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宜良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宜良县监察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宜良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五次全体会议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10-31 20:23    发布来源: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牢记职责使命  奋力担当作为

为宜良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宜良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0年1月20日)

涂国尧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宜良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第四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市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和县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的决策部署,总结2019年工作,部署2020年任务,牢记职责使命,奋力担当作为,高效释放监督执纪效能,为宜良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刚才,县委书记李绍俊同志作了讲话,我们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弘扬“赶考”精神,保持“奔跑”姿态,一以贯之忠实履职,一刻不停正风反腐,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抓政治引领,拧紧“总开关”,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1.突出思想教育,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学原著、悟原理,持续开展主题教育。一是在学习中提高政治觉悟,明确定位。县纪委常委会共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5次,组织专题研讨2次,开展专题党课10次,把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履职尽责的强大动力和实际行动。二是在检视问题中找准差距,补齐短板。通过专题调研,结合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内部专项检查、案件质量评查,深入检视问题,对6方面15项具体问题进行整改落实,及时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制度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三是在专项整治中解决问题,突出成效,扎实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等10个问题专项整治,形成“1+10”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下发了8期专项治理成果通报,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2.聚焦主责主业,以实际行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围绕政治监督不动摇,协助县委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做到“两个维护”。一是坚决落实县委决策部署,主动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工作,协助县委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穿经济社会特别是打好“三大攻坚战”全过程。2019年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次,对2018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的4家单位4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组织处理,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的13名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二是坚守职责定位,严查在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的问题。共组织开展2次专项检查,发现问题6个,已整改6个,确保了政令畅通。三是坚定扛起“以案促改”政治责任,坚决清淤排污除毒,肃清秦光荣流毒影响,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对3482人进行了廉审,营造宜良风清气正的政治氛围。

3.加强廉政宣传,营造全面从严治党良好氛围。对宜良县廉洁文化建设示范点“钱穆著书纪念馆”进行了命名授牌;组织9名业务骨干到21家单位开展纪律处分条例宣讲工作,组织开展各类廉政教育培训班133期,培训党员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1878人次。中央、省、市纪委网站及各级报刊杂志采用稿件337篇,“宜人风清”公众微信号推送信息261期783条。

(二)抓专项整治,明确“风向标”,严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认真落实脱贫攻坚监督执纪五项工作机制,2019年共排查问题线索179件,给予党纪处分18人,政务处分1人,问责16人,责任提醒谈话124人,诫勉谈话3人,通报曝光7期。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对各责任单位开展交叉检查和重点检查,共发现问题83个,现已督促整改完毕。

2.严查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一是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4起28人,给予党纪处分20人,政务处分2人,问责5人,组织处理1人。加强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的督查整改工作。二是成立6个“大棚房”问题整治专项监督检查组,不折不扣完成全县66宗“大棚房”督办整改。三是聚焦减税降费工作责任落实,与税务机关协作开展专项督查,推动减税降费政策落地见效,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减税降费1.5亿元,享受减税降费政策红利人员3.86万人次,全县营商环境得到全面提升。

3.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一是立足职责定位,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做好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办理中央督导组督办线索13件,立案审查10人(党纪立案9人,政务立案1人),通报问责7人,诫勉问责1人。二是聚焦重点行业、领域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确保除恶务尽,办理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73件,对涉案的15名党员干部进行立案审查。

(三)抓日常监督,管好“责任田”,持续推进正风肃纪常态长效

1.严守铁规矩,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守重要节点,紧盯关键环节,深入开展明察暗访、交叉互查、专项督查,同时聚焦“四风”问题新动向、分析新特点,开展“天价烟”“定制酒”,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等背后“四风”问题排查整治,发现问题线索4个,给予党纪处分7人,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曝光。在全县乡镇(街道)开展村(社区)违规发放津补贴专项整治工作,集中清理违规发放的考核奖、津贴、补助、误工费等共计50余万元。

2.严明政治纪律,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出台《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实施办法》,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纳入政治监督范畴,对4起10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进行追责问责并通报曝光,尤其对巡察发现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进行了专题通报。

(四)抓政治定位,做对“运算符”,推动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

1.组织为先,强化巡察定位,统筹构建巡察格局。认真落实“三个汇报”机制,坚持高位统筹,县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巡察工作5次、县委书记专题听取巡察工作汇报3次,召开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10次,制定出台《宜良县关于健全完善巡察制度深入开展巡察工作的实施细则》,细化巡察底稿、立行立改机制。全年共组织3轮巡察,对2个街道、5个县直单位,35个村(社区)党组织进行了政治巡察。

2.务实为首,转变工作思路,灵活运用巡察方式。积极采用常规+向村居延伸“点穴式”巡察、巡乡带村、交叉直接巡村的方式探索对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工作,发现各类问题532个,提前转办立行立改事项220个,移交问题线索70件,有效发挥巡察政治监督和政治导向作用。

3.创新为要,提高部门联动,大力推动巡察整改。坚持把整改贯穿于巡察工作全过程,严格落实面上问题提前沟通、县直单位“双反馈”、村(社区)“三反馈”制度,同时,将巡察中发现的村(社区)普遍存在“三资”管理混乱等问题纳入“宜良督查APP”。一年以来建立健全各项制度178项,清退违规发放的津补贴67万余元,追缴退回“死人保”、残疾人补贴、粮食直补、退耕还林补助等资金88万余元。

(五)抓纪律规矩,念好“紧箍咒”,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1.强化监督专责,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切实做到监督常在。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331人次,同比增长31.3%,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239人次,同比上升27.1%,占总人次的72.2 %;运用第二种形态62人次,同比上升72.2%,占总人次的18.7%;运用第三种形态14人次,同比上升75%,占总人次的4.2%;运用第四种形态16人次,同比下降20%,占总人次的4.8%。达到了惩处“极少数”,教育挽救“大多数”的目的。

2.强化执纪问责和调查处置,持续正风肃纪。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267件(次),谈话函询192件(次),了结197件(次),全县党纪政务立案100件116人(其中,科级干部9件11人);结案78件,处分77人;全县问责单位1家,问责人数21人(其中,科级干部14人,一般干部5人,其他干部2人),通过审查调查挽回经济损失276.7万元。

3.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抓好信访举报办理。一年以来,共受理信访举报438件,同比增长7.88%,已办结396件,正在办理42件,办结率90.41%。完成县级和8个乡镇(街道)群众来访接待场所标准化建设并投入使用,稳步推进纪检监察专网建设。制订《关于查处诬告陷害信访举报为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实施办法(试行)》,下发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受理情况通报5期,对存在问题整改不力的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约谈29人次。 

(六)抓深度融合,实现“双促进”,构建高效统一的监察监督体系

1.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逐步彰显“1+1>2”改革成果。一是在全县8个乡镇(街道)和汤池街道派出监察室,并对全县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工作分工进行了清查整顿,确保纪检监察干部聚焦主责主业,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二是对12种监察调查措施应试尽试,谈话1024人次,询问325人次,讯问51人次,调取63次,扣押4次,搜查2人次,鉴定9次,共使用留置措施18人次,移送司法机关8人,改革成效初步显现。三是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18份、监察建议书3份,充分发挥有效监督。

2.树牢纪检监察安全意识,严肃查处违纪违法及职务犯罪的行为。县纪委县监委健全集体决策制度,实行案件监管和案件审理相互协调、制约。一年以来,共立案调查涉嫌职务违法犯罪行为23件,其他违法犯罪行为43件,并对2012年11月以来的299人的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4类11个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确保案件处分决定执行到位。制定完善《执纪审查应急处置联动方案》《留置场所管理办法》,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办案安全,投资230余万元改造留置场所,为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提供了有力保障。

(七)抓自身建设,当好“领头雁”,为全面从严治党奠定队伍基础

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着力铸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执纪铁军队伍。开设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17期,培训纪检监察干部1148人次,选派9人次参加纪检监察业务骨干培训、1人参加乡村旅游振兴培训;选派10名纪检干部到市纪委市监委跟班学习。坚持刀刃向内,严防“灯下黑”,处置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4件4人,了结3件3人,纠错诫勉谈话1件1人。

二、认识和体会

一年来,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的成绩,归其根本是在市纪委市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恪尽职守、攻坚克难、砥砺奋进中取得的。在此,我代表县纪委常委会,向大家一年来的辛勤努力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的任务依然艰巨,突出表现为:一是有的党组织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虚化、弱化,压力传导存在层层递减的情况。二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四风”问题屡禁不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然不同程度存在,有的“四风”问题披上“隐身衣”,变换形式“登堂入室”,查处难度逐渐加大。三是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易发多发,高压态势之下少数党员干部仍然不收敛、不收手。四是有的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三转”不够彻底,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作风不实、能力不足、善谋敢为不够,监督执纪“宽松软”,个别的甚至执纪违纪、执法违法。五是制度建设不够完善。纪法协调衔接机制不够完善,在线索处置、证据转换、案件移送等方面,监委与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的协调衔接机制有待加强。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

在全县上下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前提下,结合省市纪委工作部署,进一步深化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规律性的总结和认识,坚决扛起推进反腐败斗争的政治责任,找准定位、提高站位,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履职尽责,持续推动我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纪检监察机关作为管党治党的政治机关,承担着“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责任。我们要把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政治原则,始终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自觉在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定期向市纪委市监委和县委请示报告工作,做到步调一致、令行禁止,执行政策不跑偏、完成任务不打折扣,切实把“两个维护”落实到一言一行和方方面面,确保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在我县落地落实。

(二)坚持稳中求进,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

当前,我县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我们必须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保持战略定力,增强贯彻落实“三个一以贯之”的自觉性、坚定性,坚决摒弃差不多、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做到工作初心不变、工作力度不减、工作成效不降,进一步稳高压态势、稳惩治力度、稳干部群众对持续反腐惩恶的预期,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放大“三不”叠加效应,深化标本兼治,不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坚持围绕中心,着力开展专项整治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正风肃纪反腐的根本政治立场,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纠正什么。我们要始终坚持人民立场,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加大对工作作风懒散、担当精神不足、履职不尽责、当官不作为等问题的整治力度,健全和完善容错纠错机制,支持改革者、鼓励创新者、保护干事者,引导党员干部更好地提振精气神,锻造优良的党风政风,汇聚干事创业的磅礴力量。

(四)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增强执纪本领

自我革命是时代所要、群众所盼、发展所需,是守住初心担起使命的底气所在。我们要立足职能职责,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的有效机制,切实解决好本领恐慌问题。坚持党的政策策略、注重思想政治工作、精准监督执纪问责、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做好以案促改和整改落实的“后半篇文章”,不断增强专业化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和信息化时代监督执纪执法能力。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带头强化自我约束,自觉接受监督,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为纪检监察事业发展提供坚实组织保障。

三、2020年工作部署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全县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和县委全会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充分发挥监督专责作用,保障制度执行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我县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一)“学”字为先,筑牢思想政治理论根基,不断增强“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坚定性

1.持续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同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坚持边实践边学习,坚持学懂弄通做实,结合职能职责、反复学习,不断深化认识。把好纪检监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自觉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在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谋划、部署、推进。加强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

2.持续巩固主题教育成果。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必修课、常修课,教育引导全县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经常进行思想政治体检,在学深悟透、务实戒虚、整改提高上持续发力,创新教育方式和载体平台,解决实际问题,推动知行合一。同时注重建章立制,健全长效机制,把教育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党性心性、忠诚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和实际行动。

(二)“治”字为纲,抓严抓实专项治理,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1.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着眼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收官战,盘点梳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聚焦“四个不摘”,加大对脱贫攻坚政治责任落实不到位、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特别是“虚假式”脱贫、“算账式”脱贫、“指标式”脱贫、“游走式”脱贫等问题的治理力度,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吃拿卡要、盘剥克扣、优亲厚友等向扶贫资金“伸黑手”问题。对履职不到位、出现问题的相关责任人实行“一案三查”,以严格的问责追责推动脱贫攻坚各项工作落地落实,以作风攻坚促进脱贫攻坚。

2.深挖彻查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线索。聚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巩固成果和建立长效常治机制。坚持细化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核查,与政法机关紧密配合,紧盯涉黑涉恶腐败案件,逐案过筛,深挖细查,快速处置,精准打击。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规定要求,对与黑恶分子利益勾联的公职人员、涉嫌失职渎职的领导干部深挖彻查。坚持边打边治边建,针对专项斗争中暴露出来的普遍性、深层次问题,督促行业主管部门落实责任、建章立制,全面推进综合治理。

3.围绕重点领域、行业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聚焦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深入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重点查处贯彻落实决策部署阳奉阴违以及“庸懒散慢”等问题。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人防系统腐败问题的重要批示精神,聚焦人防领域关键环节和廉政风险点,靶向发力、重点施治。针对云南烟茶玉矿等特色资源领域正风反腐工作特点,主动与行业主管部门沟通协作,建立主体责任会同监督机制、监督执纪执法工作协作配合机制,开展上下互动、联动的联合整治。健全完善检举举报处置和反馈工作平台,整治信访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运用交办督办、反馈通报、群众参与、澄清正名、查处打击、直接了结的“六个一批”方式,化解信访举报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利益。用好问责这个“杀手锏”,对落实上级和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工作不到位、执行不力的,严肃问责追究。

(三)“责”字为首,发挥监督专责作用,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落到实处

1.强化政治引领。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加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和重大政治任务,作为践行“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和现实检验,在监督执纪问责各项工作中,对涉及的问题优先办理、直查直办。加强对省委《关于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构建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决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全面落实“八个坚决肃清”,有针对性地正风肃纪,督促全县各部门落实整改措施,在全县领导干部中开展警示教育和家风教育,全面清除“思想之乱”“意识之乱”“价值观之乱”,全面彻底肃清白恩培、仇和等特别是秦光荣流毒影响。

2.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立足职责定位,协助县委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坚持和完善乡镇(街道)党组织书记、县直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向县委常委会专题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制度,修订完善“两个责任”“1+7”制度,促进对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贯通联动、形成合力;强化对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等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全县各级各部门科学合理配置权力,细化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完善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压减权力行使的任性空间。紧盯“关键少数”,严把政治关廉洁关,严格执行问责制度,切实推进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加强对村(社区)涉农资金、“三资”管理和村(社区)“四议两公开”制度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运行程序,有效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责。

3.推进“四个监督”贯通协同。牢牢抓住监督这一基本职责,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贯通协同,构建全方位的监督网。加强县纪委县监委对各乡镇(街道)纪(工)委、派出监察室的领导和指导,不断加强对基层公权力运行监督。整体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填补监督空白,综合运用信访受理、约谈提醒等多种方式加强日常监督,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强化问题线索分析、研判、处置工作,增强监督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全面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坚持分类统筹探索,推动监察工作向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有效延伸;健全派驻机构定性定量结合的考核办法,全面激活监督功能,提高派驻监督质量。深化政治巡察,推动巡察监督与派驻监督、乡镇(街道)纪(工)委工作协同并进。联动推进“四个监督”,做深做实监督“后半篇文章”。

4.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进一步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既坚决整治工作作风懒散、担当精神不足、履职不尽责、当官不作为等突出问题,又科学区分为公为私、无禁有禁、无意有意的界限,全面辩证地看待失误,树立鲜明的干事导向。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坚持严字当头、权责统一,督促各级党组织齐抓共管,实施规范问责、精准问责,对滥用问责、不当问责的及时纠正,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责,防止问责不力、泛化、简单化。严肃查处诬告陷害、恶意举报行为,推动形成勇于担当作为、敢于抵制歪风邪气的良好政治生态。

(四)“严”字为本,持续纠“四风”树新风,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1.持续纠正“四风”。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使监督更加聚焦、更加精准、更加有力,持续督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盯住重要时间节点,强化明察暗访力度,坚决查处隐形变异“四风”问题,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做大,对顶风违纪从严查处,对典型案例坚决通报曝光。

2.推进源头治理。从坚持政治原则、严明政治纪律的高度,深化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成果,深刻剖析成因,推动综合施治,健全相关制度,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紧盯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的错误表现,严肃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突出问题。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干部要把自己摆进去,从自身抓起,带头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五)“革”字为重,灵活运用巡察方式,彰显巡察利剑作用

1.科学谋划部署,高质量完成巡察全覆盖任务。根据《宜良县委巡察工作规划(2016-2021年)》,精心组织、科学谋划开展好2020年的三轮巡察任务,全面审视被巡察党组织工作,紧扣职能职责,扭住责任不放,重点采取“县统筹、乡力量”的方式组建巡察组,大力推进交叉直接巡村工作,将巡察利剑直插基层,确保本届村(社区)换届前完成对116个村(社区)的巡察任务;同时,切实开展对县直单位常规巡察,适时开展巡察“回头看”,以确保本届县委任期内巡察全覆盖。

2.深化政治巡察,切实发挥政治导向作用。按照“六围绕一加强”“五个持续”的要求持续深化政治巡察,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巡察范围,重点围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开展“政治体检”,从“四个意识”的高度准确把握被巡察党组织的症结所在,从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选人用人、“四风”等方面对被巡察党组织及其班子成员精准画像,切实发挥政治导向作用。

3.强化问题导向,切实增强监督实效。把巡察与净化政治生态相结合,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相结合,与解决日常监督发现的突出问题相结合,善于发现问题、如实报告问题、推动解决问题,充分发挥巡察在加强党内自身监督中的标本兼治作用。深化巡察与纪检监察、组织、审计、信访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增强巡察监督威慑力,保证巡察监督的长效性和连续性。

(六)“联”字为要,坚持“三不”一体推进,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1.坚持有效惩治腐败,强化不敢腐的震慑。保持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的战略定力,突出重点,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行业的监督,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的腐败问题从严查处,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对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严肃处置。纪检监察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既要查清问题,也要保障企业经营者合法的人身和财产权益,严格依法规范调查措施适用范围。

2.加强制度建设,筑牢不能腐的堤坝。通过总结案件、以案促改,着力发现管理漏洞、制度空隙、监督盲区,综合运用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问题整改清单等方式,督促主责部门加强源头治理和制度建设,不断扎牢不能腐的笼子。认真执行党纪处分条例,严格依法行使监察法赋予的监察权,依托纪检、拓展监察、衔接司法,整合规范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相关法规制度,完善监察调查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动形成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体制机制。加快修订《留置场所管理办法》,完善留置场所服务保障,严格落实专职安全员负责制、走读式谈话“手递手”交结等相关制度。成立专业看护队伍,压紧压实专案组责任,开展应急演练,严格履行审查调查安全规范,做到依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3.强化意识形态引领,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在全县实施“清风宜良”建设,大力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活动,广泛开展群众性清廉宣传教育活动,持续打造具有县域特色的廉洁文化品牌,把清正廉洁的理念覆盖到各行各业,推动形成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价值取向。坚持以案为鉴、持续抓好警示教育,抓实处分决定送达、执行和对受处分人员的回访、关怀。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制度,将家风建设情况列入述责述廉内容,自觉接受组织的监督指导。把纪律教育作为党员干部的必修课,积极探索纪律教育经常化、制度化的有效途径,搭建载体平台,增强教育的实效性。

(七)“廉”字为尺,严守规矩心存戒惧,从严从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1.加强政治建设。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组织引导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以理论上的清醒强化政治上的坚定,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把守纪律讲规矩的要求落实到具体行动上。带头弘扬担当精神、“钉钉子”精神、奉献精神,以“无须扬鞭自奋蹄”的精神状态,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真正做到兢兢业业、尽职尽责。

2.提高能力素养。围绕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新的执纪执法要求、工作规则和业务流程,以应知应会基础知识为重点,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分两批次赴西南政法大学开展全员培训,有针对性地补短板、强弱项,提高履行执纪执法双重职责、精准把握纪法标准、依纪依法开展工作的本领,以高素质干部队伍助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3.严格依规依纪依法。要加强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建立关爱机制,将谈心谈话与走访慰问相结合,设立纪检监察干部谈心谈话室,采取日常工作联系、提前预约等方式,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及时把握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脉搏和心理状态。完善内控机制,坚持刀刃向内,强化纪法衔接贯通意识,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坚决防止“灯下黑”,全力打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反腐铁军。

同志们,尺璧非宝,寸阴是竞。透过时间之海,我们已经看到全面小康社会的桅杆,我们更要有着只争朝夕、时不我待的紧迫感,更加紧密的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把全面从严治党“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牢记职责使命,奋力担当作为,努力推动我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我县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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