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官渡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官渡区监察委员会

中共昆明市官渡区委关于省委第六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
发布时间:2020-11-30 10:24    发布来源: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4月22日至7月30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官渡区进行了巡视,并于8月27日反馈了巡视意见。官渡区委认真对照省委巡视组提出的要求及相关具体问题,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进度,抓好落实。当前,整改落实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 关于“区委主体责任缺失”的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召开全区干部大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培训会议,从分析全区近年来违纪违法案例入手,全面反思过去一段时间我区在从严治党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安排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二是制定下发《区委领导班子2015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明确了五类31项主体责任内容和12项主要责任人的责任;督促全区8个街道、69个单位制定了本单位的责任清单,并在全区范围内及时公布,接受各界监督。三是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纳入全区综合目标管理,由区委常委带队组成8个检查组,重点对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为合格、基本合格的街道、区属部门进行检查,提出整改要求。区委书记与区委常委班子成员和66家单位主要领导签订《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书》,区委常委带队组成12个检查组开展年终考核。四是支持纪委加大违纪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常委会8次听取专题汇报;区委主要领导4次召集典型案件分析会,专题听取案件办理情况,协调解决办理中存在的问题,督促严惩严处工作到位。五是区委主要领导牵头,围绕履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一岗双责、改进作风等内容,分两批与区级四班子成员、区属各单位“一把手”共计60人次进行了廉政谈话,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找准问题症结、明确责任及努力方向。

2. 关于“区纪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组织8个街道党工委、11个区属部门纪委书记,区法院和区检察院纪检组长向区纪委汇报同级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廉洁自律情况。二是结合区纪委监察局派出机构改革,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能职责,加强对联系街道、部门执纪监督问责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并严格规范对其履职的考核。三是制定落实《案件查办工作业务指导制度》,强化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的协调机制和职能职责,加大区纪委与区检察、法院、审计、公安各部门之间的线索移交和联合办案力度,年内查办案件26件,26人,移交检察院13人;对发生腐败案件的区城管局等单位开展“一案双查”,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及分管领导的责任。四是在区法院建立“党员廉政警示现场教学基地”,在区检察院建立“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现场教学基地”,通过组织全区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影片、到教学基地开展警示教育等方式,进一步强化拒腐防变、抵御风险的意识。五是分三期抽调区属各部门12名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到区纪委跟班学习,提升业务能力,加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3. 关于“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亟待加强”的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反馈问题并结合2016年社区“三委”换届工作,组织8个街道、82个社区分别召开居民代表大会,社区主要负责人在会上围绕三年来16个方面的工作开展述职述廉,接受群众监督,查找存在问题;二是落实全区《社区干部管理考核奖惩办法》,严肃查处违法违纪人员,年内已对工作不力的3名社区干部进行问责处理,对骗取征地资金等方面违纪问题的官渡街道广卫社区、六甲街道新一社区相关干部共6人进行立案查处。三是健全网格化、机关社区共建联评机制,68家区属部门(单位)与82个社区建立共建对子,1018名机关党员全部到挂钩社区报到,全区机关干部直接联系群众4356户,推进资源向基层倾斜,提高为民服务水平;充分发挥挂钩区级领导、区属部门、社区常务书记的作用,持续加大软弱涣散党组织的整顿力度,截至目前,50个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中48个已完成整顿任务。四是定期召开季度党建分析会议,查找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定相应工作措施,推进重点工作落实。五是出台《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管理使用实施细则(试行)》,对各类经费的使用审批、流程等环节流程做出详细规定,充分发挥居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职能,确保经费使用落到实处。六是投入101万元强力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平台建设,全区92个站点已经运行使用,更好地做好为民服务工作。七是按照便于组织管理、理顺关系的原则,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制定“村改居”社区改革发展行动计划,对“村改居”社区、城市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进行调整设置,不断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

4. 关于“河道治理、卫生教育、土地征用、城市管理等领域违纪违规乃至违法犯罪问题时有发生”的整改情况。一是督促区政府党组及相关部门深入开展部门廉政风险防控,紧盯土地征用、河道治理、工程建设、农村“三资”监管等领域,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评定风险等级,制定完善防控措施。二是区政府及时制定完善涉及城中村改造项目过程中资金、档案、中介机构等方面的5项管理制度,切实堵塞漏洞。三是加强教育、卫生等单位在招生招考、人员聘用、资金使用、物资设备采购、基础建设等重点环节的监督,强化对收受红包等问题的整治;坚持风险防范与师德、医德相结合,强化教师、医护人员队伍建设。

5. 关于“城管、公安等少数执法人员知法、执法犯法”的整改情况。一是对违纪违法问题频出的区城管局实施挂牌督办,督促建立健全工作纪律、财务资金、罚没处置等27项内部管理规定。二是积极协助市公安局抓好区分局班子和队伍建设,对56名科所队长进行岗位调整;成立执法公开和警务公开两个领导小组,制定《分局阳光政务实施方案》、《分局警务公开制度》;发挥特邀监督员作用,邀请人大、政协等部门对执法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全面接受监督。三是举办全区政法系统党风廉政和素质提升研修班,提升执法队伍的纪律和规矩意识。

二、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方面

1. 关于“"四风"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的整改情况。一是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作为纪律检查的重点,紧盯重要节点、突出问题和关键人员,强化明察暗访、查处问责、通报曝光等措施,健全由60名干部群众参与的作风建设社会监督员队伍,强化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2015年共开展工作纪律作风督查65次,发现工作纪律作风问题8个,约谈56人。二是开展“切实转变作风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活动,盯住窗口部门和行政审批两个重点,加大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工作力度,深化相关改革,实现区级服务职能部门的233项审批服务事项全部集中到政务服务中心,能下放全部下放到街道、社区两级服务站。三是狠抓《官渡区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工作机制实施办法》的落实,严格执行考勤纪律、请销假纪律、重要事项请示报告等工作制度,围绕全区工作重点,组织对消防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环境卫生、重大投资项目等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纪律检查113次,向9家单位反馈整改问题,问责9人,督促抓好整改落实。四是以实职科级领导干部的日常工作实绩公示为突破口,对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情况、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的评估和分析,并依托网络评价考核系统,采取无记名打分的方式对领导干部的工作表现进行综合评判,强化干部日常管理。今年1月、9月和2016年1月三次组织开展全区科级和中层干部网络评价考核工作。五是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作为全市实行干部召回制度的两个试点之一,探索对不适合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采取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降职等方式,及时予以调整,疏通领导干部“能下”渠道。

2. 关于“服务群众的能力不足”的整改情况。一是按照要求组织相关区级领导参加全省跨越式发展、依法治省专题培训班,并认真组织全区干部传达学习并贯彻上级精神;举办官渡区干部素养提升研修班,通过外出培训、组织小分队到发达地区实地学习,以及专题讲座、干部在线积分学习等方式,多层次、多批次组织各级干部深入学习城市管理、党风廉政、民生保障、社会治理等知识和成功经验;制定年轻干部选拔培养计划,将17名后备干部安排到项目建设、维稳处突、街道等基层一线锻炼,丰富干部理论实践素养,提升服务能力。二是狠抓区、街道、社区三级为民服务中心建设,严格落实首问首办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推行“无差别服务、无缝隙服务”,在办事效率上抓延伸,做好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上门服务、跟踪服务等工作,确保“一窗式服务、一站式办结”。深入开展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星级评定”管理建设,截至目前,全区共评定“五星”级社区为民服务站24家、“四星”级为民服务站23家。三是扎实做好畅通群众诉求“四级联动”工作,四班子主要负责人以身作则,主动深入项目企业、深入群众,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维护社会稳定,市委督办18项重点矛盾纠纷已成功化解9件;在区属8个街道和40个部门开通启用云南省信访信息系统,截至目前,共在该系统受理办结信访事项254件次,办结254件次,已办结案件的群众满意率为100%;

三、 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人用人方面

1. 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对《区委常委会议事规则》进行第4次修订,将16个方面明确为常委班子集体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对议事决策程序、标准以及议决议和决定的组织实施及督促检查作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班子对照开展了问题查找和制度规范;督促区属各街道、部门建立“三重一大”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二是完善《区级四班子领导联席会议制度》,在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前,充分听取班子成员和各方面意见,有力推进执政和行政相统一、决策和落实相衔接、管人和管事相结合,确保民主集中制和科学决策有效落实,2015年1月以来,共召开四班子领导联席会议7次,研究涉及社会稳定、产业发展、项目建设等方面共20项议题。三是推行社区“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并纳入每年党建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当地党员群众对社区各项事务的决策权、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2. 关于“选人用人工作亟待加强”的整改情况。一是着重从任职资格、任职程序、任职能力等方面,对选人用人不规范的问题实行自检自查。二是落实《官渡区科级领导干部交流办法(试行)》,对在同一部门或同一职位工作时间较长的干部、工作经历单一的干部,继续有计划、分批次进行交流,年内已转任交流100人。三是制定《官渡区新提任领导干部重要事项公示实施办法(试行)》,对新提任干部的房产、个人收入、配偶及子女等情况进行公示,加强对新提任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清查,今年以来,共清查了2批27人次。四是在出台《区管干部任免工作动议办法(试行)》,规范提名主体、提名责任、酝酿范围等基础上,进一步对人选考察、推荐、动议等重点环节进行完善。五是严格执行《官渡区署名推荐领导干部人选暂行办法》,认真按照民主推荐程序,扩大民主参与。六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和廉政考试制度,组织43名新任科级领导干部参加廉政考试,及格率100%,平均分为89.3分,今年以来对拟任用、交流的127名区管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

3. 关于“干部日常教育及监管工作力度不够”的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微博、微信等媒体,积极树立正面典型、强化宣传引导。2015年,“区委组织部”微博发布信息1943条,被中组部共产党员网评为全国党务新媒体20强;“官渡先锋”微信公众平台今年以来发布信息251期,目前关注人数已达2501人,2.8万次转发,60万次阅读,成为了党员群众学习讨论的热点。二是扎实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不断提高区级领导的综合素质,强化为民服务宗旨意识;出台《从严从实管理干部实施细则》,坚持以问题导向细化实际操作、以制度建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加强干部日常监管。三是健全巡查(察)工作制度,重点加强对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及领导干部的履职及勤、绩,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准则等8个方面的监督。四是对分析中发现的风险较高的重点岗位,由区委主要领导、区纪委书记专门与1名区级分管领导、5名单位“一把手”进行针对性提醒式谈话教育。五是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述廉制度,已组织42名区属单位主要领导向区纪委全会述廉,实现述廉工作在所有科级以上领导、区管领导班子全覆盖。

四、 其他方面

1. 关于“城市管理混乱,未批先建问题突出,执法监管不力”的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区、街道、社区三级联动包保责任制,开展农房违法建设和临违建筑专项整治,今年来,共组织开展7次多部门联合整治执法行动,完成太和、官渡、六甲等8个重点区域的违法建设整治,清理拆除违法建设70宗。针对社区小组干部带头违法加层、违法建设行为,加大管理和惩治力度,将日常考核与整治工作挂钩,对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坚决予以处理。二是以重要道路、园林绿化、交通管理等9项内容为重点,制定清扫保洁市场化运作、市场综合整治四级网络管理等规范制度,深入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和创卫复审迎检。自10月12日至23日,全区干部职工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放弃休假,每天安排2/3人员下沉基层开展工作,市容环境得到全面提升。

2. 关于“城中村改造遗留问题太多,后续安置补偿政策落实不到位,回迁项目建设滞后”的整改情况。一是按照“民意为重、民生为先”的原则,严格执行“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征得90%以上改造范围权利主体同意方可申报”的要求,对计划启动的57个项目开展了民意调查,问计于民,确保和谐拆迁。二是按照分类处置原则,对已启动拆迁的33个项目,督促开发企业尽快完成项目收尾工作,加快回迁安置房建设进度,确保尽早交付使用;对开发企业出现资金困难的五腊、塔密、佴家湾、上苜蓿村、双凤等项目,积极引入市、区平台公司建设回迁安置房,并积极多渠道筹措落实过渡安置费,全力维护和谐稳定;按照“以购代建”的方式,探索通过购买商品房安置回迁村民。今年以来,督促投入25.6亿元资金,上苜蓿村、南窑村、方旺、广卫4个项目7325套回迁安置房已竣工交付使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中共官渡区委反映。联系单位:区委区政府目督办;联系电话:0871-67179646,通信地址:昆明市官渡区云秀路2898号国投大厦1号楼1618,邮编:650200。

                                                                                         中共昆明市官渡区委

                                                                                                 2016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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