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官渡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官渡区监察委员会

中共昆明市官渡区纪委昆明市官渡区监察委员会关于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11-01 11:06    发布来源: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以案释纪、严明纪律,坚定不移纠“四风”、树新风,严防“节日腐败”和“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现将我区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通报如下:

1.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小板桥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别立平、杨顺清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财物问题。2016年至2019年春节期间,别立平、杨顺清在对其监管的市场进行检查过程中,分别多次收受新广丰综合批发市场负责人潘某某以中秋节、春节“过节慰问费”等名义所送财物,其中,别立平共计收受人民币4000元,杨顺清共计收受人民币6000元。审查中,二人主动向区纪委上交涉案款。2020年1月15日,别立平、杨顺清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小板桥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张国忠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财物问题。2016年至2019年春节期间,张国忠在对其监管的市场进行检查工作中,多次收受市场管理方以“过节慰问费”等名义所送的财物共计人民币19000元。审查中,张国忠主动向区纪委上交涉案款。2020年1月8日,张国忠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和政务撤职处分。

别立平、杨顺清、张国忠等人,在党中央三令五申的情况下,仍然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性质恶劣、影响极坏,充分说明“四风”问题具有隐蔽性、顽固性和反复性,暴露出在全面从严治党越往后越严的高压态势下,少数单位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压力传导不够,对党员干部监督管理不够严格,少数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淡薄,心无敬畏、心存侥幸,在党的十八大以后,不知止、不收敛、不收手,继续顶风违纪,希望全区广大党员干部以案为鉴,从中汲取教训,严格遵守党纪法规。

一、遵规守纪,带头弘扬新风正气。全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时刻自警自醒自重,知法纪、明党规,坚守底线,对照纪律要求进行“体检”,真正做到令行禁止。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检验“四个意识”“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注重发挥“头雁效应”,带头改进作风,自觉抵制歪风,大力弘扬公私分明、清正廉洁、为民务实、尚俭戒奢等新风正气。

二、加强监管,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全区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决防止“疲劳综合症”,把节日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压力传导到底,责任落实到位。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中纪委十九届四次全会精神,切实强化日常监督管理,让广大党员干部从思想深处筑牢抵御四风的“防火墙”。

三、紧盯节点,持续净化节日风气。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专责,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坚决查处违规公款吃喝、违规使用公车、违规公款旅游、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大办婚丧喜庆借机敛财、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旅游安排、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违规举办参加各类研讨会和论坛、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等问题,坚决杜绝“节日微腐败”。要在纠治节日期间“四风”问题上继续保持高度警惕,对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快查快办,对顶风违纪问题从严查处,决不姑息,对典型问题要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持续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不断净化节日风气,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中共昆明市官渡区纪委     昆明市官渡区监察委员会

                                   2020年1月20日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Copyright © 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滇ICP备07000700号-1 网站声明

来信请寄:中共昆明市纪委、监察委信访室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 邮编:650500

举报电话:0871-12388 举报网址:https://yunnan.12388.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