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宜良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宜良县监察委员会

宜良县委巡察组反馈第九轮情况
发布时间:2020-10-31 15:10    发布来源: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2019年6月下旬,宜良县启动十三届县委第九轮巡察工作。县委派出5个巡察组于6月20日陆续进驻被巡察单位,对县国有企业党工委(原国资局党委)专项开展“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联动式巡察,对匡远街道党工委、南羊街道党工委、县公安局党委开展常规巡察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脱贫攻坚工作专项检查,对北古城镇凤莱社区党委、耿家营乡藏方村委会党总支、九乡乡铁厂社区党总支开展延伸巡察。

各巡察组准确把握政治巡察定位,认真贯彻落实“六围绕一加强”“五个持续”要求,统筹兼顾被巡察单位的业务领域和工作特点等,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履行职能职责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巡察期间,巡察组除在宜良电视台、《宜良之窗》《宜人风清》等媒体上发布巡察公告和巡察动态外,还结合巡察对象将巡察公告张贴到村(社区)、基层站所,“昆明巡察问题反映直通车APP”到村入户等形式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通过调阅相关台账资料,听取被巡察单位工作汇报、征求县级分管联系领导意见、开展问卷调查、个别谈话、延伸巡察等多种方式,对被巡察单位进行全面深入的政治体检,做到利剑高悬、震慑常在,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县委书记专题会分别听取了各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

近日,各巡察组分别向7家被巡察单位进行反馈,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各单位切实履行责任,聚焦问题、扎实整改,高效完成巡察整改的政治任务。经巡察,各单位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县国有企业党工委:党工委政治站位不高,推进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重点工作不扎实,党管国企责任履行不到位,党委意识形态工作存在弱化、虚化现象,对国有资产管理责任不担当,对融资工作缺乏规划,用党政联席会议代替党委议事程序,决策制度有漏洞、执行不到位;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情况,组织建设不规范,架构设置不合规,党费核定、收缴工作不规范,党员管理教育责任没有压实,党员日常管理教育不到位;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到位,责任传导不精准,党风廉政建设安排部署滞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待,未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审批报销制度,国资局机关、开投公司、城投公司财务管理不规范。

匡远街道党工委:街道党工委政治理论学习不深不实,政治敏锐性不强,对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贯彻落实不力,对下级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力,个别社区党组织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成效不明显,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不力,组织开展扫黑除恶工作跟踪问效不到位;党建工作虚化弱化,党费收缴管理不规范,党员积分制管理流于形式,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格;党工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纪工委聚焦主责主业不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财务管理不规范,廉洁风险较大;个别社区财务管理混乱,发放各类津补贴程序不规范,存在廉洁风险;违法用地、违规领取低保问题突出。

南羊街道党工委:街道党工委工作作风漂浮,存在形式主义,系统谋划发展思路流于形式,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不力,聚焦突出问题不够,解决落实不力,以党政联席会议代替党工委会议,记录不规范,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不力,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不到位;党建工作虚化弱化,制度落实不到位,党费制度执行不规范,党员培养及日常管理不规范,选人用人不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规范,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实不到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到位,纪工委落实监督责任不力,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采购工作不规范,村集体“三资”管理未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程序,廉政风险高位运行,个别社区年终考核奖发放不规范。

县公安局党委:局党委大局意识不强,工作缺乏前瞻性,抓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到位,对缠访、闹访等关注度不够,执法办案核心业务的提升不到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落实脱贫攻坚对口帮扶责任不到位,扫黑除恶线索初核进度不达标;党建工作虚化,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执行党费收缴制度不规范,学习教育标准不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落实,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财务管理审核把关不严,购入部分固定资产不入账,公务用车未严格执行管理规定,食堂用餐制度不健全,工程建设管理制度不健全,存在廉政风险,对干部职工管理存在“宽松软”的问题,涉嫌向管理服务对象收费;部分民警执法不规范、责任意识差。

凤莱社区党委:社区党委“四个意识”不强,社区矛盾突出,历史问题久拖不决,社区违建屡禁不止,群众反映强烈,基层党组织缺乏战斗力,“两委”班子存在等、靠、要思想,党委议事、决策不规范,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削弱,村组干部、党员学习不到位,对贯彻上级重要精神思路不清;“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扎实,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部分党员履行党员义务不积极,党性观念淡薄,未落实党员积分制管理,党建工作弱化、虚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伙食接待中存在费用过高,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侵害群众利益现象,社区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隐患。

藏方村党总支:村党总支班子不团结,内耗严重,凝聚力不强,重大工作推进缓慢,大局意识不强,本位主义严重,在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时出现“打折扣”现象;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党员发展工作不及时、党员发展关键材料缺失,党费收缴不规范,党员积分制管理不到位,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不规范,参会人数未达标准;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责任缺失,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行发放各类奖金、补贴,个别村干部存在领取“双工资”问题,“三资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工程项目支出报销不规范,对资产、资源管理不到位,“四议两公开”程序流于形式。

铁厂社区党总支:社区党总支领导能力弱化,班子“松散软”,对村小组监管不到位,大局意识不强,担当精神不足,工作畏难情绪严重,政策理解有偏差,脱贫攻坚工作重点环节落实不到位;“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党组织活动开展不正常,党内组织生活流于形式,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村级权利运行不规范,对制度落实、执行不到位、不规范,“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程序执行不到位;村监委监督职能淡化,监督职责发挥不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巧立名目发放津补贴,财务管理不规范,餐费报销不规范,财务公开不及时,票据管理使用不规范,“三资”管理不规范,对资产资源管理不到位,工程建设管理不严等问题。

同时,巡察组还了解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县纪委监委等有关部门处理。

在反馈过程中,县委各巡察组要求各被巡察单位党(工)委(党总支)和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要根据巡察反馈意见,结合本单位实际,抓紧制定整改方案,及时召开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或巡察工作专题会,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逐条进行研究,逐条制定具体整改措施,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同时对巡察整改情况,实行党内和社会“双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县委巡察组将灵活运用“回访”、“满意度及震慑效果测评”、“回头看”等手段督促被巡察单位立行立改,限时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责令重新整改,再次整改不力的进行通报问责,做到不过关、不达标的坚决不放过,确保巡察问题真正整改落实到位。

本次巡察反馈后,被巡察单位主要领导纷纷表示,巡察意见全面客观,指出了单位在队伍建设、党建工作、财务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明确具体的整改意见和建议。下步,将以这轮巡察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持续整改、常抓长效,坚决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持续深入抓好作风建设,加强干部队伍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和业务建设,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向县委和人民交出满意答卷。

中共宜良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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