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石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石林县监察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石林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发布时间:2020-12-02 11:06    发布来源: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监督索引号530126703222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石林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 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 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石林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国共产党石林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与石林彝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县委巡察机构为县委工作部门,设在县纪委,负责组织开展全县巡察工作。

中国共产党石林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主要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石林彝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地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施监察。一是监督: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是调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三是处置:依据相关法律对违法公职人员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

石林彝族自治县县委巡察办负责县委巡察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服务、保障等职责和市委巡察工作的协调联络;县委巡察组承担巡察任务,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

以下单位简称石林县纪委监委巡察机构。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以来,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石林县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

一是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落实“两个维护”;二是坚持把监督作为首要职责,着力优化“三个生态”;三是坚持把审查调查作为重要职责,努力实现“三个效果”;四是坚持把问责处置作为份内职责,全力解决“三类问题”;五是坚持把宣传教育作为基础职责,切实做好“三项工作”。 六坚持把自身建设作为应尽职责,倾力打造“三支队伍”。

一年来,在上级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我县纪检监察工作迈出新步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2019年,石林县纪委监委荣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纪审查监察调查、纪检监察信息工作、反腐倡廉宣传报道等工作,均排名全市前列。

二、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石林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石林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1人(不含派驻机构编制)。其中:行政编制6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主要是机关实有行政人员4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巡察机构实有行政人员10人,本单位无其他人员。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石林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009.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79.76万元,占总收入的97.0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9.8万元,占总收入的2.95%。与上年对比本年收入减少221.54万元,收入本年比上年减收18.0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34.98万元,减收12.11%;其他收入减少86.55万元,减收74.39%。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上年有留置场所改造这一非常规项目资金收入,本年无非常规项目收入;二是上年省级文明单位奖励是单独下达指标发放,本年从自有经费中列支,收入自然减少;三是上年有退休人员及调出县外等人员记实2014年10月至2018年12月职业年金,本年无,收入相应减少。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石林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224.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9.01万元,占总支出的82.38%;项目支出215.75万元,占总支出的17.6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本年比上年支出增加187.52万元,增加18.08%。其中基本支出本年比上年支出增加295.28万元,增支31.77%;项目支出本年比上年支出增加107.99万元,增支100.22%。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年比上年增加14人,相应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均增加;二是留置场所投入使用,正常运转经费增加。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项目支出主要是常规项目支出及留置场所改造预付款,而2019年除常规项目支出外,留置场所建成投入使用,建设资金按项目进度支付,故项目支出增幅较大;二是增加市县统合巡察项目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石林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09.01万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295.28万元,增支31.77%,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本年比上年增加14人,相应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均增加;二是留置场所投入使用,正常运转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5.3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4.69%。人均人员经费18.09万元,其中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7.66万元,人均日常公用经费5.93万元,其中人均办公费0.91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石林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5.75万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增加107.99万元,增支100.22%。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18年项目支出主要是常规项目支出及留置场所改造预付款,而2019年除常规项目支出外,留置场所建成投入使用,建设资金按项目进度支付,故项目支出增幅较大;二是增加市县统合巡察项目经费。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19年度本单位项目支出共两大类,一是留置场所改造建设;二是常规工作经费支出。全年项目支出215.75万元,其中用于留置场所改造工程168.00万元,具体分项为县财预字2018年69(内)安排县监察委改造留置场所建设经费支出128.00万元、县财预字2018年3号(内)县纪委办案场所建设补助经费支出10.00万元、石财预〔2019〕110号2019年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及省级配套资金支出30.00万元、三项经费均用于留置场所改造,经济分类科目列入资本性支出的大型修缮中:用于常规工作经费支出47.75万元,具体分项为石财预〔2019〕1号安排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经费10.00万元、县委案件查处协调小组工作经费4.50万元、县委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工作经费4.50万元、作风建设监督员队伍建设经费2.80万元、县委巡察机构日常公用经费8.00万元、石财预〔2019〕103号安排市县统合巡察专项工作经费17.95万元,以上支出均为常规工作经费,经济分类科目按实际支出内容列入对应的科目。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石林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94.9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57%。与上年对比增加274.07万元,增支29.7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95.88万元,增支24.09%;项目支出增加78.19万元,增支72.56%。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年比上年增加14人,相应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均增加;二是留置场所投入使用,正常运转经费增加。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主要原因是2018年项目支出主要是常规项目支出及留置场所改造预付款,而2019年除常规项目支出外,留置场所建成投入使用,建设资金按项目进度支付,故项目支出增幅较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31.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7%。主要用于基本支出945.7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696.54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49.17万元;项目支出185.95万元。

2. 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 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 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 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 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9. 卫生健康(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 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 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 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 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 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 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 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 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 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 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 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 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石林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9.54万元,支出决算为31.39万元,完成预算的52.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5.02万元,完成预算的86.2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37万元,完成预算的38.85%。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压缩相关支出,费用减少。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10.01万元,增长46.8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5.73万元,增长61.7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4.27万元,增长35.34%。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监察体制改革中我单位2018年从县检察院无偿划拨了2辆执法执勤车,2018年两车的运行费用只是半年,而2019年两车运行费为一年的费用,故车辆运行费用比上年增加;二是我单位2019年荣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到我县学习借鉴的部门单位增加,接待费相应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02万元,占47.85%;公务接待费支出16.37万元,占52.15%。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0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5.0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保障纪委监委机关、县委巡察机构执行公务活动;督查、督办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开展信访件办理、案件查办;到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工作、报送材料、办理业务;开展基层工作调研、支农联系点工作等所产生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 公务接待费支出16.3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6.3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9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1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督查、督办以及接待上级部门到我县调研、检查、指导工作;办理案件、信访件;各地有关部门及纪检监察系统人员到我县学习交流工作;各乡镇纪检监察系统人员到我单位汇报工作、报送材料、办理业务等所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石林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9.1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6.42万元,增支74.5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人员增加,机关运行经费相应增加;二是留置场所2019年4月底投入使用,留置场所正常运行费净增加,故机关运行经费比上年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纪委监委机关、县委巡察机构开展公务活动所产生所需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设备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宣传费、设备购置费等支出。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石林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698.1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82.22万元,固定资产204.6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1.27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2.9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67.96万元,固定资产增加7.5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7.42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45项(主要是电脑、打印机等设备),账面原值17.95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报废资产交保密局统一销毁);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698. 12

482. 22

204. 63

73. 79



130. 84



11. 27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7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7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资产总额上年数与上年公开决算数不一致情况。资产总额上年数与上年公开决算数相差31.39万元,主要是因为流动资产中银行存款上年数比上年公开数减少31.39元,差额为上年结转本年未用完专项资金作为存量资金上缴财政,故调减年初结转和结余数的同时调减银行存款余额。

六、 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主要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决算公开:是指经本级人代会或人大常委会批准的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准后二十日内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并作相应说明;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二十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并作相应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监督索引号53012670322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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