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官渡区纪委官渡区监委对官渡区官渡街道宝丰社区党总支原书记董志刚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犯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董志刚在担任宝丰社区书记期间,不作为、乱作为,对社违法吸纳渣土、非法占用农用地及违法私搭乱建等违法行为监管缺位、未予以制止,造成集体农用地大量被破坏;无视党纪国法,在党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私欲膨胀,胆大妄为,个人非法收受并伙同该社区其他村组干部共同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
董志刚严重违反党的工作纪律并涉嫌犯罪,丧失党性原则,漠视纪律法律规定,带坏班子队伍,污染社区政治生态,性质极其严重,影响十分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官渡区纪委常委会暨官渡区监委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董志刚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