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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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宁六届市委第十一轮巡察 发现问题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20-10-31 11:07    发布来源: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2020年4月7日至5月12日,中共安宁六届市委对市公安局、市发改局、市统计局、市科技局、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及草铺街道、温泉街道的12个村社区开展了第十一轮巡察,共发现问题279个,其中,发现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问题72个、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问题84个、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问题96个,其他方面问题27个;扫黑除恶专项巡察发现问题7个;人防系统专项巡察发现问题11个。现将各单位发现问题简要通报如下:

一、 安宁市公安局

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整改主体责任落得不实,对所属支部督促检查不到位,对市委约谈反馈、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和软弱涣散党组织整改不到位。谈话提醒和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对常态化开展第一种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队伍管理宽松软。重经济奖励轻思想政治工作,正向激励作用不够; 民警违纪违规责任追究不精准,辅警队伍管理使用不到位,问题矛盾突出。工作作风不严谨。内控制度建设滞后,制度“废改立”不及时。执法不规范等现象不同程度存在,接处警、办案程序不规范等问题时有发生。所属协会、家属区脱钩不彻底。安宁市警察协会未按相关要求及时完成人员脱钩和资金、资产清理。公安局金盾小区和原连然派出所宿舍楼仍由公安局自行管理,相关物业费用自收自支。

二、 安宁市发改局

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实不到位。支部组织生活不规范。支部组织生活不规范,离退休支部党员日常管理不规范。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不严格。超预算标准列支“三公”经费。在职班子领导领取担任离退休支部书记补贴,违规发放优秀党员表彰奖励;招商引资经费和机关工会经费与行政经费未分帐核算;公务租车管理审核把关不严。

三、 安宁市统计局

学习中央及上级精神不深不透。学习中央及上级精神不深不透,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存在缺项漏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缺项较多。开展以案促改的教育学习不够。机关支部抓党建力度不够。个别党员意识淡漠,参加组织生活积极性不高;开展交心谈心、党风廉政建设谈话落实不到位。财务管理不到位。存在财务外包,记账凭证附件材料不规范;专项经费跟踪管理不到位,对下拨资金缺乏有效监督管理措施。

四、 安宁市科技局

学习宣传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到位;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有待加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够有力。机关党建有差距;党支部手册填写不规范;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严;党支部建设对支部工作有所懈怠。内控制度执行不严格。工会经费收支不规范。接待经费审核报销制度落实不严;开支报销业务经费及评审费不规范;购置固定资产无政府采购手续。

五、 市住建局

第四轮巡察问题整改不完全到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够,无检查、指导工作的相关记录;职能监管责任履行不到位,没有制定部门责任监管清单和问题整改清单。“党委班子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不强”局党委会、行政会研究的内容未严格按内部管理制度执行,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局党委对下属事业单位监管不到位。“财务管理混乱,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工会账务管理混乱,部分临聘人员没有缴纳工会会费;部分时段局机关行政经费无分管财务领导签字;会计要素不全,报销凭证中无清单明细。

巡察“回头看”发现的新问题。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部分利息收入未按规定上缴国库。车辆管理不规范。质监站长期使用管理企业安宁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车辆。有违规报销培训伙食补助情况。质监站站长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

六、 市人防办

执行云南省人民防空法相关政策不到位。没有及时掌握并执行上级文件要求,导致部分项目多收取易地建设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审批依据不充分。有部分项目没有不宜修建防空地下室的相关技术论证资料和依据,而是直接计算缴纳易地建设费金额。对人防在建工程监督管理不到位。市人防办审批修建防空地下室项目2018年至2019年在建项目37个,项目建设进展缓慢,市人防办对在建工程监督管理不够。易地建设费收缴及应建未建防空地下室监管不到位。有11个应缴易地建设费项目处于未缴费状态,14个应建地下防空地下室处于未建状态。

七、 草铺街道柳树村、王家滩村、权甫村、邵九村、青龙哨村、草铺社区、柳树花园社区

党的领导作用弱化。部分村组干部把部分精力用在个人事业上,个别村组干部存在为“保位子”发展党员不积极。班子成员间缺乏“补台”意识,部分工作存在“推诿扯皮”现象。党的建设有差距。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规范,理论学习效果不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党员管理不到位。党员管理的办法不够多、措施不够有效,基层党员违纪违法行为时有发生;集体经济发展后劲不足。集体经济发展方法不多,集体经济收入来源结构单一。为民服务意识与群众期盼还有差距。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和解决群众关心关注问题上有时不够到位,一定程度存在推拖绕滑、优亲厚友等现象,个别村组干群关系紧张。民主议事决策制度不完善。“三资”管理不到位,“三重一大”事项未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等决策程序,群众对村级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不能得到有效保障。财务管理粗放。个别村组存在经常性提取大额备用金、坐收坐支和白条做账等问题。

八、 温泉街道官庄村、后山崀村、甸中村、温泉社区、羊角社区

党建工作有所弱化。学习中央和省、市会议、文件精神不深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党总支(支部)工作手册填写不规范、缺项漏项多;党员日常管理不规范、不严格;开展三会一课不到位;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党组织活动有偿化;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村有乱摊派、乱收费现象;“四议两公开”程序不规范;“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执行不力;财务管理不规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官庄村委会长期占用村集体经营公司车辆,羊角社区、甸中村委会、温泉社区有违规接待、同城接待问题;后山崀村委会自办食堂个人未承担相应比例费用,甸中村委会公务用车费用超标;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不规范。

被巡察单位要在政治高度上突出党的全面领导,在政治要求上抓住党的建设,在政治定位上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和整改的主体责任。在巡察问题反馈之日起两个月内全面完成整改,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在本单位、街道和村(社区)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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