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官渡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官渡区监察委员会

官渡区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0-11-01 10:45    发布来源: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一、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受理范围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等法规,纪检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分级受理以下信访举报:

(一)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二)对监察对象(监察法规定的六类公职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三)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四)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的申诉;

(五)对原行政监察机关作出的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决定不服,未超过申请期限,提出的申诉;

(六)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

按规定,纪检监察机关不予受理以下信访事项:

(一)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二)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

(三)仅列举出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名称但无实质内容的。

    纪检监察机关不予受理的信访事项,应向有权处理的部门反映。

二、纪检监察机关分级受理信访举报

官渡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根据“分级负责、归口受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受理信访举报。

(一)区纪委监委:受理反映科级及以下党组织、党员干部、监察对象问题的举报。

(二)各街道纪工委:受理反映基层党组织、一般党员干部、监察对象问题的举报。

(三)区纪委监委的派驻机构:按管理权限受理反映驻在单位(或综合监督管理单位)党员干部问题的举报。

三、信访举报的处理程序

纪检监察机关接受信访举报后,按照以下程序处理:

第一步,登记。对信访举报材料贴条形码,登记基本信息。

第二步,分流。对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按照规定移送到有权处理的纪检监察机关承办部门办理:对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的信访事项,按规定转送到有权处理的其他部门办理。

第三步,办理。有权处理的纪检监察机关承办部门对信访举报材料进行核实,属实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纪律和法律责任,失实的予以了结。

第四步,反馈。有权处理的纪检监察机关承办部门办结信访举报后,对实名举报人反馈查核处理结果。

四、信访举报的回复反馈

按照“谁承办谁答复”的原则,由有权处理的纪检监察机关承办部门在办结信访举报后,对举报人进行回复反馈。

(一)实名举报:举报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住址等信息,经信访举报部门核实属实的,属于实名举报。纪检监察机关提倡、鼓励实名检举控告,对实名举报优秀办理、优先处置、给予答复。

(二)匿名举报:纪检监察机关对匿名举报和实名举报同等对待,依纪依法认真办理匿名举报,对匿名举报一般不进行回复反馈。

(三)对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的信访事项,按规定移交到有权处理的部门办理,纪检监察机关不进行回复反馈。

五、信访举报的查询

(一)实名举报人如需查询信访举报件的办理情况,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办理信访举报件的纪检监察机关来访接待场所询问办理情况。

(二)匿名举报不接受查询。

(三)为保障举报信息安全,不接受通过来电、来信、网络等方式查询。

六、举报人需要履行的义务 

(一)如实提供所掌握的全部情况和证据,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夸大、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二)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不得损害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及公民个人的合法权利; 

(三)接受党组织、单位的正确处理意见,不得提出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要求; 

(四)对反馈的处理结果等情况予以保密; 

(五)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七、信访举报的注意事项

(一)对反映公款吃喝、大操大办、公车私用等时效性较强的问题,请及时拨打 12388 举报电话反映。 

(二)请举报人尽可能提供具体的事实材料和相关证据,例如照片、录音、视频等,切忌内容空泛、道听途说、凭空想象,比如:“某某是腐败分子,你们一查便知”等。 

(三)不要重复举报。请举报人按照管理权限向有权处理的纪检监察机关进行举报,有权处理的纪检监察机关已经受理信访举报后,请不要再多头、多层重复举报。 

(四)不要“贴牌戴帽”举报。在没有具体证据的情况下,为自己的利益诉求,将纪检监察机关业务范围外的事项意图通过举报党组织、党员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违纪违法问题,让纪检监察机关介入调查,为自己的利益诉求服务,俗称“贴牌戴帽信访”,纪检监察机关不予受理。 

(五)不要“以访代诉”。反映的问题属于涉法涉诉问题,应当通过法律或行政程序解决,纪检监察机关对涉法涉诉事项的信访不予受理。

(六)不要诬告陷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查证属于诬告陷害的,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对于手段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强迫、唆使他人诬告陷害的,或经调查已有明确结论,仍诬告陷害他人的,要从重处理。 

八、写举报信的方法

举报信有三要素:被举报人、违纪事实和举报人。

(一)被举报人:被举报人的姓名、单位、现任(曾任)职务、所在地区、联系方式等信息。

(二)违纪事实:被举报人的具体违纪行为和证人、证据。要客观真实,不得歪曲捏造事实,不得伪造证据,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三)举报人:举报人的姓名、单位、住址、联系电话等信息。





举报信样本

举报信

XX区纪检监察机关:

我向你们反映张某的违纪问题。

被反映人:张某,现任XX区XX局副局长,曾任XX区XX局办公室主任。

其违纪情况如下:

一、收受贿赂

XX年XX月,张某利用分管土地审批的职务便利,收受XX房地产公司老板王某现金10万元,违规为其办理房地产土地审批手续。这件事由该局的刘某具体经办,知道整个过程。

二、大操大办乔迁宴

XX年XX月XX日,张某以乔迁为名在XX区XX饭店大摆宴席100桌,宴请与其分管工作相关的业务部门、企业主等人员,收取礼金20多万元。宴席现场照片附后。

以上情况,请调查处理。

附件:张某办乔迁宴的现场照片

                     反映人:李某某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

住址:XX县XX路XX号

                     联系电话:138XXXXXXXXXXXX

                             XX年XX月XX日

官渡区纪检监察机关接受信访举报方式


一、网络举报:登陆全省统一的12388举报网站进行举报。

网址:http://yunnan.12388.gov.cn

二、电话举报:拨打全省统一的12388举报电话进行举报。

三、来信举报:邮寄书面材料举报  

通信地址:昆明市官渡区云秀路2898号官渡区纪委监委信访室

邮政编码:650214

四、来访举报:到群众来访接待场所举报。

来访接待地址:昆明市官渡区云秀路2898号区国投大厦1153室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Copyright © 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滇ICP备07000700号-1 网站声明

来信请寄:中共昆明市纪委、监察委信访室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 邮编:650500

举报电话:0871-12388 举报网址:https://yunnan.12388.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