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区监察委对原昆明市晋宁区上蒜镇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中队队员潘永成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潘永成在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多次为涉嫌非法采矿的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为他人谋取利益,致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并收受他人贿赂。
潘永成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贿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有关规定,经晋宁区监察委批准,决定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潘永成简历
潘永成,男,1988年11月3日出生,昆明市晋宁区人,汉族,初中文化,群众,昆明市晋宁区上蒜镇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中队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