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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微故事】“要”来的卫生清扫费(清风云南已采用)

来源于:石林县纪委

发布时间:2020-11-27 11:29:00

编辑:石林—赵芬

今年9月,石林县长湖镇宜政村委会老寨村村民李宏德、李辅成二人终于拿到了2.3万余元的卫生清扫费。说起这笔县委巡察组帮忙“要”回来的辛苦钱,两人满心的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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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石林县委第十二轮巡察第五巡察组对长湖镇下辖的7个村党总支开展对村直巡。7月9日,巡察组到宜政村委会老寨村开展入村走访,在村口的小卖铺看到一群老人围在一起打牌,于是上前与村民道明了来意。

“大爷、大妈,我们是县里派来的巡察组,最近在长湖镇开展巡察工作,今天来咱村了解一下情况,村里的事,干部的事都可以跟我们反映。”

“没啥,都挺好的。”“你们去问问其他人。”一群老人闭口不言,让巡察组碰了一鼻子灰。

“我们的办公地点在这里,这是我们的联系方式,有事没事都欢迎大家来坐坐、聊聊。大家别有什么顾虑。”

 “村上欠了我们2万多块的卫生清洁费,快两年了都没给。我们多次跟镇上、村上的人反映,没个结果,跟你们说了也没用!你们走吧!”这时候,其中一位大爷不耐烦的抱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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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寨村、卫生清洁费,拖欠……”从这句抱怨里听出不同寻常的巡察组工作人员,迅速地在巡察工作笔记上记录了关键词。

2万多元,不是一笔小数目,拖欠这么长时间不进行支付,是否会存在截留私分、侵占挪用等问题?亦或是村组干部不作为?带着问题和疑惑,巡察组决定兵分两路,一方面到镇、村走访调查了解事情的原委,看看是否确有其事;另一方面查找相关承包合同或文件。

经调查,宜政村委会老寨村将村内卫生清扫保洁承包给本村村民李宏德、李辅成两人,2018年的合同承包期自2018年3月1日至2019年3月31,合计承包费用23492元。但因村组收取的清洁费一直收不齐,就一直拖欠着。随后,巡察组向长湖镇宜政村党总支发出《立行立改通知书》,要求及时整改并支付相关费用。

 可事情到此并未结束,整改要求发出后,长湖镇纪委多次对该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却一直没有收到整改进展情况。镇纪委工作人员到镇村级会计服务中心了解后得知,原来村委会一直未支付的原因是资金不足,按照老寨村与李宏德等人签订的合同条款,按照25元每人的标准,以及2018年度上交清洁费人口数来算,总计23492元。但账户内仅留存22675元,差了81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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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里说按13个月一次支付,另外我们有两次去检查的时候,村里垃圾遍地,和他们说过要扣钱,但是他们不承认,这笔钱就一直没付出去。”老寨村村小组长在随后的调查中辩解道。

“打扫不干净、清扫不及时的问题要和群众讲明利害关系,做好记录;村上资金不足的问题,也可以和群众商量,采取分期支付等方式解决,这样一拖再拖的‘糊涂账’,即让群众误解,也让你们难堪。”在长湖镇纪委的督促、劝导下,鉴于前期清扫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村里的干部和李宏德二人协商后,将清洁乡村专项经费账户内的22675元全部兑付。

巡察组在看到立行立改情况报告后,发现并未全额支付,打通了李宏德老人的电话询问原因。“谢谢你们,钱拿到了,虽然少了几百块,但主要还是因为我们事情没做好,你们别怪村里的干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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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着老人的话,巡察组干部的心里暖暖的。巡察的目的不仅是发现问题,更是为群众排忧解难,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困。老人朴实的语言和感谢就是对巡察工作最大的肯定。

(文/娄燕萍、赵芬 图/木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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