,严把干部选任关,共对366名科级干部进行了廉政审查,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截止目前,宜良县纪检监察机关共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253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157人次,占总人次的62.1%;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41人次,占16.2%;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24人次,占9.5%;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31人次,占12.2%。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纪律和监督挺在前面,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着力营造全县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宜良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张冬梅 陈正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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