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嵩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嵩明县监察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0-11-01 13:09    发布来源: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3、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监委、省委、省监委、市委、市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我县关于纪检监察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参与起草我县相关规范性文件。

7、在市纪委市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出)机构,镇(街道)、园区,县管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聚力主题主线,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一是坚持学深悟透。二是坚持调研推动。三是坚持对标检视。四是坚持立行立改。

2、聚力政治建设,坚决践行“两个维护”。一是着力突出政治建设、二是着力严明政治纪律。三是着力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

3、聚力监督首责,创新方式做实做细日常监督。一是精准抓实单元制监督。二是有力实施清单式监督。三是注重暗访常态化监督。四是聚力专项高密度监督。

4、聚力治理效能,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一是持续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推进“两个责任”一体发力。二是持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全面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三是持续深化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实现“三转”更高层次发展。

5、聚力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是注重协作强合力。二是“四种形态”强监督。三是深化“两书”强长效。四是突出教育强纪律。

6、聚力政治巡察,推进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一是罗列清单找问题。二是拓宽渠道挖问题。三是凝聚合力改问题。

7、聚力全面过硬,建设高质量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一是注重多渠道学习增强干部思想政治“定力”。二是注重多元化培训教育,提升干部担当作为“能力”。三是注重多层次管理激发干部队伍整体“活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嵩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中国共产党嵩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5人。其中:行政编制9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6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7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主要是行政人员。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796.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96.8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307.13万元,增加20.62%,主要原因是与上年相比人员增加了10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796.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71.82万元,占总支出的98.61%;项目支出25万元,占总支出的1.3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307.69万元,增加20.62%,主要原因是与上年相比人员增加了10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嵩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71.8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07.13万元,增加20.62%,主要原因是与上年相比人员增加了10人。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6.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3.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嵩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5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上年没有专项业务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96.8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307.13万元,增加20.62%,主要原因是与上年相比人员增加了10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03.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82%。主要用于人员基本保障支出,相关支出情况为基本支出1678.78万元,专项业务支出2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纪检工作办公费用支出。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无。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无。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无。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无。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无。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无。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3.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8%。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无。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无。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无。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无。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无。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无。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无。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无。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无。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无。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无。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无。

  22.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无。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无。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6.0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8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3.2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没有预算数。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2.03万元,增长5.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4.5万元,增长54.1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47万元,下降9.6%。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办案增多,工作中出差增多;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的原因是加强管理要求,减少了公务接待次数,厉行节约,减少了公务接待的标准和金额。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81万元,占35.49%;公务接待费支出23.28万元,占64.5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无。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8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无。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81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3.2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3.2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8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相关工作产生的支出。年初预计的接待批次和人数不准确,接待费支出中包括了巡察、留置和办案人员等食堂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无。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2.9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0.0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了10人,工作量增加较多,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业务办公费、水电费等机关日常支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所需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嵩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1134.7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69.98万元,固定资产157.4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7.33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50.1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772.20万元,固定资产减少229.4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7.33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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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4.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1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8.4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政府采购】Government Procurement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相关编审要求向财政部门报送的,用以反映本部门、单位财务收支状况和资金管理状况的总结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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