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初心使命 忠诚履行职责
为加快绿色经济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
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0年1月21日)
阮世伟
同志们: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市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县委十四届八次全会精神,总结2019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0年任务。县委对这次全会十分重视,县委常委会专题传达学习相关会议精神,研究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县委书记焦林同志在今天上午的大会上作了讲话。我们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坚定不移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加快绿色经济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一、2019年的纪检监察工作坚定有力、扎实有效,在高质量发展上取得了新的成绩
2019年,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纪检监察机关一以贯之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一以贯之督促党员干部自觉做到“两个维护”,一以贯之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和要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坚决肃清秦光荣流毒影响,持续净化禄劝政治生态,以反腐败斗争释放的政治“红利”有力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纪检监察工作的“成色”和“辨识度”不断增强,在高质量发展上取得新的成绩,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两个维护”政治责任落实坚定有力。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始终将“两个维护”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坚持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紧紧围绕脱贫固效、扫黑除恶、巡察整改、环境保护、移民搬迁、国卫复审等重点工作,强化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力度,查处问责不担当、不作为、不履职等问题33件59人,提醒谈话189人。着力抓好中央和省市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巡察、各级督查检查反馈意见对照整改落实,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整改到位。坚决贯彻执行省委关于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构建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决定,坚决肃清秦光荣流毒影响,会同组织部门,抓实组织生活会监督,维护党内政治生活严肃性,有力保障了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各项决策部署有效落实,进一步净化了全县政治生态。
(二)践行初心使命,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得到有效遏制。紧扣“四个不摘”要求,持续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聚焦产业扶持、资金帮扶、问题整改、责任落实等方面,组织开展监督检查6批次,发现问题120个,提出意见建议33条,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123份,党纪政务立案查处10件16人,问责10件13人,提醒谈话92人。紧盯群众痛点、难点,扎实开展漠视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对变通执行国家惠民政策、虚报套取低保资金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坚决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公开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8起。坚决扛牢压实扫黑除恶政治责任,督促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反馈问题对照整改工作。勇于履职担当,强力“打伞破网”,受理问题线索255件,办结210件,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7件13人,问责6件14人,下发纪律检查建议、监察建议5件,提醒谈话45件56人。
(三)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干部队伍纪律作风持续向好。持续加大对全县各级党组织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坚持不懈纠“四风”、树新风,开展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六个严禁”、违规发放各类津补贴、“天价烟”“高档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专项整治,查处违规操办乔迁婚宴、收受“红包”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问责2人。强化生态环保领域监督执纪,办理处置市委对云龙水库保护治理机动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件71件,给予党纪处分2人,问责6人,诫勉谈话6人,组织提醒谈话4人。开展会纪会风监督检查19次,通报2次。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为3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充分调动和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的干事创业激情。
(四)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巡察“利剑”作用愈加彰显。深化政治巡察,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严格落实巡视工作条例,按照“六围绕一加强”、“五个持续”总体工作要求,把握工作重点,紧盯“三个聚焦”,不断把巡察向纵深推进向基层延伸,开展对村居党组织巡察,厚植党的执政基础。组织开展3轮巡察,对15个单位进行“政治体检”,发现并反馈问题196个,移交处置问题线索67件,清退违规资金21.68万元。配合开展第三轮市县统合巡察,加强对各级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严肃处置办理移交信访件及问题线索,推动解决了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
(五)聚焦监督第一职责,推动日常监督不断走深走细走实。把“两个责任”贯通起来,积极协助县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请县委常委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议题22项,动态分析研判全县政治生态,定期向县委常委会报告廉情分析情况。持续加强对全县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将日常监督融入“四个监督”体系,实现全天候、立体化监督,不断压实“两个责任”。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办理党风廉政意见回复143批1642人次,对新任领导干部开展任前廉政谈话10批421人次。强化警示教育,组织开展警示教育专题讲座60次,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电影3场,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18起,2000余名党员干部受到教育,让党员领导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不断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坚持抓早抓小,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理243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人数的64.12%。抓住了“关键少数”、管住了“绝大多数”,有力提升了监督质效。
(六)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持续巩固发展。贯通运用“四种形态”,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受理信访举报和群众诉求件530件,同比上升72.08%;集中处置问题线索257件,同比上升92.16%;立案112件130人,同比上升75%;处分123人,同比上升64%;办理涉及职务犯罪案件10件10人,其中,采取留置措施9件9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5件5人。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326.87万元。严肃查处了王红评、黄红军、王永先、莫天莉、卢玉富、黄钲凯、王开宏等一批严重违纪违法人员。全县16个乡(镇、街道)共立案查处39件49人,同比上升25.8%。4名党员领导干部主动投案自首,2名涉案党员干部在谈话期间主动供述涉嫌职务违法事实,19名党员领导干部在组织谈话期间主动交代违纪违法问题。高压惩腐持续向纵深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成效明显。不断规范办案程序,提升案件质量。健全完善审查调查安全措施及突发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牢牢守住办案安全底线。规范留置点建设,组建留置看护队伍,为依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提供坚强保障。
(七)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全覆盖监督格局进一步拓展。推进监察监督向基层延伸,向16个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室,与乡(镇、街道)纪(工)委合署办公,全面打通监察监督“最后一公里”。加强信访举报平台信息化建设,机关全覆盖配置综合业务应用系统,规范乡(镇、街道)信访接待场所和谈话室建设。持续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制定出台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实施意见,进一步健全监督体系,强化派驻监督,有效发挥“探头”作用。制定出台领导干部干预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查办工作的记录、报备和责任追究规定,查处诬告陷害信访举报为党员干部澄清正名的暂行办法,通过信访举报渠道主动交代问题和自动投案的处理办法等配套制度。准确把握纪检监察信息的反腐败斗争“情报”定位,撰写上报纪检监察信息108篇,信息工作位列全市第三名。
(八)从严加强队伍建设,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有效提升。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抓手,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思想政治素质。以正视问题的勇气和刀刃向内的自觉,对照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持续净化干部队伍,进一步提升了禄劝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辨识度。受理处置涉及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3件3人,失实了结2件2人,给予党纪处分1件1人。制定出台纪检监察干部“十条禁令”等内控制度,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完善。创新全员培训载体,开设“职工大讲堂”,讲授纪检监察业务知识15期,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信息宣传、互联网+“两个责任”、巡察业务等专题培训12期,1800余人次接受培训,选派干部职工参加省市培训11期15人,推荐6名业务骨干到省市纪委监委跟班学习,干部队伍执纪执法水平显著提升。强化宗旨意识,密切联系群众,持续压实挂包帮扶责任,着力巩固脱贫成效,6名正科级领导包保6个村委会,下派9名干部驻村,87名干部挂包建档立卡贫困户450户,组织开展“六个百家”活动16批次,进村入户走访1300余人次,协调投入工作经费、项目经费等帮扶资金350余万元。
二、准确把握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深化对纪检监察工作的规律性认识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县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突出表现为:少数党组织及其负责人政治责任扛得不牢,守土失责、监管缺失,管党治党宽松软。有的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甚至阳奉阴违、弄虚作假。有的重业务轻党建,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管党治党不力,党建与业务“两张皮”。有的党组织书记对歪风邪气不抵制、不斗争,甚至带头违纪违法,严重污染本单位政治生态。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心存侥幸,在高压态势下仍然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有的执法破法、徇私枉法,充当黑恶势力“代言人”“保护伞”。有的把公权力作为个人谋取私利的工具,滥权妄为,违规干预和插手项目建设,肆无忌惮聚钱敛财。一些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屡禁不止,政法系统腐败问题突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未绝,“四风”问题隐形变异。有的以“办公用品”“会议费”等名目违规套取资金发放津补贴,有的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公款旅游、私车公养、滥发津补贴、公款购买高档烟酒等问题在一些领域仍然存在。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的精气神不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官不为、不敢担当等问题在一些党员干部身上仍然突出。
同时,纪检监察机关也还普遍存在对工作特点和规律研究不够,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不足等问题。有的政治站位和政策水平不高,对政治监督的内涵范围、方法途径把握不准,不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有的纪法业务知识薄弱,专业技能不熟不精,能力素质与岗位要求不匹配;少数干部作风不实、律己不严,个别同志甚至执纪违纪。
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清醒面对,进一步深化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规律性的总结和认识,坚决扛起推进反腐败斗争的政治责任,始终做到“四个坚持”,持续推动禄劝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把准政治方向,才能实现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能否坚定不移坚持党的领导,事关纪检监察事业兴衰成败。秦光荣案深刻警示我们,弱化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将直接影响纪检监察监督质效,严重阻碍纪检监察事业发展,极易造成政治生态的污染和破坏。唯有紧紧抓住坚持党的领导这个“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这个“魂”,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到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自觉在党中央、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和县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牢牢盯住政治立场、政治担当、政治纪律、政治生态,不断强化党的全覆盖、全方位、全过程领导,才能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两个维护”才能落实得更加坚定有力。
(二)必须坚持监督首责,突出靶向施策,才能确保纪检监察监督精准发力。纪委监委的第一职责都是监督,必须把监督作为撬动各项工作的杠杆,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做到哪里有问题,监督就跟进到哪里、聚焦到哪里。要深入思考和大胆探索实践,不断创新监督的理念、方法、路径,总结运用好“政治关爱式”谈话、“蹲点式”调研、“体验式”监督等有效做法,把“问题清单”变成“成果清单”,才能不断增强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必须把准职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突出“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坚决防止“监督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进一步推动“四个监督”有效贯通,形成监督合力,才能让监督成为执纪执法的“源头活水”,才能切实提升监督质效。
(三)必须坚持改革创新,强化制度建设,才能焕发纪检监察事业生机活力。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紧紧抓住制度建设这一根本性、全局性问题,全面部署推进制度建设和治理能力建设,意义重大而深远。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必须紧紧抓住工作中的堵点、卡点,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政治高度出发,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克服按部就班的习惯,不断研究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题,把反腐败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建设,善于借力、借势、借脑,加强各方面资源的调度整合,加强队伍力量的统筹调配,推进建章立制,优化和再造流程,才能实现“两个责任”一体推进落实,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落实,监督执纪问责一体推进落实,监督调查处置一体推进落实。同时必须强化政治监督保障制度执行,坚定不移坚持和巩固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见效。
(四)必须坚持优良传统,发扬斗争精神,才能永葆纪检监察队伍纯洁本色。纪检监察机关从成立之初,无论是革命、建设,还是改革时期,都一以贯之坚持斗争、敢于斗争。我们要始终秉承斗争的“政治基因”,带头强化直面问题、冲锋陷阵的精气神,把斗争精神体现到坚守政治定力、敢于碰硬、攻坚克难上,坚决同一切影响党的先进性、弱化党的纯洁性的问题作斗争,做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战士,铸就纪检监察忠魂。要切实解决好本领恐慌问题,在斗争一线学真本领、练真功夫,在思想观念、方法手段、工作流程等方面与时俱进,不断提高日常监督、执纪审查、依法调查本领,真正成为纪检监察工作的行家里手,始终当好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三、一以贯之坚持“严”的主基调,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市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和县委十四届八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协助党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进一步肃清秦光荣流毒影响,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加快绿色经济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一)坚守初心使命,坚决扛牢压实“两个维护”政治责任
突出思想政治引领,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初心使命作为奋斗前行的根本动力,不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不断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解和把握,常抓不懈,久久为功,真正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必修课、常修课,教育引导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经常进行思想政治体检,同党中央要求“对标”,拿党章党规“扫描”,用人民群众新期待“透视”,同先辈先烈、先进典型“对照”,不断叩问初心、守护初心,不断坚守使命、担当使命,始终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突出强化政治监督,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的政治机关,最根本最重要的初心使命就是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关于云南烟茶玉矿等特色资源领域、脱贫攻坚、环境保护等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作为重大政治责任、重大政治任务,作为践行“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和现实检验,组织专门力量,统筹推进落实。在监督执纪问责各项工作中,对涉及的问题优先办理,具备条件的提级直查直办。针对脱贫攻坚、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正风反腐工作特点,主动与行业主管部门沟通协作,建立主体责任会同监督机制、监督执纪执法工作协作配合机制,强化中央、省市巡视巡察、督查检查等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持续推动问题整改到位,长效常治。
(二)聚焦监督首责,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
强化使命担当,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规范化、常态化。坚持把政治监督作为纪检监察监督的根本和核心,坚决做到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紧扣十九届四中全会部署的重大体制机制改革、重要工作任务,围绕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打好三大攻坚战、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绿色发展新高地、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殡葬改革等重点工作落实,拉清单、建台账,把政治监督内容落实到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察等工作全过程,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规范化、常态化,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令行禁止,确保权力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以实际行动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健全监督体系,着力推动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紧紧围绕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协助党委健全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一体推进深化纪检体制、监察体制、纪检监察机构“三项改革”。加强对乡(镇、街道)纪(工)委的领导和指导,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完善派驻监督体制机制,健全派驻机构定性定量结合的考核办法,全面激活监督功能,充分发挥“探头”和“前哨”作用,协助联系监督部门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打造“常驻不走的巡察组”,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健全和完善乡(镇、街道)纪(工)委、县纪委派驻机构协助党委(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强化对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检查。高质量、有节奏推进县委巡察全覆盖,加强上下联动配合,着力破解“熟人社会”监督难题。推动县委巡察与派驻监督、乡(镇、街道)纪(工)委工作协同并进,向村居延伸。完善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制度,综合运用好巡察成果,持续发挥巡察震慑效应。以强化党内监督为重点,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机制,促进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统计监督和社会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增强监督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自上而下,依法有序推进县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强化监督制约,一以贯之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立足职责定位,协助党委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健全完善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县级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向县委常委会专题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制度,修订落实“两个责任”“1+7”制度,促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联动、形成合力;重点完善对各级领导干部监督制度和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着力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把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等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监督检查、巡察的重要内容,督促各级各部门科学合理配置权力,深入实施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推动深化党务、政务等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建设,建立权力运行可查询、可追溯的反馈机制,压减权力行使的任性空间。做实做深做细日常监督,完善和运用好“面询”、“蹲点式”调研、“单元制”监督、“体验式”监督等方式,主动延伸触角,靠前监督、主动监督、精准监督,让权力在监督下规范运行。着力打造全县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有针对性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个性化创新特色工作,总结好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首创经验做法,深化规律性认识,用成功经验指导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新实践。
(三)坚持人民立场,持续深化专项整治守护民生福祉
严格执纪执法,压实工作责任巩固提升脱贫成效。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加强对脱贫工作成效、脱贫政策连续性,以及“四个不摘”情况的监督检查,持续压紧压实各级脱贫攻坚工作责任,坚决纠正乡(镇、街道)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敷衍应付,县级部门履职不力、监管不严、推诿扯皮,以及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等问题,持续强化正风肃纪。严肃查处脱贫后续项目建设、产业发展、政策落实等工作中贪污侵占、吃拿卡要、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问题,加大直查直办力度,对涉及乡村党政“一把手”问题线索一律提级办理。坚持和完善“季度例会”、“月通报、季分析”工作机制,建立“末位约谈”工作机制,不断压实监督责任,以责任追究倒逼责任落实,促进脱贫攻坚成效巩固提升。
聚焦痛点难点,着力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边打边治边建,精准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针对专项斗争中暴露出来的普遍性、深层次问题,督促行业主管部门落实责任、建章立制,全面推进综合治理,从源头堵塞制度漏洞,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所需、所急、所盼。聚焦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围绕政法、人防、教育、医疗卫生、行政审批等重点领域损害民生利益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紧盯重要岗位、关键环节,从严查处吃拿卡要、收受“红包”、“回扣”等突出问题。健全完善检举举报处置和反馈工作平台,实现县乡两级与全国全省全市检举举报处理信息闭环。整治信访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运用交办督办、反馈通报、群众参与、澄清正名、查处打击、直接了结等方式,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化解信访举报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利益。
(四)持续正风肃纪,接续接力打赢纪律作风建设持久战
持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坚持从讲政治高度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抓起、改起,深化治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等突出问题,持续将干部干事创业的手脚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桎梏中解脱出来。持续深入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搞违规收送、占用、经营问题以及利用公共资源谋取私利问题,坚决斩断利益链条。结合禄劝实际,坚守重要节点,聚焦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突出问题,以及不吃公款吃老板、收受电子红包、私车公养、分批异地操办酒席等隐形变异问题,强化交叉式、推磨式、“单元制”监督等检查方式运用,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督促有关职能部门细化规定,列出正面、负面清单。不断加大明察暗访、交叉检查、重点督办工作力度,以监督检查推动出台一批制度、完善一批制度、明确一批制度,强化对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逐步形成科学、严密、有效的制度体系,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打赢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攻坚战。
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既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又要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认真执行县委关于激励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防错、容错、纠错工作机制,既坚决整治工作作风懒散、担当精神不足、履职不尽责、当官不作为等突出问题,又科学区分为公为私、无禁有禁、无意有意的界限,全面辩证地看待失误,树立鲜明的干事导向。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严肃问责、规范问责、精准问责、慎重问责,防止问责不力、泛化、简单化,以有效问责推动工作落实。坚持严字当头、权责统一,进一步界定不同问责情形的问责主体,督促各类问责主体齐抓共管。严肃查处、公开曝光诬告陷害、恶意举报行为,让别有用心者受到惩戒,为干事创业者撑腰壮胆。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干预纪检监察案件查办工作的记录、报备和责任追究相关规定,推动形成勇于担当作为、敢于抵制歪风邪气的良好政治生态。
(五)“三不”一体推进,进一步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坚持精准惩腐,强化不敢腐的震慑。保持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的战略定力,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成为全面从严治党障碍的腐败问题从严查处,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对大额行贿、多次行贿的严肃处置,让行贿者和受贿者同样付出代价,坚决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坚决破除权钱交易的关系网。深入开展资源性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对资源性领域的巡察,严肃查处权力寻租、利益交换等违纪违法问题,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从秦光荣案件中汲取教训,创新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制度机制,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插手干预资源性领域经济活动报告报备等制度规定,坚决铲除资源性领域腐败问题滋生的土壤。持续严惩政治问题、经济问题交织的案件,严惩攀附贴附、团团伙伙、钻圈子、爬山头,严惩政治骗子和政治掮客,严惩重点领域权钱交易、“靠山吃山”、政商关系不清等行为。把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严惩横行乡里、欺压百姓的村霸、宗族恶势力、“黄赌毒”、挖沙采矿背后的腐败行为,既抓黑恶势力,也抓后面的“保护伞”,不断廓清农村基层政治生态。深化运用“四种形态”,精准把握政策策略,有效处置化解存量、强化监督遏制增量,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加强制度建设,筑牢不能腐的堤坝。深刻认识汲取秦光荣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教训、全面净化云南政治生态的重要性、紧迫性,督促各级各部门深入查找秦光荣流毒在本部门本单位具体表现形式,提出和落实解决措施,坚决肃清秦光荣流毒影响。强化对审批监管、执法司法、工程建设、公共资源交易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行业和领域的监督,通过总结案件、以案促改,着力发现管理漏洞、制度空隙、监督盲区,综合运用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问题整改清单等方式,督促主责部门加强源头治理和制度建设,不断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强化预防职务犯罪职能,加强与政法机关、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的协作。督促相关部门制定政商交往的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明确政商交往行为准则,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弘扬廉政文化,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大力实施“清廉禄劝”建设,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活动,开展清廉文化艺术作品创作,打造一批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廉洁文化品牌。广泛开展群众性清廉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家风教育,把清正廉洁的理念和措施覆盖到各行各业,推动形成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价值取向。坚持一案一剖析、一案一警示,抓实处分决定送达、执行和对受处分人员的回访、关怀,做实警示教育,使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要高度警惕“围猎”风险,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强化运用“第一种形态”监督,注重抓早抓小,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拉警报”,做到小过即问、小错即纠,真正以“扯袖子”防止“戴铐子”。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制度,将家风建设情况列入述责述廉内容,自觉接受组织的监督。
(六)坚持严管厚爱,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带头加强政治建设。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党性心性、忠诚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和实际行动,将“四个意识”“两个维护”融入血脉、铸入灵魂,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把守纪律讲规矩的要求落实到具体行动上。加强机关党建工作,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锻造坚强有力的基层党组织。
带头加强能力建设。加大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力度,组织全员学习、全员培训、全员考试、全员大练兵,强化“工作复盘”、业务实用技能培训,培养一批监督能手、办案能手。加大干部在系统内外交流力度,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注重从基层一线选人用人,注重选调法律、财会、审计、信息化等方面人才,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立健全关心关爱纪检监察干部的常态化机制,推行干部家访制度,加强对干部的人文关怀和沟通交流,创建积极健康、团结奋进的机关文化,促使干部职工安心安身安业,营造创先争优的干事创业氛围。
带头加强作风建设。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强化职业养成和作风养成,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勤奋敬业,培养严谨、细致、务实的工作作风。加强日常教育监督管理,认真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完善内控机制,严格执行线索集中管理和打听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登记备案制度,确保执纪执法权受监督、有约束。建立完善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制,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对乡(镇、街道)纪(工)委工作和队伍建设情况开展调研监督。强化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对失职失责的纪检监察干部严厉问责,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的严肃查处,下更大气力把队伍建强、使干部过硬。
同志们,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牢记初心使命,忠诚履行职责,努力营造禄劝健康清朗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为加快绿色经济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