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强化住房保障监督 促进完善为民发展

来源于: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纪委

发布时间:2020-11-27 16:19:26

编辑:杨丽

近日,《工人日报》刊登了“高价收房低价出租 昆明一些房屋托管坑完房东坑租户”的文章,反映昆明市部分群众通过某房屋托管公司以低于市场价租了房子,并向该公司交了半年至一年不等的租金以及押金和服务费。但是,租住没多长时间后托管公司突然“跑路”,而真正的房东并没有收到完整的租金,造成房东与租户利益受损并引发纠纷。相关文章随后被多家网站转载。

针对以上问题,市纪委市监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第一时间约谈了市住建局分管领导,并与主要领导进行了沟通,要求加强房屋租赁市场的监管、迅速以适当的方式通过媒体对市民出租和租赁房屋中的风险进行预警提醒,引导租赁过程中使用省有关部门发布的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

随后,昆明市房地产开发与经纪协会于11月12日拟定《昆明市住房租赁市场倡议及风险提示》并通过媒体全文发布。该提示一方面是希望住房租赁企业、经纪机构、网络平台等遵守我市住房租赁相关规定规范经营,不以“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的方式经营,不以口头承诺等方式误导群众签订租赁合同,并认真履行合同网签网备工作。另一方面也是提醒租客租房时,应避免一次性支付大额房租,并谨慎选择“租金贷”“消费贷”等模式。风险提示还公布了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提供给租赁双方选择使用,预防和减少住房租赁过程中出现的风险。该提示直接针对近期昆明市住房租赁市场中部分企业“高进低出”“长收短付”对房东、租客的切身利益和住房租赁行业规范发展造成影响的问题,对防范市场风险,避免房屋租赁当事人经济损失起到了积极的引导作用。

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的要求。为切实将中央的要求落到实处,市纪委市监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认真履行派驻监督职责,紧盯事关民生的住房保障工作,通过参加驻在部门党组会议、日常检查责任落实情况、处置问题线索、关注网络舆情等方式全方位强化监督,督促认真履行好主体责任,切实将住房保障工作做实做细。

此前,纪检监察组针对项目建设停滞、开发商单方毁约加价销售、一房多卖和项目被法院查封等引发群体上访维权事件频发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有关规定,建议并协调有关部门于2019年6月4日发布了《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增加预告登记条款后办理预告登记有关事项的通告》,按照简单易办、方便群众的原则健全了新建商品房产权预告登记业务流程和实施办法,对开发商一房多售或进行抵押等行为进行强制性的约束。今年,针对商品房预售款监管中存在的问题,纪检监察组报请市监委向驻在部门发出了监察建议书,要求尽快制定昆明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明确监督管理措施和责任追究制度,堵塞商品房预售款监管漏洞,防范风险隐患。

在去年开展的住房租赁中介乱象问题专项整治中,纪检监察组督促住建部门检查住房租赁中介机构926家,查处违法违规住房租赁中介机构45家,调查处理投诉50件,督促市住房保障局核实清退不符合公租房承租条件55户,报请市纪委市监委同意后向公安机关移交涉嫌公租房“黑中介”问题线索1件,并就“黑中介”问题向市住建局发出通报要求梳理和堵塞漏洞。市住保局、市公房中心按照通报要求,对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审核要件和审核流程按照通报进行了全面梳理,依据国家住建部《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云南省流动人口申请城镇保障性住房实施细则》等规定,本着依法、严谨、高效、便民的原则,完善了公租房审核配租工作机制,再造了工作流程。

在以上工作中,纪检监察组坚守监督首要职责,充分发挥了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作用。下一步,纪检监察组将牢牢坚守职责定位,表率并督促驻在单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思想,认真落实好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不断推动住房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以实实在在的成效不断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市纪委市监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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