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安排和部署,2020年7月13日至8月21日,十三届县委第十二轮巡察派出6个巡察组,对4个县直单位党组织、46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了巡察。
本轮巡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巡视巡察工作要求。聚焦党组发挥领导作用情况、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党组织软弱涣散和组织力欠缺问题,结合县委县政府重点安排部署,对县直单位开展常规巡察。紧扣村(社区)党组织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聚焦村(社区)党组织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发挥政治功能情况,集体“三资”管理情况,惠农利民政策落实情况,损害党群干群关系作风问题4个重点对村(社区)党组织开展专项巡察。巡察组综合运用查阅资料、个别谈话、受理信访举报、入户走访等方式,顺利完成巡察任务。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县委书记专题会、县委常委会分别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
近日,各巡察组分别向4个县直单位党组、46个村(社区)党组织进行反馈,提出整改意见。经巡察,各被巡察单位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政治理论学习不深不实;工作统筹推进、监督问效存在短板;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压力传导不够;脱贫攻坚责任落实不到位;对本单位突出矛盾和复杂问题长期搁置;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内控机制缺失、资金管理不规范;财务报销审核把关不严;机关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党费收缴管理不规范;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压得不严不实;干事创业精气神不佳。
县政协机关党组:政治理论学习不深不实;机关党组政治功能发挥不充分,推动落实县委决策部署方面有差距;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公务接待不规范,财务报销审核把关不严,机关内控管理不严,存在廉政风险;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得不实。
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政治理论学习,政策业务学习不深不透;贯彻执行土地管理法规不坚决,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不到位;执法监管不严、威慑力不强,履职尽责不到位,执行污染防治要求不彻底,履行环保责任不严格;落实意识工作形态责任制不到位;工作作风不实,责任意识不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搁置不解决,便民服务不主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财务管理不规范;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对廉政风险防控重视不够、措施不具体;党组会议召开不规范;对干部职工监督管理宽松软,干部职工混岗严重,基层所人力保障严重不足。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政治理论学习不足,融会贯通,推动工作落实有差距;主动服务意识不强,履行职责不到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开展不深不实;对脱贫攻坚工作深入思考不够;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认识不足,工作落实有差距;党务政务公开不规范;资产采购审批手续不完备,财务审核把关不严;基层党建工作薄弱,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运用不规范。
金梅社区党委:党组织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干部队伍建设滞后,后备力量培养不到位;“四议两公开”制度执行不到位;党建工作不严不实,党组织阵地建设薄弱、发展党员不严肃、不规范;村务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危房改造政策落实不到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实不力;村规民约修订不及时、相关规定不符合现行法律规定;落实低保、高龄补助等政策不严不实;资产资源管理不规范,盲目实施工程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不规范,大额提取现金,餐费、误工费报销不规范;基层治理中服务群众不到位。
李毛营社区党委:党组织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党组织议事规则执行不到位;党建工作不严不实,党员日常管理教育不到位,“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组织生活会台账缺失、材料雷同;村规民约部分规定不符合现行法律规定;低保政策宣传不到位,群众对政策知晓率低;资源、资产管理不规范,存在违法用地问题;财务报销审核把关不严;人居环境提升工作不到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
蓬莱社区党委: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不规范,发展党员材料缺失; 党组织议事决策会议记录不规范;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危房改造质量不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村规民约修订不及时、相关规定不符合现行法律规定;惠民政策宣传不到位;财务报销审核把关不严;基层治理中服务群众不到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
木兴社区党委:村组干部参与党组织和村委会事务的积极性不高,班子成员“补台”意识不强,班子结构不合理,干部队伍建设滞后;“四议两公开”制度执行不到位;党建工作不严不实,党员日常管理不到位,“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组织生活会台账缺失,发展党员不严肃、不规范,村务监督委员空缺;低保退保整改落实不到位;资源、资金管理不规范,经费报销审核把关不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
山后社区党委:党组织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干部队伍建设滞后,后备力量培养不到位,党组织议事规则执行不到位,
“四议两公开”制度执行不到位;党建工作不严不实,党支部阵地建设薄弱、管理不到位,党员日常管理不到位,“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党员发展程序不严肃、不规范,档案材料不全;危房改造质量不达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实不力;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宣传不到位;资源、资金管理不规范,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存在违法用地问题。
发达社区党委:社区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发挥不充分;班子成员协调配合不够,统筹推进工作有差距;村组干部年龄偏大,后备力量培养不到位;党组织议事规则执行不到位,“四议两公开”制度执行不到位;党建工作不严不实,党员日常管理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发展党员不严肃、不规范,村监委履职不力,监督缺位滞后;危房改造政策落实不到位,土地承包管理不规范,资金管理不规范,报销不规范;工程项目资料不全、管理混乱;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
匡山社区党委:社区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发挥不充分;党组织内部运转不畅,班子成员“补台”意识不强;财务报销审核把关不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
里仁社区党委:党组织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村组干部参与党组织和居委会事务的积极性不高,党建工作不严不实,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执行不力,党委会议记录不规范,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实不力;惠农利民政策相关表格填写不规范;资金管理不规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
中乐社区党委:党组织在村集体发展中没有起到把方向、管大局的作用,支部书记任职程序不规范;党组织议事规则和民主决策机制执行不到位;脱贫攻坚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四议两公开”程序落实不到位;发展党员工作滞后,材料不规范;信访问题处理方式简单,化解不力;党建工作虚化、弱化,“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积分制管理、党费收缴不规范;危房改造政策落实不到位,落实高龄补助政策不严;资源管理不规范,财务管理不规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伙食费用支出过高。
大薛营社区党委:党组织落实上级决策不到位,党组织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村规民约部分条款与法律法规相冲突;临时救助政策落实宣传不到位,民生问题解决不及时;资产管理不规范;工程项目招标程序不规范,财经制度管理不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伙食费用支出过高;违规收取费用;村务财务不公开。
古城社区党委:社区干部老龄化严重,后备力量培养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党员日常管理不规范;惠民利民政策宣传不到位,低保动态管理不到位;财务报销审核把关不严,工程项目监管不到位、资料不齐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不规范。
陆良营社区党委: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缺乏向心力和凝聚力;村监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不力;村规民约制定不合理,“四议两公开”制度落实不到位;落实临时救助政策不到位,农村人居环境卫生差,低保识别卡公示不规范;集体资源管理不规范,存在违法用地问题;财经制度管理不严格,工程及招投标管理不规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村组信访问题突出。
南北社区党委:社区班子不健全,党组织内部分工不合理、运转不畅;党员日常管理不规范,党组织活动开展不到位,发展党员不规范;遗留问题化解缓慢,信访事件频发;惠民利民宣传不到位,低保公示、动态管理不到位;私人占用集体公共区域现象突出;公益性公墓建设进度缓慢,“三资”管理制度执行不严,资源、资产、资金管理不规范,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
北羊街社区党委: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缺乏向心力和凝聚力,党建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村规民约修订不及时;“四议两公开”制度执行不严;农村人居环境卫生差;惠民政策宣传不到位;集体资源管理不规范,存在违法用地问题;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财经制度管理不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存在违规收费情况;三务公开不及时。
陈家渡社区党委: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党员日常管理不到位,党组织会议记录不规范,发展党员程序不严;部分村组干部责任心不强、担当不够;惠民政策宣传不到位;财务报销审核把关不严,存在白条报账、坐收坐支情况;村内环境整治不到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
先觉社区党总支:村组干部对村务、党务知识概念不清,党员日常管理不规范,村级重大项目无“四议两公开”材料;主动服务群众工作不到位;低保政策落实不到位;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结算超合同价;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
木龙社区党总支:社区党组织在村集体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基层治理中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党组织生活执行不到位,党员积分管理、党费收缴制度执行不到位;低保等惠民政策宣传、落实不到位;存在违法用地问题;餐费报销不规范;工程招投标资料不全,合同超标结算;伙食费用开支过高,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误工费发放不规范。
清水塘村党总支:落实上级决策不到位,部分村组干部不熟悉村务、党务知识;主动服务群众不到位,惠农政策落实不到位,低保识别卡公示不规范,危房改造质量不达标;餐费报销审核把关不严,伙食费偏高,误工费报销不规范;“三务”公开落实不到位。
南冲村党总支:党员日常管理不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会议记录本使用混乱;惠民政策宣传不到位,低保政策宣传、公示不到位;人居环境卫生整治不到位;存在违法用地情况;财务报销审核把关不严;工程项目资料不齐全、不严谨,监督管理不到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
龙兴村党总支: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党建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村规民约制定不及时;对扫黑除恶工作宣传不够;重大事项无“四议两公开”材料;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村内基础设施建设差,农村人居环境卫生差;财经制度管理不严格;工程及招投标管理不规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伙食费用开支过高;主动服务群众不到位;“三务公开”执行不到位。
安南村党总支:党组织活动开展不到位,谈心谈话不经常、不到位,党费收缴不规范;惠农利民政策宣传不到位,人居环境整治不到位,村内基础设施薄弱;存在违法用地情况,财务管理不规范,执行财经纪律不严;工程项目资料不齐全,监督管理不到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
合兴村党总支: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村规民约未及时修订;服务群众生产生活不到位;临时救助政策落实不到位;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不规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村务财务公开不到位。
龙华社区党委:社区“两委”班子结构不合理,履职不到位;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落实不到位,党组织活动有偿化,发展党员不规范,流动党员管理不到位;违规收取费用;村组干部变相谋福利;资金管理不规范,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白条报销、跨年度报销情况;误工费、伙食费偏高;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四议两公开”程序执行不到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
狗街社区党委: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年龄偏大,党组织领导班子自律意识不强,党员积分制管理、组织生活会等制度落实不到位,发展党员不规范;解决群众诉求不及时;集体资金管理不规范,存在坐收坐支等情况;财务管理审核把关不严;工程项目建设材料不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
河沟村党总支:党组织班子结构不合理;党组织议事规则执行不到位;发展党员不严肃、不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党费收缴不规范,基础党务台账缺失;落实减负政策不到位;资源、资金管理不规范,财务管理不规范;工程管理不规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差旅费、误工费报销不规范。
龙保村党总支: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后备力量培养不足;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党组织议事规则执行不到位,党务政务权责划分不清,发展党员不严肃不规范,党费收缴不规范;落实惠农利民政策搞变通;资产、资源、资金管理不规范;财务管理不规范,审核把关不严;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
双龙村党总支:党组织班子结构不合理,党组织凝聚力不强;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力,记录不规范,党费收缴、公示不规范,党员积分制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党组织议事规则和民主决策机制执行不到位;村监委责任落实不力,“四议两公开”制度落实不到位;村规民约未及时修订;落实惠民利民政策不实;资产、资源、资金管理不规范;财务管理不规范,差旅费、误工费报销不规范;村级集体工程建设管理不到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
高古马村党总支:班子结构不合理,配备不齐,村组干部参与村内事务积极性不高;党组织议事规则不到位;党组织活动有偿化,党组织会议记录不规范;资源管理不规范,随意处置、承包集体资源;集体资金管理不规范,财务审核把关不严;工程项目招投标未严格执行招投标管理制度;存在违法用地情况;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
龙山社区党委:党组织议事规则和民主决策机制执行不到位,社区党委委员职数设置不规范,发展党员不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资源、资金管理不规范,财务报销审核把关不严,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未严格执行招投标管理制度,“四议两公开”程序执行不到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村组干部违规承包辖区工程。
马军社区党总支: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自律意识不强;“两委”班子结构不合理;党员的日常管理教育不到位,党费收缴不规范;集体资源管理不规范、处置随意,资金管理不规范,财务审核把关不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
小哨社区党总支:班子工作作风不实、推诿扯皮,对巡察工作不重视,提供材料不及时、未如实报告社区班子受处理情况;党建主体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党员管理、党费收缴、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党组织议事规则和民主决策机制执行不到位;资金管理不规范、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坐收坐支情况;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
中营社区党委:发展党员不严肃、不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落实不力,“四议两公开”程序执行不到位;资源管理不规范,资金管理不规范,财务管理不规范,大额提取备用金;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未严格执行招投标管理制度;村组干部承揽辖区工程项目;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
章堡村党委: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党组织活动开展不规范,党建台账不全,发展党员不严肃,党员教育管理不到位;“四议两公开”制度落实不到位,村监委监督作用发挥不明显;落实民生政策不到位,个别村组群众饮水困难;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村组干部履职不到位;资产、资金管理不规范,财务管理不规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
西村社区党委:“两委”监委成员参与村内事务积极性不高,发展思路不清,谋划能力不足,重点工作落实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落实不到位;党组织议事规则和民主决策机制执行不到位,发展党员不严肃不规范,集体资源、资金管理不规范,村组干部侵占集体资源,损害集体利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
化所村党总支:村“两委”监委班子党性观念不强、法纪意识淡薄,村监委监督缺位;党建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执行不严,基础党务台账缺失,党员教育管理不严不实;存在违规收费情况;集体资金管理不规范,财务审核把关不严;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误工费发放不规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
团山社区党总支:“两委”班子年龄偏大;社区监委会履职不到位;惠农利民政策落实有差距,危房改造质量不高;专项资金管理不到位;资产、资源管理不规范,收益不公开;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存在廉洁风险;工程项目建设未按招投标程序执行,存在拆分工程,工程建设结算超标现象;伙食费开支大,发票与明细清单不统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差旅费、误工费报销不规范;存在违规收费情况。
徐家渡社区党总支:两委班子结构不合理,年龄偏大;村监委会履职不力;“四议两公开”制度执行不到位;危房改造质量不高;财务管理不规范;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伙食费开支大,差旅费、误工费报销不规范。
豆达村党总支: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部分党员干部政治意识淡薄;“两委”成员分工不合理,村监委履职不到位;“四议两公开”执行不到位;危房改造质量不高;集体资源承包租金较低;财务报销审核把关不严;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差旅费、误工费报销不规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
密枝棵村党总支:村组干部法纪意识不强;“四议两公开”不规范;危房改造质量不高;财务管理不规范,备用金提取不规范,财务报销审核不严,票据要素不全;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伙食费开支大,差旅费报销不规范,误工费报销标准不统一。
白车勒村党总支: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党员教育管理不到位;村监委履职不到位;“四议两公开”制度执行不到位;危房改造质量不高;备用金提取不规范,财务报销审核把关不严;工程项目建设不公开招标,随意增加工程量;伙食费开支随意性大,误工费报销不规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
竹山村党总支:“两委”班子结构不合理;村监委会履职不力,监督缺位;“四议两公开”制度执行不到位;危房改造质量不高;民政物资发放不规范;资金管理不到位,使用现金支付工程款,财务运行机制不合理,入账报销票据不规范;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伙食费开支随意性大,差旅费、误工费报销不规范。
麦地山村党总支:党组织引领作用弱化,政治功能发挥不充分;班子结构不合理,村监委会履职不力;“四议两公开”制度执行不到位;危房改造质量不高;集体资源承包不透明;财务管理不规范;工程建设无合同或合同要素不全;伙食费开支随意性大;虚列开支报账,差旅费、误工费报销不规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
班庄村党总支:党组织引领作用弱化,政治功能发挥不充分;“四议两公开”程序不规范;基础设施监管有盲区,利用效能不足;危房改造质量不高;集体资源承包随意性大,资金管理不到位,财务报销审批不严谨,报销要素不全;工程项目建设不公开招标,工程建设无合同或合同要素不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误工费报销不规范,存在违规收费情况。
左列村党总支:两委班子年龄偏大,后备力量培养不足;村监委会履职不力;“四议两公开”制度执行不到位;危房改造质量不高;财务管理不规范,使用现金支付工程款,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部分年度伙食费开支高,差旅费、误工费报销不规范。
白泥磨村党总支: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村“两委”分工不合理,村监委履职不到位;“四议两公开”制度执行不到位;危房改造质量不高;财务管理不规范,报销票据不规范跨年度报账;工程建设无合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伙食费开支随意性较大; 差旅费、误工费报销不规范。
路则村党总支:“两委”班子成员长期兼任代理村小组干部,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不力;“四议两公开”执行不到位;危房改造质量不高;财务管理不规范,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差旅费、误工费报销不规范;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
巡察组还了解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村组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县纪委县监委等有关部门处理。
在巡察过程中,县委巡察组将发现的一些问题反馈给各被巡察单位,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认真履职整改主体责任,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落实好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照问题清单,分解任务、责任到人,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县委巡察办、县委巡察组将适时对被巡察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访”,确保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本次巡察反馈后,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等4个县直单位党组书记、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均表示: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认真梳理归纳,从实抓好整改。同时,将巡察整改与全面推进党的建设结合,建立完善制度规范,以整改工作促重点工作落实,促基层治理水平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