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晋宁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晋宁区监察委员会

中共昆明市晋宁区纪委一届一次全体会议报告
发布时间:2020-11-01 12:12    发布来源: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认真落实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

为开创晋宁新区跨越发展新局面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在中共昆明市晋宁区纪委一届一次全体会议上的报告

(2018年3月1日)

范今颖


同志们:

受中国共产党昆明市晋宁区第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会的委托,我向第一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市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市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区委一届一次全会精神,总结全区2017年纪律检查工作,部署2018年工作任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区委对这次会议十分重视,区委常委会专题学习了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和市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审议了区纪委常委会工作报告,并同意召开本次会议。刚才,区委副书记、区长李福军代表区委作了重要讲话,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做好今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在区委和市纪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聚焦中心任务,不断深化改革创新,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强力推进正风反腐,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着力加强自身建设,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坚持政治为首,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贯彻《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和省委、市委相关规定,把“四个意识”落实到行动上,做到思想上衷心拥护核心、政治上坚决维护核心、组织上自觉服从核心、行动上始终紧跟核心。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制定《晋宁区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工作方案》,认真传达学习十九大精神,举行纪检监察干部十九大精神培训班;组成专项纪律检查组,对各级党组织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九大精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协助区委扎实开展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督促指导全区各级党组织认真开展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剖析昆明市原4任市委书记违纪违法和“10.22”“10.14”案件对晋宁政治生态和经济社会发展造成的严重危害,从思想、政治、组织和纪律作风上彻底肃清余毒。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成立换届风气专项纪律检查组,加强换届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人大、政府、政协换届工作有序进行;审核回复廉政意见1728人(次);对4批151名领导干部开展任前廉政谈话、签订廉政承诺书、组织廉政考试,筑牢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思想防线。

(二)坚持紧盯“两个责任”,管党治党全面从严。

一是传导压力抓关键。区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2次专题研究、6次单项讨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3次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8次通报典型案例,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区纪委认真协助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年初与60家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书》,年中抽查检查,年底全面考核,形成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夯实责任、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严格执行党风廉政纪实制度,印发主体责任纪实本360本,监督责任纪实本42本,强化痕迹管理,督促各级领导班子认真落实“两个责任”。二是主动监督抓重点。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开展3轮常规巡察,巡察区级单位16家,发现问题157个,移交问题线索33个;反馈问题逐项整改落实,巡察利剑作用进一步发挥。全区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提醒谈话、约谈和诫勉谈话2104人(次)。三是强化责任抓纪律。约谈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基本合格的3家单位主要领导,按照“七个一”要求严格整改复核,全面复查验收全区各单位存在问题整改情况。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8名领导干部进行问责,以执纪问责常态化推动责任落实。

(三)坚持固本培元,干部作风持续改进。

一是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4起17人,通报典型案例2起;开展明察暗访13次,印发通报7期。开展会纪会风督查71次,发现问题48个,提醒约谈18人,全区范围内通报批评42人(次)。以“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为重点,对脱贫攻坚、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三重”工作、稳增长、旅游市场秩序、涉企收费、滇池治理等工作开展专项纪律检查,对41人进行责任追究,督促干部转变作风,推动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二是深化宣传教育。采取观看警示教育影片、旁听案件审理等方式,开展岗位教育、警示教育120余次,受教育党员干部10500余人(次)。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提醒教育,发送廉政提醒短信4300条、微信360条。建立“清风晋宁”官方微信和晋宁区党风廉政网,发布信息81期、工作动态180条;组织21名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各乡(镇、街道)、单位开展反腐倡廉宣讲43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三是进一步提振干部“精气神”。坚持“三个区分开来”,结合晋宁实际建立防错容错纠错实施机制和程序,将容错纠错的理念运用于党员干部日常管理、执纪审查各个环节,保护党员干部的干事热情,构筑起“干事安全区”和“廉洁防火墙”。全年谈话函询了结问题线索69件,对反映失实的2名党员干部予以澄清,对7名党员干部区分责任后作了从轻、减轻处理,做到了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树立支持积极作为、鼓励改革创新的正面导向,干部队伍“精气神”进一步提振,集中精力干事创业的氛围逐步形成。

(四)坚持高压严惩,反腐败震慑不断增强。

一是持续高压反腐。紧盯“三类重点人”,把握“三个重要时间节点”,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持续形成强大震慑。2017年,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167件(次),处置问题线索201件,其中:初步核实38件(次)、谈话函询174件(次)、予以了结167件(次),暂存待查0件(次);立案审查41件48人,结案44件51人(含上年遗留件3件3人);给予党纪处分50人,政纪处分1人,党政纪双重处分1人,免予党纪处分1人,其中科级干部4人、一般干部9人、农村党员32人、其他人员6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开展批评教育、谈话函询236人(次),纪律轻处分、组织调整27人(次),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22人(次),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8人(次),处置人数分别占80%、9%、8%、3%,达到了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二是规范执纪审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突出执纪审查的政治性。严格执行问题线索“三级集体排查”和集体研究审查重要事项制度,召开区纪委书记办公会27次、区纪委常委会议25次,研究问题线索处置、立案审查、党纪处分等重要事项223件(次)。严格审查谈话全程管理,加强对“走读式”谈话安全工作的监督,开展审查安全监督检查,对发现问题逐一进行整改;规范谈话场所建设,开展谈话场所医疗保障联动应急演练。年内实现了执纪审查安全工作零事故。

(五)坚持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推动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实落细。

认真贯彻落实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五项工作机制,按照统筹协调,分级负责、分口把关、集中处置原则,开展问题排查,坚决遏制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全区共排查、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36个,处理32人(次),其中,党纪处分10人(开除党籍移送司法机关5人),问责4人(次),提醒谈话6人,诫勉谈话1人,立行立改5人,责令整改3人,反映失实3人。在云南省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录入群众诉求690件,办结690件。对脱贫攻坚诉求录入、落实五项工作机制存在问题的8个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书记和14个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集体诫勉谈话。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发现问题7个,移交问题线索7个;开展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3次,发现问题30个,全部督促整改。

(六)坚持改革创新,纪检监察工作体制机制不断优化。

一是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认真贯彻区委关于加强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制定派驻方案,撤销区纪委监察局6个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不再保留10家区级党和国家机关内设纪检监察机构,设立11个区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完成派驻机构设立和进驻任务,初步实现对区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二是有序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区委成立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转隶组建工作方案。在区委的统一领导下,区纪委当好“施工队”,认真履行组织协调职责,8次召开专题会议,密切与区人大、区检察院、区组织部、区委编办等机关和部门的协作配合,协调做好办公场所改造等保障工作,明确纪委监委内设机构和行政编制,顺利完成干部转隶、线索移交、区监察委员会组建和挂牌工作,监察体制改革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三是创新监督工作方式。探索“互联网+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工作模式,建成综合数据监管平台,实现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基层廉政监督、专项纪律检查和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信息化、规范化、高效化。夯实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以村级“四议两公开”达标验收复核为抓手,推动全区110个村(社区)“四议两公开”规范化工作强制入轨,强化了对农村集体“三资”的有效监管,提升了村组干部的程序意识和规矩意识。

(七)坚持严管厚爱,干部队伍素质能力持续提升。

一是加强教育培训。采取“请进来”方式,举办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邀请相关领导、教授为干部授业解惑;运用“走出去”方式,组织40名业务骨干赴浙江大学开展综合业务培训,选派18名干部参加各级组织的能力提升培训,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能力。二是强化监督管理。修订完善信访、纪律审查等八个方面的59项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工作任务、流程,编制《晋宁区纪委监察局制度汇编》《晋宁区纪委监察局工作手册》,形成用制度管人、以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的制度体系。制定绩效考核办法,考核结果与个人奖惩相结合,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机关管理效能。组织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观看纪录片《打铁还需自身硬》,以违纪案件为诫,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对10人(次)违反工作纪律、工作推进不力的纪检监察干部进行提醒谈话。三是注重凝心聚力。强化机关党建工作,严格落实党员积分管理、“三会一课”等制度,通过党员固定学习日、微党课、党员志愿服务等活动,教育党员干部始终保持先进性,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加大干部选拔交流任用力度,增强干部队伍活力。通过机关文化建设、干部家访、专题讲座等活动,丰富干部业余生活,干部队伍团结进取氛围持续增强。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腐败现象在一些领域仍然易发多发,不收敛不收手的问题依然存在;落实“两个责任”压力传导和严肃责任追究力度不够,少部分单位对主体责任不重视,责任落实存在层层递减问题;作风积弊尚未根除,“四风”问题树倒根在,禁而未绝,特别在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方面又突出表现为十种新现象;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仍然薄弱,基层“微腐败”现象不容忽视;一些党员干部不思进取、得过且过,满足于纵向看成绩,不愿意横向找差距,工作出问题、沓进度时只讲客观条件,不找主观原因;一些党员干部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不落实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思想观念、工作作风和能力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予以解决。

二、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认真履行好党章赋予的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党的十九大对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作出了战略部署,明确了新时期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具体任务。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判断和科学决策上来,以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的思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一)用实际行动践行“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四个意识”,带头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贯彻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规定,带头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履行职责、开展工作。要勇于担当、忠诚履职,推动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自觉向核心看齐、自觉维护核心,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确保纪检监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刻理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目标要求、重点任务、工作措施。自觉把党中央决策部署与纪检监察工作职责结合起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开创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

(三)坚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把握纪检监察工作,不断提高依规治党依规履职的政治能力和工作水平。紧紧围绕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部署新要求,完善工作体制机制,推动创新发展。坚持为党的中心工作服务,主动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围绕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和全区重点工作任务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打造民生纪检,不断增强群众对正风肃纪的获得感。坚持以党章为遵循,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严密监督、严格执纪、严肃问责,坚决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

(四)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构建晋宁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全面从严治党不能有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不能有打好一仗就一劳永逸的想法,不能有初见成效见好就收的想法。当前,晋宁正处于新区开发建设的关键期和攻坚期,发展任务艰巨繁重。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要求,立足于我区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的现实,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是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全会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市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和区委一届一次全会的安排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四个服从”,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神圣职责,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定不移惩治腐败,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推进晋宁新区跨越发展提供坚强政治和纪律保证。

(一)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对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章党规、党内政治生活状况、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严格请示报告制度,区纪委定期向区委和市纪委报告工作,研究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事项或作出重大决定要及时请示报告。各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也要按照双重领导体制的要求,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做到步调一致。加强对民主集中制、谈心谈话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贯彻执行《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情况作为巡察、执纪审查和日常监督的重点,严肃查处违背党的政治路线、破坏民主集中制、破坏党内政治生态的问题,严肃查处妄议中央、欺骗组织、结党营私、搞圈子文化等行为。对“七个有之”问题高度警觉,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两面派。强化政治审查,重大典型案件立案后要坚持“六大纪律”一并审查,特别是审查当事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严肃查处执行中央和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等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坚决维护全党团结统一和我区和谐稳定的大好局面。

持续净化晋宁政治生态。督促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从仇和等违纪违法案件中汲取教训、深刻反省,坚决肃清影响。认真分析研判政治生态状况,聚焦政治立场、政治原则和政治纪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协助党组织加强政治生态建设。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坚决抵制商品交换原则对党内生活的侵蚀。坚持纪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廉政意见回复制度,将选人用人情况作为巡察和派驻监督的重点,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

(二)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凝聚管党治党合力。

实现责任末梢延伸全覆盖。牢牢牵住主体责任“牛鼻子”,紧盯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担负管党治党重大政治责任,形成同频共振的工作合力。纵深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乡(镇、街道)站所、村(社区)、村小组等党组织末梢延伸,向国有企事业单位和“两新”组织延伸,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网,实现责任全覆盖无盲区。强化同级监督,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定期将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落实主体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廉洁自律等情况向区纪委报告,发现问题线索及时处置,用严明的纪律和严格的监督使党员领导干部主动担负起管党治党责任。

推动责任层层落实无死角。严格落实“两个责任”“1+7”和纪实制度,督促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履责。把检查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巡察和监督执纪的重点,把严的要求贯穿到管党治党的各方面,推动管党治党压力层层传导。完成“四议两公开”规范化达标验收复核收尾工作,总结经验做法,形成长效机制。加强互联网科技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运用,充分发挥综合数据监管平台的作用,实现责任落实动态监管、全程纪实、无死角无空白。加大问责力度,对在管党治党中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

(三)锲而不舍深化作风建设,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化为行动自觉。

推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化。深刻领会《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实质,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的重要批示,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做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氛围不淡、力度不减、寸步不让。紧盯收送礼金、公款吃喝、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经商办企业等问题,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不收敛不收手的露头就打,对隐形变异的深挖细查,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的严肃问责,问题一律从严查处,典型问题一律通报曝光,督促党员干部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化为行动自觉。

切实加强监督检查。把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执行情况作为监督检查重点和经常性工作任务,着力解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集中开展严禁公务活动中赠送收受烟、酒、茶、玉专项行动,实行工作时间、公务活动全面禁酒。严查违反《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的问题。持续深化“不作为、乱作为”整治,对怠政懒政、不敢担当、工作推脱、拈轻怕重、脱离群众、吃拿卡要的干部,严查重处,绝不姑息。对整治“四风”不力、不正之风滋生蔓延的单位和部门,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推动作风建设长效化。深刻认识作风建设的顽固性、反复性、变异性,发扬钉钉子精神,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抓具体、补短板、防反弹。督促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真心诚意做好群众工作,落实好“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帮助困难群众早日脱贫,维护好群众利益。督促各乡(镇、街道)、单位领导班子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转作风改作风情况列为年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拿出过硬措施,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及时修订完善作风建设制度,总结提炼好经验好做法,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作风建设由集中整治向常态化治理转变。建立第三方评价机制,评价结果作为衡量单位作风建设的重要依据,找准影响晋宁改革发展的干部作风问题,狠抓问题整改,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环境。贯彻落实防错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着力营造勇于担责、宽容失误、鼓励创新的良好氛围。

(四)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努力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进一步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建设覆盖全区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举报平台,形成来信、来访、网络、电话、新媒介“五位一体”检举举报网络,完成12388电话检举举报平台和网络平台建设,逐步延伸到乡镇一级。聚焦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领导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着力解决选人用人、审批监管、资源开发、物资采购、土地出让、工程招投标等领域的腐败问题,重点查处政治腐败和经济腐败相互交织形成利益集团的案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查处力度,查清违纪违法行为背后的官商勾结、利益输送和政治企图,持续释放“不敢腐”的强大震慑,推动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迈向压倒性胜利。加大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派驻纪检组自办案件力度,全面消除区域性纪律审查空白点。安全文明开展执纪审查,加强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检查,维护执纪的严肃性。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层层设防。严格谈话函询标准,改进谈话函询方式,发挥抽查核实的监督作用和采信告知的教育激励作用,被组织谈话函询的党员干部,必须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或深刻检讨,防止敷衍塞责、隐瞒事实、欺骗组织,对边谈边犯、边询边犯的,从严从重处理。严格把握执纪尺度,该教育挽救的教育挽救,该深查细纠的绝不放过。

筑牢“不能腐”的堤坝。认真查找审查、调查、巡察中发现的体制机制问题,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从源头上堵塞滋生腐败的制度漏洞。对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对问题突出、发案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行业和领域开展综合治理,加大惩防衔接力度。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随意变通、恶意规避、无视制度的行为,坚决纠正、严肃问责,确保制度严格落实到位,筑牢“不能腐”的堤坝。增强科技反腐能力,运用“互联网+”思维加速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化建设,拓展综合数据监管平台监督功能,探索与司法、审计等部门信息数据的共享,推动监督由被动向主动、单一向系统、分散向融合转变,为监督插上科技的翅膀。

增强“不想腐”的自觉。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章党纪党规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守共产党人价值观,提高政治觉悟和党性修养,增强“不想腐”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加强反腐倡廉形势教育,深化岗位教育、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把好用权“方向盘”、系好廉洁“安全带”。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入开展传统文化、革命文化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党的先进政治文化中汲取力量,依靠文化自信坚定理想信念、支撑抵腐定力,推动形成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亲”“清”干净的政商关系。充分发掘和运用我区廉政文化资源,发挥德治礼序、乡规民约、家规家风的教化作用,引导党员干部修身慎行、怀德自重、清廉自守,不断厚植良好政治生态土壤。

(五)聚焦民生领域,严厉惩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重点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蝇贪”。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查处和纠正脱贫攻坚工作中执行政策不到位、弄虚作假、责任不落实和侵占挪用、克扣强占、截留私分、虚报冒领、贪污挪用等违规违纪问题。坚决查处民生资金、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征地拆迁等领域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和基层干部吃拿卡要、盘剥克扣、优亲厚友等问题。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坚决查处涉黑腐败,坚决惩治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的党员干部。

加强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督查督办。持续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进一步提升发现问题的能力,做好问题线索移交,直查快办,严格责任追究。坚持报告通报制度,对五项工作机制落实情况“月通报、季约谈、年考核”,对扶贫领域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紧盯巡察、督查、信访等渠道反映的突出问题,对民愤集中、性质恶劣的重点督办、限时办结。开展全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交叉检查,向基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以精准监督执纪助推精准扶贫脱贫。各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要把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敢于动真碰硬、勇于向顽瘴痼疾开刀,要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指导管理,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

(六)深化政治巡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提高巡察政治站位。以政治建设统领深化政治巡察,紧盯被巡察党组织政治立场和政治生态,重点检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章执行情况,践行“四个意识”、加强党的领导、推进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以巡察为切入点,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完善党内监督体系。

完善巡察机制制度建设。加强巡察机构建设管理,制定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巡察办、巡察组工作规则,规范议事决策程序。围绕巡察工作重点环节,规范完善巡察报告起草、巡察反馈、线索移交等制度。健全巡察机构与纪检、组织、政法、宣传、审计等部门的协作机制,形成监督合力。认真落实巡察发现问题线索办理、巡察工作信息公开、新闻通报、工作双向评价等制度,增强巡察工作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

抓好巡察成果运用。严格落实“双反馈”“双责任”“双报告”“双公开”制度,探索建立与全区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干部选拔任用和领导干部提醒谈话诫勉等相结合的巡察成果综合运用长效机制。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分类处置、优先办理,在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上集中发力,充分发挥利剑作用,达到持续震慑效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七)加强派驻机构管理,发挥派驻监督的“探头”作用。

找准职责定位。各派驻机构要紧跟区委和区纪委的部署要求,认真履行好五项工作职责,发挥好“探头”作用。要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线索管理、信访答复、初查初核、工作纪律等方面的制度,构建制度健全、运转有序、保障有力的工作机制,依纪依规开展派驻监督工作。

理清工作思路。通过调研、走访、座谈、查阅材料等方式,深入了解驻在单位的行业特点和人员、职权等情况。紧盯驻在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问题,延伸监督触角,发现苗头及时提醒,严重违纪立案查处。要带着实际情况和具体问题,定期向区纪委汇报工作。驻在单位党组织要积极支持派驻机构工作,自觉接受监督。

加强队伍建设。派驻干部要带头执行党章党规党纪,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熟练掌握政策、制度和工作流程,全面提高发现问题、处置问题的能力和监督执纪水平。纪检组长要担负起教育、管理、监督责任,督促派驻干部知边界、明底线。建立派驻机构考核评价机制,对该发现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该问责不问责、监督责任缺失、失职渎职的要严肃追责。

(八)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推进人员、理念和制度机制的融合。在完成规定范围内人员转隶基础上,同步推进人员思想心理、执纪执法工作理念、纪法衔接制度机制的融合,防止出现人心不稳、机制不顺、执纪执法“两张皮”现象,确保改革试点工作稳步推进。注重建章立制,固化融合效果,实现“进一家门、成一家人、说一家话、干一家事”的目标。通过整合反腐败资源力量,实施组织创新、制度创新和流程再造,全面履行纪检监察新职能,实现“1+1>2”的效果。

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认真履行党章和国家监察法赋予的职能职责,全要素使用调查措施,重点规范留置措施、调查流程,严格审批程序,抓好留置场所建设管理,保障执纪执法安全。健全制度机制,加强与执法、司法机关的工作衔接,实现执纪审查与依法调查顺畅对接,提高反腐败工作法制化水平。赋予派驻机构监察职能,全面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推动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实现监察全覆盖。

严格执行执纪监督监察工作规定,自觉接受监督。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实行监督、审查、案管、审理相对分离,制定《执纪监督监察工作办法(试行)》《审查措施使用规范》等制度,规范执纪监督监察工作流程。作出立案调查决定、处分决定等重大事项,要向上级监察委员会和同级党委请示报告。线索处置、案件调查、涉案款物管理、处置执行等方面的重要问题,要经集体研究后按程序审批。监察委员会采取留置措施,必须按程序和要求严格审批,做到审慎安全使用。要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增强监督合力。

(九)强化自身建设,建设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铁军。

能力素质再提升。把对党忠诚作为纪检监察干部的首要政治品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增强政治定力。健全纪检监察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拓宽选人用人视野,畅通干部进出交流渠道。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岗位练兵,提升队伍专业素养、政策水平和执纪执法能力。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提高日常监督、执纪审查、依法调查的本领。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监察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的新形势、新任务,根据纪法衔接、执纪执法贯通的新要求,切实加强能力建设。

纪律作风再整顿。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要在构建良好政治生态中作表率、树标杆,锤炼和坚守对党忠诚的坚强党性、心系群众的为民情怀、攻坚克难的担当精神、艰苦朴素的清廉本色。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坚守正道、原则和规矩。建立健全干部作风状况定期分析、动态管理机制,运用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作风整治。严肃查处压案瞒案、以案谋私、跑风漏气、瞒案抹案等行为,以铁的纪律锻造监督执纪骨干和反腐倡廉尖兵。

自我监督再强化。“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认真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严格工作规程和内控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对不担当、不负责的,必须调整岗位;对不忠诚、不干净的,必须严肃查办;对执纪违纪、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清理门户;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努力打造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铁军。

同志们,坚守责任担当才能稳行致远!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必须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按照党的十九大部署要求,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区委和市纪委的坚强领导下,保持政治定力,强化政治担当,忠诚履行政治职责,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顽强的作风,无私无畏、奋发有为,努力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为晋宁新区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名词解释


1.两学一做:即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

2.四个意识:即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3.两个责任:即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

4.七个一:即要制定一个整改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在本部门上1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党课;党委(党工委、党支部)要召开1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民主生活会;要结合实际着力解决1至2个党风廉政建设突出问题;围绕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健全完善一批配套制度;专题报告一次整改情况;接受一次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的复查验收。

5.四风: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6.三重:即重大工程、重点项目、重要工作。

7.三个区分开来: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

8.三类重点人:第一类是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的干部;第二类是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干部;第三类是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

9.三个重要时间节点:第一个节点是党的十八大后;第二个节点是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第三个节点是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后。

10. 三级集体排查:承办部门应当结合问题线索涉及地区、部门、单位总体情况,召开室务会综合分析和排查,按照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的标准和方式,提出处置建议报分管领导审核。分管领导应当召集相关人员进行研究,提出处置意见,并提请纪委书记专题会集体排查。

11.五级联动:省、州(市)、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和乡(镇、街道)纪委、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在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指导下,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通过纵向联动、横向协作,妥善解决职责范围内的群众信访诉求。

12.三会一课:指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

13.四个自信: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14.四个服从: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15.七个有之:一些人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了自己的所谓仕途,为了自己的所谓影响力,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有之,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有之,搞匿名诬告、制造谣言的有之,搞收买人心、拉动选票的有之,搞封官许愿、弹冠相庆的有之,搞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的有之,搞尾大不掉、妄议中央的也有之。

16.“两新”组织: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简称。基本特点是:非公有非官办。非公有,所有制形式上的私有性;非官办,组织形式上的民间性。

17.挂包帮、转走访:挂:即领导挂点。要求省、市、县主要领导分别挂钩联系1个以上扶贫开发区,帮助其脱贫;包:即部门包村。结合领导挂联点,各级各部门分别挂包1个及以上贫困村,帮助其脱贫;帮:即干部帮户。各级各部门干部职工在本单位本部门所挂包的村组内确定1户及以上的贫困户为帮扶对象,为其进行帮扶。转走访:“转作风走基层遍访贫困村贫困户”的简称。

18.双反馈、双责任、双报告、双公开:“双反馈”是指巡察反馈意见经派出巡察组的党组织同意后,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反馈巡察情况,有针对性的提出整改意见。“双责任”是指被巡察党组织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在整改落实工作中,被巡察党组织承担主体责任,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承担整改第一责任。“双报告”是指被巡察党组织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要将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情况报告和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履行整改责任情况报告分别报送市委巡察办。“双公开”是指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按照公开要求分别在党内通报和向社会公布。

19.一岗双责:指各级干部在履行本职岗位管理职责的同时,还要对所在单位和分管工作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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