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禄劝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禄劝县监察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0-10-31 23:37    发布来源: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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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 部门收支总表

二、 部门收入总表

三、 部门支出总表

四、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 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 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 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九、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十、 市本级绩效目标表-1

十一、 市本级绩效目标表-2

十二、 市对下绩效目标表

十三、 政府采购表

十四、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五、 部门基本信息表

十六、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情况表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共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与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在中共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委和昆明市纪委昆明市监委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县监委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县纪委县监委加强对下级纪检监察机构的领导。

中共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工作职责:

1. 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 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部门、县委批准设立的党委(党组),各乡(镇、街道)党(工)委、纪(工)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 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监委、省委、省监委、市委、市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 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部门)提出监察建议。

5. 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 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我县关于纪检监察方面的制度规定,参与起草制定我县规范性文件。

7. 在市纪委市监委的领导下,协助开展反腐败防逃工作,督促有关单位(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8. 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9. 完成市纪委市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县纪委县监委内设机构13个室(部),综合派驻纪检组8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六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县委巡察办(巡察组)属县委工作部门,设在县纪委。

(三)重点工作概述

1. 不断强化创新理论武装,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教育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党性心性、忠诚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

2. 旗帜鲜明讲政治,切实履行“两个维护”政治责任。自觉把“两个维护”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做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查处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时,既要查清贪污腐败问题,又要审查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3. 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健全完善监督体系。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和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督促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深化派驻机构改革,赋予派驻机构监察权,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推进监察权向基层延伸,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4. 强化重点纠治和精准执纪,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把纠治“四风”向纵深推进。持续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

5. 拓展“四个监督”全覆盖格局,做实细化监督职责。加强纪律监督,围绕“三大攻坚战”等重点工作开展监督检查,保障党中央和省市县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严格监察监督,加强对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以及道德操守等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化巡察监督,增强监督实效。强化派驻监督,延伸纪委监委监督触角。

6. 保持惩治腐败高压震慑,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坚决削存量、遏增量,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和行业的监督,加大金融领域反腐力度,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坚持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实现审查调查与司法程序之间顺畅高效对接。加强警示教育,以查促教,以查促纠,以查促建。

7. 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增强群众获得感。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贪污侵占、行贿受贿、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挥霍浪费、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突出问题。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严查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和“蝇贪”问题。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 “保护伞”。

8. 从严加强队伍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突出政治建设,把对党忠诚作为工作的首要政治原则、队伍的首要政治本色、干部的首要政治品质。加强能力建设,着力提高执纪执法、调查研究、狠抓落实的本领。自觉接受监督,做到行使权力慎之又慎,自我约束严之又严,打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铁军。

二、 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为财政全供给单位。截止2018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0人(含县委巡察办、巡察组),其中:行政编制92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8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82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10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

三、 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675.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75.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675.8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675.8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75.86万元(本级财力1675.8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675.86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1675.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75.8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11101”支出1302.19万元,主要反映行政运行支出;列“2080505”支出161.17万元,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列“2101103”支出41.55万元,主要反映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支出;列“2101201”支出79.25万元,主要反映财政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列“2210201”支出91.7万元,主要反映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675.8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 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 “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与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一致。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1. 因公出国(境)费无预算。

2. 公务接待费无预算。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无预算。

七、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9年禄劝县纪委无政府采购预算。

八、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9年本级财力安排禄劝县纪委基本支出1675.8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71.62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

1. 禄劝县纪委编制2018年预算时机关在职在编人员实有65人,2019年因调入、招录等原因在职在编人员增加至71人(在职在编共82人,其中11人为检察院转隶人员,工资关系未转至县纪委,仅工作经费在县纪委测算),故预算增加。

2. 因工资正常晋升调标,工资预算增加。

3. 2019年为确保巡察工作正常开展,县纪委预算申请30万专项资金用于巡察工作开展,预算增加。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9年本级财力安排县纪委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8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2018县纪委办公楼搬迁,申请38万元用于监察体制改革提升项目中办公楼改造。2019年县纪委办公楼已基本改造完成,无该项预算。

九、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9年本级财力安排县纪委机关运行经费297.32万元,比2018年减少3.6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县纪委涉及办公楼搬迁监察体制改革提升,运行费增加,2019年县纪委在职人数增加,运行费增多,但无监察体制改革提升工作经费,故经费比2018年有所减少,主要用于案件查办工作经费、巡察工作经费、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开支,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如下:

2018年禄劝县纪委流动资产期初余额67.40万元,期末余额127.70万元;无无形资产;固定资产期初余额227.56万元,本期增加固定资产21.25万元,期末余额248.81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0万元,占固定资产的0%;通用设备239.29万元,占96.18%;专用设备0万元,占0%;文物和陈列品0万元,占0%;图书档案0万元,占0%;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9.52万元,占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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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上述数据为快报数,相关数据待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届时,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度县纪委编报预算总额为1675.86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无项目支出预算。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实际,县纪委将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和约束机制,在完成单位目标任务中合理分配人、财、物,依法有效地使用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中国共产党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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