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2019年6月10日至7月15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城管局党委进行了巡察“回头看”,2019年8月9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区城管局党委反馈巡察“回头看”意见,实事求是的指出了区城管局存在的4大类20个方面49个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11条意见建议。区城管局党委高度重视,诚恳接受,深刻反思,认真对存在问题进行了整改,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主体责任,抓好整改工作部署
8月9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高度重视,8月10日召开局党委会议,针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了全面研究,对整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制定下发了《关于落实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成立了由局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党政办主任和各党总支、党支部书记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巡察反馈存在的20个方面49个具体问题分别落实到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或个人,明确了整改完成时限,针对存在的问题逐一对账销号,要求整改不回避问题,立行立改,确保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整改工作在局党委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严格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对照整改清单,逐条研究整改举措,逐项督促整改到位。
二、坚持问题导向,坚决把巡察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我们针对巡察组反馈的49个问题,强化整改措施,整改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取得了初步整改成果。截至目前,49个问题已整改47个,正整改中问题2个,其中37个问题需要长期坚持。
(一)党的领导方面的问题
1.“对巡察工作不重视”方面:一是“2017年巡察整改方案未明确责任人、责任部门、整改时限”问题:在2019年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中我们建立“一个问题、一名责任领导、一个责任部门、一名责任人、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二是“区环卫处存在非税收入未按规定上缴财政”问题,现已将结余资金1133412.4元全额上缴区国库。已整改。三是针对环卫处多个账户问题:环卫处已成立债权债务清理小组,委托昆明旭坤会计师事务所对基建账户进行纠错审计,待清理完成后,办理银行账户撤销手续。正在整改中。四是针对“配合不积极,提供材料不及时、不完整”问题: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五是针对“道桥处公车使用情况未如实、完整提供材料”问题,已提供完善相关材料,整改完成。
2.“总揽全局、领导作用发挥不够”方面:一是针对“区城管局机关与下属事业单位在日常工作中关系仍未理顺,存在重要事项多口报送,重开会轻调研,决策程序复杂、通报体系不畅、执行推进效率低”问题:通过5家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制定,并落实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联系基层制度,加强对所属单位加强指导。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二是关于“在机构改革中对干部职工思想动态调研不充分、掌握不够,导致划转到北控公司的职工发生上访事件,造成不良影响”问题:经环卫处制定了《关于切实做好职工维权反映情况期间信访维稳工作的实施方案》和维稳工作“零报告”情况,成立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全力化解信访突出问题,深入分析研究信访维稳形势,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单位内部的稳定。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三是关于“街道城管中队人员编制划转到街道办事处后,区城管局在业务上缺少对街道城管中队的支持和指导”问题:通过开展“城管大课堂”培训,加强对街道城管中队的指导。2019年8月至12月,共开展培训6期;同时明确了局班子领导每季度不少于1次到联系街道城管中队进行工作指导,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3.“党委抓意识形态工作薄弱”方面:关于“局党委2017年至今党委会记录无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的记录等”问题:建立健全城管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机构和《城管局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规范了上局党委会的程序和要求。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党的建设方面的问题
4.“党建工作开展不力”方面:“2017年至今局党委会记录中未见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会议记录,会议议题多以行政工作为主等”问题:坚持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对党建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对于重点难点问题,及时上局党委会研究解决。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5.“‘三重一大’决策机制不健全、执行不严格”方面:一是“议事规则不健全”的问题:已修改完善并严格执行《区城管局党委贯彻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明确会议的主要任务和主要内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二是“决策主体不明,存在党政联席会议决策资金使用的情况”的问题: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议事程序,严格集体决策制度。已整改。三是“民主集中制、末位表态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坚决贯彻执行党政领导末位表态制度,本轮巡察之后,我局在行政办公会、党委会等重要会议上都坚持了党政领导末位表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四是“党委会班子成员参会无签到记录”的问题:本轮巡察之后,我局严格坚持党委会班子成员签到并保留相关记录。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五是“会议记录混乱”的问题:我局安排专人分别对专题研究会、党政联席会、行政办公会、党委会进行记录。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6.“干部队伍建设管理不到位”方面:一是“班子成员工作分工不均衡,沟通交流不够”问题:已调整了领导分工,并结合主题教育,开展交心谈心活动,加强班子成员的沟通交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二是“仍有个别领导干部缺乏责任感、事业心,工作中存在拈轻怕重、推诿塞责的情况,抓落实、抓执行的责任心较差”的问题: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对班子成员的教育,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三是“局党委在干部管理监督方面不到位”的问题:强化干部队伍教育管理,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7.“党建工作较为薄弱,轻党建问题普遍存在”方面:一是“党委班子党建工作“一岗双责”不到位,推动党建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够,对基层党建工作指导不够,到各支部调研了解党建工作或讲党课情况不多”问题:已按照党员干部双重组织生活、领导干部讲党课等相关工作要求,制定区城管局委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抓党建工作的实施办法,明确党委委员和行政领导分工,督促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二是“部分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能力不足,主动性积极性不够的问题仍较明显”的问题:定期召开党支部书记例会,以会代训,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推动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2019年全局15家支部有11家支部达到3星以上。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8.“组织工作不严肃,存在台账资料造假”方面:“局机关支部任期内支委成员出缺后,未按规定开展补选工作等”的问题:对机关党支部书记进行了换届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支部组成人员。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9.“不按规定程序发展党员”方面:一是“发展党员关键程序缺乏”问题:指导各支部进行规范,并做好台账资料收集管理。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二是“局党委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审核不严”问题:制定了发展党员预审清单,对基层党委织发展党员程序和材料严格把关。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三是“党员入党资料不全的情况”问题:对照区委组织部《发展党员台账资料清单》,对2016年以来所发展党员的材料逐一进行检查,并补齐相关手续。已整改,并长期坚持。四是“入党材料存在涂改现象”问题:经调查,因不熟悉有关规定或填写过程中出现失误,要其在其《入党志愿书》“备注”注明情况和原因。已整改。五是“存在补台账的情况”问题:要求在严格按照发展党员25个步骤的要求同时,做好相关台账资料的收集管理。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10.“未严格落实党费收缴相关规定”方面:一是“未确定党费日”的问题:已确定每月1日为全局各党支部的“党费日”(如遇节假日向后顺延)。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二是“无固定党费收集员”的问题:已明确全局各党支部组织委员(不设委员的支部指定1名党员)负责做好所在党委织的党费收缴登记工作。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三是“未按规定汇缴党费”的问题:已明确各支部收党费后,每月8日前(如遇节假日向后顺延)将党员交纳的党费全额上缴局党委党费专用存款账户,局党委每季度将所属基层党委上缴的党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全额上缴区委党费账户,上缴后到区委组织部换领收据。已整改,并长期坚持。四是“未按标准收缴党费”的问题:已要求各支部认真按照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和标准计算党费收缴标准,根据工资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党费收缴标准,不随意降低党员个人交纳党费的标准,对少缴部分按月补足。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11.“‘三会一课’未正常开展”方面:一是“未按时召开支委会、党员大会”的问题:已严格落实支委会每月一次、党员大会每季度一次、党课每季度一次的要求,认真开展“三会一课”。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二是“党课开展不规范,部分党员领导干部未按要求讲党课”问题: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员领导干部到所在党支部或联系支部开展讲党课。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12.“未按要求开展党员活动”方面:一是“大部分党支部未按规定召开组织生活会,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未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问题:已要求各支部正常开展党员活动,局党委委员以普通党员身份每季度至少一次参加所在支部或联系支部的组织生活。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二是“大部分支部未按规定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的问题:结合主题教育,各支部已认真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三是“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不规范”的问题:已对所属各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程序进行了规范。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13.“支部手册记录不规范”方面:“会议记录形式错误、要素不全、以简报代替会议记录等”的问题:加强会议记录人员的培训,杜绝以简报代替会议记录。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问题
14.“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方面:一是“2017年至今无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关记录”的问题:已明确局党委每季度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少于 1 次。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二是“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力度不够,方式单一”的问题:结合主题教育,已采取集中学习、交心谈心等多种形式开展教育活动。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三是“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宣传运用不到位”的问题:通过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的落实,认真开展“第一种形态”提醒谈话工作,规范记录谈话内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四是“党风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的问题:全局开展风险防控排查,各部门梳理查找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廉政风险点136个,制定防范措施229条。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15.“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一是“决策会议讨论不符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事项”的问题:环卫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违规发放奖品所支出的6900元已全额退回上缴国库。质监所对工作表现好的班组和个人给予奖励情况,经核实,质量监督管理所未进行拨款和发放。已整改。二是“违规发放奖品”的问题:道桥处已将发放的6720元全额追回上缴国库。已整改。
16.“未按规定设置账户”方面:“环卫处多个账户,预算外、预算内资金存在频繁借、转资金”的问题:环卫处已将昆明市五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账号为0100031560467012)预算外专户和昆明市五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账号为0100037486244012)专户已完成账目合并,账号为0100031560467012预算外账户的所有业务已停,正在办理账号为0100031560467012预算外账户撤销工作。正在整改中。
17.“未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方面:一是“经费支出科目不规范,弥补家属院水电费交纳不足部分”的问题:要求环卫处加强会计人员素质培训,严格按会计法规认真规范使用会计科目。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二是“家属区水电费”的问题:环卫处已从2019年8月通过公开招投标程序,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对家属院进行规范管理,确保做到应收尽收。已整改。二是市政环卫绿化执法中队“以伙食补贴名义发放临聘人员绩效考核资金”的问题:由局财务加强对结报资料的合法性及合规性审核,规范财政支出审批手续。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三是“燃油费报销不规范”的问题:修订了城管局公用管理使用规定,严格执行车辆加油实行“一车一卡”,对照车牌号进行加油制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四是“专项经费支出不规范”的问题:已对2018年12月31日记字第42号会计凭证中对上述错误凭证进行订正。对“2017年10月30日证字第5号会计凭证,督促区道桥处严格按照《公路养护职工劳动保护用品标准》、《云南省国营企事业职工劳动防护发放标准及暂行规定》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已整改。五是“报销凭证附件不全”的问题:2017年政府采购购买台式电脑11370元,未附政府采购手续及验收入库单。经查找相关资料,现已对缺失的附件进行了清理核对,已补齐了相关凭证。已整改。2018年9月30日发放在职职工中秋、国庆、生日慰问品193800元无签字,现已将签领表装订入册,已整改。
(四)行业特点方面的问题
18.“行政执法难度大”方面: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扣10个重点,按照强化学习提素质、查摆问题找差距、深入整改见成效、队伍形象有转变四个环节,在全区城管系统开展为期6个月的队伍整训工作,进一步强化执法为民理念,加强对协管员队伍的管理,明确协管人员职责,避免违法执法的现象。同时,开展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做到城市管理执法行政处罚,罚不罚、罚多少,进行规范统一,杜绝执法徇私枉法、权力寻租的情况,已整改,需长期坚持。
19.“城管队伍管理难度大”方面:修改完善《五华区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协勤)人员行为规范》《五华区城市管理局执法督察工作(暂行)规定》,把好协勤人员“入口”关,加强对街道城管执法中队的业务指导,引导、帮助执法人员规范执法,提高队伍执法规范化水平,已整改,需长期坚持。
20.“职责不清,‘兜底执法’情况明显”方面:在此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调研活动中,已向市局领导反映,请市城管局全面清理和认真审查城管执法部门承担的职责,把那些于法无据的职责事项取消,不该管的坚决不管,为城管执法机构减负,从而把有限的执法资源用于履行依法必须承担的职责,把该管的管好管到位,已整改,需长期坚持。
下一步,局党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巡察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深入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各项实际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