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守初心使命 增强治理效能
为推动宜居宜业新辅城建设迈上新台阶
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嵩明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同志们: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嵩明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市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和县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总结2019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0年任务。县委对这次全会十分重视,县委常委会专题学习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市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研究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刚才,滇中新区党工委委员,杨林经开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县委书记杨相来同志作讲话。我们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坚定不移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全力推动宜居宜业新辅城建设迈出更加坚实的步伐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一、2019年的嵩明纪检监察工作扎实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2019年,在市纪委市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以贯之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一以贯之督促党员干部自觉做到“两个维护”,一以贯之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和要求,将初心和使命落实在无私无畏、勇于担当、敢于斗争的行动上,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决肃清秦光荣流毒影响,坚持稳中求进、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纪检监察工作坚定稳妥、扎实有效,以反腐败斗争释放的政治“红利”有力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纪检监察工作的嵩明“成色”和嵩明“辨识度”不断增强,在高质量发展上取得新的成绩。
(一)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两个维护”更加坚定笃行
以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深入推进政治建设。坚持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组织县纪委常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1次,召开常委会26次,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党中央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重要文件,研究具体落实措施,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聚焦主题主线,组织专题学习5次,举办集中学习读书班2期,观看专题教育片5次,常委班子成员带头讲授党课11次,围绕3个方面9个专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形成调研报告9篇、建章立制5个,认真召开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专题会和专题民主生活会,抓好整改落实,纪检监察干部守初心担使命的自觉性坚定性不断增强。
做实做细政治监督,推动落实“两个维护”。突出政治考量,加强对贯彻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案件4件5人。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对“三大定位”“五个着力”、打好“三大攻坚战”等重点工作开展监督执纪。对落实嵩明县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任务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严肃查处牛栏江水质波动问题,问责处理1人,提醒、诫勉谈话15人。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减税降费工作重要批示精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8个问题督促立行立改。强化政治监督,着力整治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等方面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4个,问责处理1人,党纪政务处分5人,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
(二)着力监督第一职责,监督执纪更加严格精准
强化检查考核。把“两个责任”贯通起来,积极协助县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请县委常委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议题30项,牵头制定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检查考核办法,依托互联网+“两个责任”监督管理系统,实行线上+线下检查考核相结合。组建10个考核组,由县委常委带队检查考核落实情况,切实将责任和压力传导到基层。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1个党组织和32名党员领导干部追责问责,问责处理9人(个),党纪政务处分24人,以严厉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实施精准监督。在常态化、近距离、可视化监督上积极探索深化单元制监督工作机制,采取“1+1+X”的方式组成8个 “单元制”监督检查组,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45个。探索创新“蹲点式”谈话,主动下沉单位57个,面对面开展谈心谈话115人次。深入推进派驻监督,处置信访件和问题线索74件,已办结66件,其中函询13件,提醒、诫勉谈话36人,“探头”作用有效发挥。
用好“四种形态”。持续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严格把握执纪尺度标准,精准适用监督执纪每一种形态,全县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212人次。用好用足第一种形态,约谈函询、批评教育112人次,占总人次的52.8%;妥善运用第二种形态,给予轻处分、组织调整68人次,占32.1%;准确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给予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18人次,占8.5%;果断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严重违纪违法涉嫌犯罪14人次,占6.6%,达到惩处“极少数”,教育挽救“大多数”的目的。
(三)同向发力“三不”机制,正风反腐更加富有成效
注重从严查处。把在党的十九大后仍然不知敬畏、胆大妄为者作为重中之重,坚决削存量、有效遏增量。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619件(次),处置问题线索206件,同比上升10.75%;立案105件,同比上升5%,其中涉嫌职务违法犯罪的13人,同比上升85.71%;处分党员和公职人员91人,同比上升19.74%;科级及以上干部立案16件,处分19人,同比上升11.76%;运用各项审查调查措施1270次,留置10人,同比上升233%;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7人,同比上升40%;通过审查调查挽回经济损失1063.83万元,同比上升525.16%。
注重以案促改。落实“四书一报告”和“一案三书”实施办法,加大典型案例剖析力度,收到“四书”76份,开展案件剖析7次。通过查找查办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15份,督促整改问题16个,完善制度4个,最大限度堵塞制度漏洞,推动以案促改工作高质量、规范化发展,不断扎牢“不能腐”的制度笼子。
注重以案促教。编印《案鉴—嵩明县党员干部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汇编》,组织35名干部旁听法院庭审,开展专题廉政课6次,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印发《嵩明县创建基层党风廉政示范品牌常态化实施办法》,充分发挥“崇廉敬廉”典型示范带动作用。编印《书画清廉守初心——谨以此书献给中华人民共和国70周年华诞》,引导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防线,推动反腐败工作由治标向治本转变。
(四)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群众获得感更加持续提升
专项治理护航精准脱贫。健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例会制度,召开工作例会3次。持续加大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综合分析和排查力度,受理问题线索97件,直查直办重点问题26个,问责处理 5人,党纪政务处分17人,提醒、诫勉谈话 31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5批8起20人。高效抓实中央第十二巡视组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牵头整改3个方面8个问题,对职能部门整改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 2个,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集中整治践行为民初心。在主题教育中牵头对10个方面涉及的139项整治重点和128类综合整治措施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聚焦民生领域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查办涉及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19个,问责处理9人,党纪处分19人,查处医疗行风问题1个,党纪处分1人,对漠视群众利益专项整治成果公布2批,有效解决了一批群众身边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突出重点深查黑恶腐败。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机制作用,积极主动与政法机关等成员单位联动,形成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强大合力。由县纪委县监委班子成员牵头复评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办理的72件扫黑除恶案件,发现92个问题并督促整改到位。坚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拍蝇”结合起来,紧盯重点地区和行业领域,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204件,全部问题线索已“清零”;立案17件,问责处理12人,党纪政务处分13人,对2人采取留置措施,有力推动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五)始终保持定力韧劲,作风建设更加扎实深入
紧盯节点净化风气。密切关注“四风”问题新表现新动向,把日常检查和集中督查结合起来,抓住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监督检查7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9件22人,问责处理5人,党纪政务处分17人。坚决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严查定制赠送收受高档酒茶及其他特殊定制品等行为,发现问题18个,提醒谈话2人。
重拳出击破解难题。紧盯重大改革、重要工作中推脱滑绕、敷衍塞责,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坚决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懒政怠政问题。对公职人员履职尽责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252个,移交整改125个,查处92个,给予问责处理33人,党纪政务处分42人,提醒、诫勉谈话124人。重申“七严格”“十严禁”等相关纪律规定,查处违反“七严格”“十严禁”问题88个,给予问责处理18人,党纪政务处分35人,提醒、诫勉谈话58人。
澄清正名提神振气。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制定出台《中共嵩明县纪委 嵩明县监委关于查处诬告陷害信访举报为党员干部澄清正名的暂行办法》,确定澄清反馈程序、方式及诬告陷害信访举报行为认定、责任追究等,按信访举报“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办理、谁澄清”的原则实施澄清反馈工作,对16名受到失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
(六)深化政治巡察,政治导向作用更加有效发挥
问题导向重质量。固定巡察组长、副组长配强巡察队伍,四个巡察组均成立4个临时党支部,加强巡察干部思想政治建设。新建细化《中共嵩明县委巡察基层党建工作项目清单(试行)》,为基层党建巡察工作提供简便易行的“行业标准”。通过设置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电子邮箱、二维码,改进问卷调查方式等,广泛收集各类问题线索,为深挖细查问题线索发挥积极作用。
上下联动提质效。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把常规巡、专项巡、延伸巡贯通起来,罗列工作清单,上下联动进一步加大对村(社区)的巡察力度,剑指基层“微腐败”,实现巡察全覆盖。组建12个巡察组对23个党组织开展巡察,发现问题435个,移交问题线索25件,涉及28人;立案10人,党纪政务处分6人,有效发挥巡察政治监督和政治导向作用。
成果运用强整改。坚持把整改贯穿于巡察工作全过程,严格落实“立行改”和“适时访”制度,对进驻期间发现的36个问题下发《立行立改通知书》24份。“回访”第五至第八轮巡察整改工作情况,对整改不到位的40个问题下发《督促整改落实通知书》27份。建立巡察整改“三清单”制度,指导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召开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5次,开展专题培训3次,清退违规发放的津补贴88.9万元。县委对巡察查找出来的漏洞和风险点专题研究,推动建立健全相关制度49个,充分发挥巡察标本兼治作用。
(七)加强队伍建设,履职担责更加积极作为
深化“三项改革”。持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全面完成县监委向镇(街道)派出5个监察室、镇(街道)选聘75名村(社区)监察联络员工作,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持续深化纪检监察机构改革,优化内设机构设置、职能权限和编制配备,在力量配备上向监督执纪监察一线倾斜。完成深化县纪委县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工作,完善派驻监督体制机制。
提升履职能力。持续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讨论,建立“轮流领学”和“全员轮训”机制,开展学思践悟交流11期19人,组织培训32次2246人(次),专项考核测评2次,确保培训实效。落实年轻干部“传帮带”工作机制,“1+1”结成26个帮带对子,大力培养年轻干部。及时总结我县全面从严治党和正风反腐的生动实践,在《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国纪检监察杂志》等主要媒体刊发稿件57篇,信息工作排名全市第一,嵩明纪检监察工作“辨识度”不断提升。
坚持刀刃向内。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修改完善行文办法,全面规范审查调查工作流程,把执纪执法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开展“改作风、树新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和纪律作风专项整治工作,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纪律情况明察暗访4次,点名道姓通报3次。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受理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11件16人次,党纪处分1人,内部通报批评4人,对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2名干部坚决调离纪检监察系统,坚决防止“灯下黑”。
二、注重分析研判当前反腐败斗争的形势,深刻认识纪检监察工作的规律性
当前,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保持稳中求进良好态势,但受白恩培、仇和特别是秦光荣等流毒影响,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主要表现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少数党组织还存在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少数党组织还不同程度存在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识不清、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有的党组织书记对歪风邪气不抵制、不斗争,甚至带头违纪违法,严重污染本单位政治生态。少数党员干部心存侥幸,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问题屡禁不止。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精气神不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未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在一些党员干部身上依然存在,减少存量、遏制增量任务繁重。监督合力尚未完全形成,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和水平还不能适应改革发展需要。监督全覆盖的体系还不够完善,强化日常监督、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等方面还缺乏有效的工作手段,少数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站位和政策水平不高,纪法业务知识薄弱,作风不严不实、不深不细,个别甚至执纪违纪。
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清醒面对,进一步深化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规律性的总结和认识,坚决扛起推进反腐败斗争的政治责任,始终做到“五个必须坚持”,持续推动嵩明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党的领导是做好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根本保证,是战胜一切困难和风险的“定海神针”。纪检监察机关作为管党治党的政治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必须紧紧抓住坚持党的领导这个“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这个“魂”,始终把党的领导贯彻到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自觉在党中央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定期向市纪委市监委和县委报告工作,做到步调一致、令行禁止,切实把“两个维护”落实到一言一行和方方面面,确保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在嵩明落地生根。
(二)必须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必须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既要准确把握“稳”的内涵与“进”的要求,还要辩证统一地把握“稳”与“进”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稳扎稳打,以“稳”促进。当前,我县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但受白恩培、秦光荣等人的恶劣影响,党内存在的政治不纯、思想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等突出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我们必须保持战略定力,增强贯彻落实“三个一以贯之”的自觉性、坚定性,坚决摒弃差不多、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进一步稳高压态势、稳惩治力度、稳干部群众对持续反腐惩恶的预期,持续推进在做实做细日常监督上有新作为,在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上有新成效,在纪法贯通能力上有新提高,以累积尺寸之功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必须坚持强化政治监督。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是解决党内各种问题的治本之策,是纪检监察机关最重要的使命和责任。当前,嵩明正处于全力推动宜居宜业新辅城建设迈上新台阶的关键时期,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中心工作,找准切入点和突破点,立足职能职责,围绕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宜居宜业新辅城建设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工作作风懒散、担当精神不足、履职不尽责、当官不作为等问题的治理力度,不断锻造优良党风政风,为高质量推进宜居宜业新辅城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思想、组织和作风保证。
(四)必须坚持一体推进“三不”方略。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仅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必须统筹联动,增强总体效果。要以严格的执纪执法增强制度刚性,推动形成不断完备的制度体系、严格有效的监督体系,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提高党性觉悟,夯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思想根基。充分运用“四种形态”提供的政策策略,既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又要善于做到“三个区分开来”;既要合乎民心民意,又要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五)必须坚持敢于善于斗争。纪检监察机关从成立之初,无论是革命、建设,还是改革时期,都一以贯之坚持斗争、敢于斗争。纪检监察干部身处反腐败斗争第一线,肩负着特殊职责使命,更应秉承斗争的“政治基因”,带头发扬斗争精神,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亮剑,在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面前敢于较真碰硬,才能不负党和人民的重托。要切实解决好本领恐慌的问题,在斗争一线学真本领、练真功夫,在思想观念、方法手段、工作流程等方面与时俱进,全面加强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日常监督、执纪审查、依法调查本领,提升履职能力,真正成为行家里手、内行领导,始终当好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三、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统筹推进2020年纪检监察工作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收官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市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和县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协助党委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进一步肃清秦光荣流毒影响,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嵩明政治生态高质量建设,为决胜全面小康,全力推动宜居宜业新辅城建设迈上新台阶提供坚强保障。
(一)牢记初心使命,持续深化落实“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一以贯之学深悟透压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同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不断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解和把握,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示范表率作用。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教育引导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经常进行思想政治体检,同党中央要求“对标”,拿党章党规“扫描”,用人民群众新期待“透视”,同先辈先烈、先进典型“对照”,不断叩问初心、守护初心,不断坚守使命、担当使命,不断用党的创新理论滋养初心、引领使命,始终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一以贯之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的政治机关,最根本最重要的初心使命就是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关于云南烟茶玉矿等特色资源领域、脱贫攻坚、环境保护等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作为重大政治责任、重大政治任务,作为践行“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和现实检验,组织专门力量,统筹推进落实。在监督执纪问责各项工作中,对涉及的问题优先办理,具备条件的提级直查直办。针对特色资源领域正风反腐工作特点,主动与行业主管部门沟通协作,建立主体责任会同监督机制、监督执纪执法工作协作配合机制,开展上下互动、横纵结合的联合整治。
(二)紧扣职能职责,持续增强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的政治责任感
突出政治监督,深化党的政治建设。坚持把政治监督作为纪检监察监督的根本和核心,坚决做到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紧扣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及部署的重大体制机制改革、重要工作任务,围绕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打好“三大攻坚战”、建设宜居宜业新辅城等重点工作落实,拉清单、建台账,把政治监督内容落实到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察等工作中,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规范化、常态化,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持续深化改革,推动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围绕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一体推进深化“三项改革”。加强向上级纪委监委的请示汇报,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完善派驻监督体制机制,建立派驻机构与县纪委县监委机关各部门的协作机制,完善派驻机构定性定量结合的考核办法。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全面激活监督功能,打造“不走的巡察组”。高质量、有节奏推进县委巡察全覆盖,加强上下联动,深化统合巡察,推动县委巡察与派驻监督、镇(街道)纪(工)委工作协同并进,向村居延伸。以强化党内监督为重点,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制度,促进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统计监督和社会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增强监督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
立足首要职责,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立足职责定位,协助县委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修订落实“两个责任”“1+7”制度,促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联动、形成合力;重点完善对各级领导干部监督制度和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着力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把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等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监督检查、政治巡察的重要内容,督促各级各部门科学合理配置权力,深入实施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推动深化党务、政务、司法公开和其他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建设,建立权力可查询、可追溯的反馈机制,压减权力行使的任性空间。把协助职责摆进去、把监督责任摆进去,既要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领导之下,为党委主体作用的发挥提供有效载体、当好参谋助手,又要加强对所辖部门党组织管党治党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下级纪委开展日常监督、处置问题线索等工作的领导,保障“两个责任”一体落实。
(三)始终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价值取向,持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确保脱贫攻坚提质增效。着眼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收官战,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盘点梳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加强对脱贫工作成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贪污侵占、行贿受贿、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挥霍浪费、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突出问题,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严肃问责,加大直查直办力度,对涉及县、镇(街道)、村(社区)党政“一把手”问题线索一律提级办理。抓好中央第十二巡视组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交办件办理和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以整改成果促进脱贫攻坚成果提质增效。
聚焦痛点难点焦点,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找准扫黑除恶与“打虎”“拍蝇”的结合点,精准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查办一批有影响、有震慑的典型案件。围绕教育、医疗等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深挖在监督制约、体制机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助推源头治理。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人防系统腐败问题的重要批示精神,紧盯人防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健全完善信访检举举报受理处置和反馈工作平台,实现县级检举举报与全国全省全市检举举报处理信息闭环。持续开展专项整治,整治信访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运用交办督办、反馈通报、群众参与、澄清正名、查处打击、直接了结的“六个一批”方式,化解信访举报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利益。
(四)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持续营造干事创业良好环境
抓住“关键少数”带头树立新风正气。坚持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摆在突出位置来抓,从“关键少数”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抓起、改起,深化治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困扰基层的突出问题,抓住典型、严肃问责,形成上行下效、转变作风的良好氛围。持续深入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搞违规收送、占用、经营问题以及利用公共资源谋取私利问题,坚决斩断利益链条。坚守重要节点,采取随机、突击、交叉等检查方式,不打招呼、不定路线,实地暗访、走访群众,继续紧盯节假日期间易发多发的老问题,深挖细查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的新问题,严防“四风”反弹回潮。督促有关职能部门细化规定,列出正面、负面清单。对自身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的单位和部门,督促其自觉对表对标,揭短亮丑制定问题清单,靶向发力主动整改落实。
严管厚爱激发干事创业热情。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认真落实县委激励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防错容错纠错办法,将无心与有意、无禁与有禁、失误与失职、敢为与乱为、负责与懈怠、为公与谋私区分开来,既坚决整治工作作风懒散、担当精神不足、履职不尽责、当官不作为等突出问题,又辩证地看待失误、宽容失误,为敢想的干部“开绿灯”,为敢干的干部“兜底线”,使领导干部轻装上阵,大胆工作。坚持严字当头、权责统一,进一步界定不同问责情形的问责主体,督促各类问责主体齐抓共管。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强化科学问责、规范问责、精准问责,对于问责事实认定不清楚、证据不确凿、依据不充分、责任不清晰、程序不合规、处理不恰当的及时纠正,对于滥用问责或者在问责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责,防止问责不力、泛化、简单化。严肃查处公开曝光诬告陷害、恶意举报行为,推动形成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五)一体推进“三不”机制,持续净化嵩明政治生态
用好“杀手锏”,强化不敢腐的震慑。不敢腐是不能腐、不想腐的前提。要保持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的战略定力,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成为全面从严治党障碍的腐败问题优先查处,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对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严肃处理,让行贿者和受贿者同样付出代价,坚决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坚决破除权钱交易的关系网。严肃查处各种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加大国有企业反腐力度,严肃查处靠企吃饭、设租寻租、关联交易、内外勾结侵吞国有资产等问题。持续严惩政治问题、经济问题交织的案件,严惩攀附贴附、团团伙伙、钻圈子、爬山头,严惩政治骗子和政治掮客,严惩重点领域权钱交易、“靠山吃山”、政商不清等行为。坚持专案专班、一案一策,推动重点个案攻坚,持续开展追逃追赃和防逃专项行动。实事求是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有效处置化解存量、强化监督遏制增量,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牵住“牛鼻子”,扎牢不能腐的笼子。不能腐是不敢腐、不想腐的保障。深刻认识肃清秦光荣流毒影响的重要性,督促各部门深入查找秦光荣流毒在本地本单位具体表现形式,提出和落实解决措施,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从秦光荣案件中汲取教训,创新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制度机制,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插手干预资源性领域经济活动报告报备等制度规定。加强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行业和领域的监管,坚持标本兼治、固本培元,认真落实“四书一报告”和“一案三书”实施办法,通过总结案件、以案促改,着力发现管理漏洞、制度空隙、监督盲区,综合运用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问题整改清单等方式,推动重点领域形成合理分解权力、科学配置权力、严格职责权限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用制度理性对抗权力任性。加强与检察、市场监督管理、国资等部门的协作,探索建立预防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有效机制。督促相关部门制定政商交往的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明确政商交往行为准则,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常抓“必修课”,深化不想腐的自律。不想腐是不敢腐、不能腐的防线。在全县实施“清廉嵩明”建设,大力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活动,广泛开展群众性清廉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家风教育,把清正廉洁的理念和措施覆盖到各行各业,推动形成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价值取向。坚持一案一剖析、一案一警示,抓实处分决定送达、执行和对受处分人员的回访、关怀,做实同级同类干部的警示教育,使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制度,将家风建设情况列入述责述廉内容,自觉接受组织的监督指导。
(六)从严从实加强队伍建设,持续淬炼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战士
带头加强政治建设,锤炼过硬品格。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党性心性、忠诚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将“四个意识”“两个维护”融入血脉、铸入灵魂,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做到政治上绝对忠诚、组织上坚决服从、行动上令行禁止。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完善链条、强化机制,严格落实机关党建责任制,全面提升机关党的建设质量,提高党员干部的能力素质,筑牢坚强战斗堡垒。
带头加强能力建设,练就过硬本领。要加大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力度,组织全员学习、全员培训、全员考试、全员大练兵,强化“工作复盘”、业务实用技能培训,培养一批监督能手、办案能手。要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大干部在系统内外的交流力度,注重引进法律、财政、审计、信息化等方面人才。建立健全关心关爱纪检监察干部的常态化机制,推行干部家访、谈心谈话制度,加强对干部的人文关怀和沟通交流,进一步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归属感和荣誉感,促使干部安心安身安业。
带头加强作风建设,锻造过硬铁军。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养成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造就勤奋敬业的职业精神,把心思放在工作上,把精力用在干事上,把能力用在创业上。加强日常教育监督管理,认真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完善内控机制,严格执行线索集中管理和打听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登记备案制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促使纪检监察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探索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多元化监督机制,发挥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体检表”和“晴雨表”的作用,精准、科学、有效研判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情况,对下级纪委工作和队伍建设情况开展调研监督。强化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的纪检监察干部严肃查处,对失职失责的严厉问责,做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战士。
同志们,新思想引领新时代,新时代要有新作为。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市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精准发力、奋发进取,有力有效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奋力开创新时代嵩明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为决胜全面小康,全力推动宜居宜业新辅城建设迈上新台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