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禄劝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禄劝县监察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0-10-31 23:43    发布来源: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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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 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 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禄劝县纪委在禄劝县党委和昆明市级纪委领导下,在党内监督方面履行下列职能:(一)协助同级党的委员会组织协调党内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对党内监督工作的督促检查;(二)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三)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四)向同级党委和上一级纪委报告党内监督工作情况,提出建议,依照权限组织起草、制定有关规定和制度,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五)受理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行为的检举和党员的控告、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两个维护”政治责任落实坚定有力。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始终将“两个维护”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坚持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紧紧围绕脱贫固效、扫黑除恶、巡察整改、环境保护、移民搬迁、国卫复审等重点工作,强化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力度,查处问责不担当、不作为、不履职等问题33件59人,提醒谈话189人。着力抓好中央和省市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巡察、各级督查检查反馈意见对照整改落实,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整改到位。坚决贯彻执行省委关于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构建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决定,坚决肃清秦光荣流毒影响,会同组织部门,抓实组织生活会监督,维护党内政治生活严肃性,有力保障了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各项决策部署有效落实,进一步净化了全县政治生态。

二是践行初心使命,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得到有效遏制。紧扣“四个不摘”要求,持续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聚焦产业扶持、资金帮扶、问题整改、责任落实等方面,组织开展监督检查6批次,发现问题120个,提出意见建议33条,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123份,党纪政务立案查处10件16人,问责10件13人,提醒谈话92人。紧盯群众痛点、难点,扎实开展漠视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对变通执行国家惠民政策、虚报套取低保资金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坚决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公开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8起。坚决扛牢压实扫黑除恶政治责任,督促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反馈问题对照整改工作。勇于履职担当,强力“打伞破网”,受理问题线索255件,办结210件,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7件13人,问责6件14人,下发纪律检查建议、监察建议5件,提醒谈话45件56人。

三是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干部队伍纪律作风持续向好。持续加大对全县各级党组织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坚持不懈纠“四风”、树新风,开展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六个严禁”、违规发放各类津补贴、“天价烟”“高档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专项整治,查处违规操办乔迁婚宴、收受“红包”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问责2人。强化生态环保领域监督执纪,办理处置市委对云龙水库保护治理机动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件71件,给予党纪处分2人,问责6人,诫勉谈话6人,组织提醒谈话4人。开展会纪会风监督检查19次,通报2次。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为3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充分调动和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的干事创业激情。

四是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巡察“利剑”作用愈加彰显。深化政治巡察,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严格落实巡视工作条例,按照“六围绕一加强”、“五个持续”总体工作要求,把握工作重点,紧盯“三个聚焦”,不断把巡察向纵深推进向基层延伸,开展对村居党组织巡察,厚植党的执政基础。组织开展3轮巡察,对15个单位进行“政治体检”,发现并反馈问题196个,移交处置问题线索67件,清退违规资金21.68万元。配合开展第三轮市县统合巡察,加强对各级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严肃处置办理移交信访件及问题线索,推动解决了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

五是聚焦监督第一职责,推动日常监督不断走深走细走实。把“两个责任”贯通起来,积极协助县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请县委常委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议题22项,动态分析研判全县政治生态,定期向县委常委会报告廉情分析情况。持续加强对全县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将日常监督融入“四个监督”体系,实现全天候、立体化监督,不断压实“两个责任”。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办理党风廉政意见回复143批1642人次,对新任领导干部开展任前廉政谈话10批421人次。强化警示教育,组织开展警示教育专题讲座60次,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电影3场,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18起,2000余名党员干部受到教育,让党员领导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不断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坚持抓早抓小,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理243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人数的64.12%。抓住了“关键少数”、管住了“绝大多数”,有力提升了监督质效。

六是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持续巩固发展。贯通运用“四种形态”,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受理信访举报和群众诉求件530件,同比上升72.08%;集中处置问题线索257件,同比上升92.16%;立案112件130人,同比上升75%;处分123人,同比上升64%;办理涉及职务犯罪案件10件10人,其中,采取留置措施9件9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5件5人。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326.87万元。严肃查处了王红评、黄红军、王永先、莫天莉、卢玉富、黄钲凯、王开宏等一批严重违纪违法人员。全县16个乡(镇、街道)共立案查处39件49人,同比上升25.8%。4名党员领导干部主动投案自首,2名涉案党员干部在谈话期间主动供述涉嫌职务违法事实,19名党员领导干部在组织谈话期间主动交代违纪违法问题。高压惩腐持续向纵深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成效明显。不断规范办案程序,提升案件质量。健全完善审查调查安全措施及突发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牢牢守住办案安全底线。规范留置点建设,组建留置看护队伍,为依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提供坚强保障。

七是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全覆盖监督格局进一步拓展。推进监察监督向基层延伸,向16个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室,与乡(镇、街道)纪(工)委合署办公,全面打通监察监督“最后一公里”。加强信访举报平台信息化建设,机关全覆盖配置综合业务应用系统,规范乡(镇、街道)信访接待场所和谈话室建设。持续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制定出台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实施意见,进一步健全监督体系,强化派驻监督,有效发挥“探头”作用。制定出台领导干部干预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查办工作的记录、报备和责任追究规定,查处诬告陷害信访举报为党员干部澄清正名的暂行办法,通过信访举报渠道主动交代问题和自动投案的处理办法等配套制度。准确把握纪检监察信息的反腐败斗争“情报”定位,撰写上报纪检监察信息108篇,信息工作位列全市第三名。

八是从严加强队伍建设,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有效提升。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抓手,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思想政治素质。以正视问题的勇气和刀刃向内的自觉,对照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持续净化干部队伍,进一步提升了禄劝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辨识度。受理处置涉及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3件3人,失实了结2件2人,给予党纪处分1件1人。制定出台纪检监察干部“十条禁令”等内控制度,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完善。创新全员培训载体,开设“职工大讲堂”,讲授纪检监察业务知识15期,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信息宣传、互联网+“两个责任”、巡察业务等专题培训12期,1800余人次接受培训,选派干部职工参加省市培训11期15人,推荐6名业务骨干到省市纪委监委跟班学习,干部队伍执纪执法水平显著提升。强化宗旨意识,密切联系群众,持续压实挂包帮扶责任,着力巩固脱贫成效,6名正科级领导包保6个村委会,下派9名干部驻村,87名干部挂包建档立卡贫困户450户,组织开展“六个百家”活动16批次,进村入户走访1300余人次,协调投入工作经费、项目经费等帮扶资金350余万元。

二、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中国共产党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9人。其中:行政编制8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主要是全部为财政供养人员。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2,035.4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35.4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1993.97万元对比,增加了41.44万元,其中上年主要原因是卫生健康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增加。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993.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18.37万元,占总支出的96.21%;项目支出75.5万元,占总支出的3.7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1929.41万元对比,增加了64.46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18.37万元。与上年1704.41万元对比,增加了213.9,主要原因是纪委监察事务行政运行支出较多。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2.5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7.4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5.5万元。与上年225万元,对比减少了149.5万元,主要原因是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减少较多。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93.8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1956.16万元,对比减少了37.71万元,主要原因卫生健康类支出和保障性住房支出较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33.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95%。主要用于中国共产党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正常运转;

2. 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 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 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 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 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3.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主要用于离退费用、死亡抚恤、职工养老、工伤生育险等;

9. 卫生健康(类)支出122.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3%。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费;

10. 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 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 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 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 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 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 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 住房保障(类)支出104.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3%。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20. 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 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 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 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5万元,支出决算为52.78万元,完成预算的211.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2.78万元,完成预算的211.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的燃料费及维修费增加。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50.64万元,增长2,360.8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50.64万元,增长2,360.8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加大案件监察力度因此增加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2.78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2.7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4.77万元,购置车辆1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加强大案要案查处力度,车辆不够使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8.02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 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7.1万元,与上年463.31万元,对比增加了63.7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大案要案查处力度增强导致办公费增加较多。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346万元,印刷费6.49万元,水费0.64万元,电费1.64万元,物业管理费11.04万元,差旅费33.91万元,劳务费51.04万元,工会经费23.55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28.0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24.77万元。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273.1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70.24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02.92万元(固定资产原值270.9万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167.9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376.51万元相比减少了103.38万元,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3.3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42.54万元,固定资产减少145.8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其他固定资产账面原值270.9万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167.98万元,固定资金净值102.92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1

2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3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 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 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 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 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 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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