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集中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相关安排部署,为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以案释纪、严明纪律,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现将我区查处的1起领导干部违规借贷案例通报如下:
2011年3月,昆明市官渡区自然资源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何坤利用职务之便,向违法用地责任人毕某某以“借款”为名,要求毕某某索要10万元现金。2015年1月,何坤利用职务之便,以“借款”为名,要求违法用地责任人杨某某将20万元转到其指定的与其共同合伙开设网吧的罗某某账户作为网吧投资。直到2019年10月杨某某涉嫌犯罪案发后,何坤才将20万元退还给杨某某的亲属。2020年4月27日,官渡区监察委员会对何坤涉嫌严重违法问题立案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何坤涉嫌受贿罪及其他犯罪、涉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相关规定,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何坤严重违纪违法犯罪问题反映出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干部法纪意识淡薄,顶风违纪违法、执法犯法,心存侥幸、明知故犯,不收手、不收敛、不知止,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认真对照官渡区《集中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官办通〔2020〕30号)相关要求,做好自查自纠和核查整治工作,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违规借贷事项,切实把对党忠诚老实作为检验领导干部政治品格的“试金石”,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
开展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举措,是肃清秦光荣流毒、修复净化政治生态的具体行动,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深化思想认识,强化使命担当,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高位推动、强力推进。
二、严明纪律要求,严肃责任追究。
凡在自查自纠阶段主动纠正违规行为的,可视情节从轻或减轻处理,情节轻微的,可免予处理;对群众举报、专项核查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瞒报漏报,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的,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纪检监察机关将严肃查处打着借贷的“幌子”进行利益输送、权钱交易、变相行贿受贿等行为,坚决斩断领导干部违规借贷的利益链条,堵住滋生腐败的“漏洞”。
中共昆明市官渡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