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石林彝族自治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19年1月24日举行。出席这次全会的有县纪委委员23人,列席43人。
县委书记梁崑出席全会并讲话。县委常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领导出席会议。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全会由县纪委常委会主持。全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市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县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总结2018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19年任务,审议通过了张晖同志代表县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坚持稳中求进 忠诚履职担当 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石林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工作报告。
全会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一致认为,讲话站在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充分肯定党的十九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的重大成果,深刻总结改革开放40年来党进行自我革命、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宝贵经验,对以全面从严治党巩固党的团结统一、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作出战略部署,对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贯彻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提出明确要求。讲话高瞻远瞩,思想深邃,直面问题,掷地有声,充分彰显了我们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高度自觉,具有鲜明深刻的政治性、思想性、理论性,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具有重大指导意义。陈豪同志在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上的讲话、程连元同志在市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上的讲话、梁崑同志在县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上的讲话,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南,分别结合云南省、昆明市、石林县的实际,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作出具体安排。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纪检监察干部要密切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学习领会,强化责任担当,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
全会指出,2018年,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市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和县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扎实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全会分析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求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全会强调,推动石林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必须坚定不移践行“两个维护”,保持政治定力,坚持稳中求进、久久为功;必须围绕政治生态建设,强化责任担当,坚持问题导向,分析研判解决;必须做深做实做细监督第一职责,严格监督、科学监督、精准监督、有效监督;必须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把监督执纪的刚性与柔性、力度和温度结合好;必须定位高质量发展目标,大力弘扬改革创新精神,使工作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形成石林纪检监察工作的“辨识度”。
全会提出,2019年全县纪检监察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及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市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和县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弘扬改革创新精神,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协助党委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成果,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健全监督体系,着力提高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质量和水平,为石林建设国际知名旅游胜地提供坚强保障。
第一,坚持强化理论武装,持之以恒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出更加坚定的信仰、更加纯粹的忠诚、更加牢靠的担当。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在学深悟透、务实戒虚和整改提高上持续发力,把教育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党性心性、忠诚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和实际行动。
第二,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两个维护”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严明政治纪律,自觉把“两个维护”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做到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查处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时,既要查清贪污腐败问题,又要审查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持续深化政治巡察,把巡察与净化政治生态、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解决日常监督发现问题相结合,注重成果运用,督促整改落实,增强监督实效。
第三,坚持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深化纪检体制改革,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和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赋予派驻机构监察权,向各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办公室,加强对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业务指导,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确保监察法规定的监察对象都纳入监督范围,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建立派驻工作领导体制,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管理、服务和保障,擦亮派驻机构监督的“探头”。
第四,坚持纠“四风”树新风,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挖细查“四风”问题隐形变异种种表现,重点纠治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取酬、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超标用房、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大操大办等顽固性、反复性的“沉疴陋习”,对典型案例一律公开通报曝光,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回潮复燃。持续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严肃查处“乱议论、乱告状、乱上访”行为,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
第五,坚持补短板强基础,使监督更聚焦、更精准、更有力。创新监督方式,贯通运用“四种形态”,把日常监督实实在在做起来、做到位。规范问责行为,既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又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随意化。整合监督资源,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协调衔接,推动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效贯通,形成大监督格局。
第六,坚持削存量遏增量,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保持惩治腐败高压震慑,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着力查处的重点对象,把在党的十九大后仍然不知敬畏、胆大妄为者作为重中之重,深挖细查、严惩不贷。坚决防范各种利益集团拉拢腐蚀领导干部,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坚决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搞权力寻租、利益输送、以权谋私等问题。科学运用审查调查成果,以查促教、以查促纠、以查促建。
第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贪污侵占、行贿受贿、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挥霍浪费、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突出问题。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解决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和“蝇贪”问题。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严肃查处“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对黑恶势力“保护伞”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第八,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律部队”。突出政治建设,坚持把对党忠诚作为工作的首要政治原则、队伍的首要政治本色、干部的首要政治品质。加强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执行政策水平、执纪执法水平、思想政治工作水平。自觉接受监督,完善内控机制,严密程序规范,做到行使权力慎之又慎、自我约束严之又严,打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铁军。
全会号召,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石林建设国际知名旅游胜地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的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