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宁市监察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第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10-31 10:50    发布来源: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践行初心使命  勇于担当尽责

为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西线经济走廊   

滇中最美绿城 争当中国西部县域高质量发展标兵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安宁市第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0年1月21日)

景碧昆


同志们: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安宁市第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和昆明市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按照安宁市委六届十次全会的安排部署,全面总结2019年纪检监察工作,研究部署2020年任务。市委对这次全会十分重视,第一次全体会议上,滇中新区党工委委员、市委书记张勤勋同志作了重要讲话。我们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昆明市委和安宁市委决策部署,坚定不移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高质量推进全市纪检监察工作,为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西线经济走廊、滇中最美绿城、争当中国西部县域高质量发展标兵提供坚强保障。

一、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在昆明市纪委、滇中新区纪检监察工委和安宁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一以贯之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一以贯之督促党员干部自觉做到“两个维护”,一以贯之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和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扎实有效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高质量发展上取得新成效。

(一)坚持问题导向,推进主题教育取得实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昆明市委以及安宁市委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决策部署,制定工作方案,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主题教育全过程,通过中心组学习、读书班、专题研讨等形式,带动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围绕7个方面的重点内容,组建11个专题调研组,深入分管领域、联系单位和基层一线开展调研,广泛听取意见,深入查找和检视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存在的问题、影响和制约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问题。坚持学做结合、查改贯通,对查摆出的问题,深刻研究并剖析原因,对照市委10个专项整治方案工作要求,制定详细整改清单,对标逐一整改落实,有效解决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实际问题。

(二)突出政治建设,坚定不移落实“两个维护”。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工作的根本原则、目标取向和具体行动。坚决肃清白恩培、秦光荣、仇和等流毒影响,组织全市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严格落实党中央“五个必须”,省委“八个坚决肃清”。严肃政治纪律,聚焦“七个有之”,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1件1人。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审核回复党风廉政意见76批3291人次,对政治上有问题的一票否决、廉洁上有硬伤的一律排除。聚焦落实“两个维护”、党内政治生活、民主集中制等方面问题,持续深化政治巡察。全年组建 14个巡察组对26个党组织开展巡察,发现各类问题417个,移交问题线索32件,立案5件,问责1人,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建立健全相关制度226个。

(三)强化责任担当,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协助市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关于昆明市2018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细化9项具体措施深化整改落实。市委主要领导与59家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签订《安宁市2019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书》,制定《安宁市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方案》,细化12类40项党风廉政建设年度目标任务,层层压实责任。持续深化定期监督、抽查复核、述责述廉等措施,开展“线上+线下”联动监督。线上,各派驻机构落实日常监督,对驻在单位互联网+“两个责任”监督管理系统线上责任书任务填报内容进行逐一审阅、评分并反馈问题及建议;线下,组建11个考核组,由市委常委带队实地进行检查考核,在检查中,对各部门(单位)党政主要领导、派驻纪检组组长、街道纪工委书记开展谈话107人(次),发出检查考核情况反馈59份,有力督促推动各党组织整改落实,全市管党治党能力进一步增强。

(四)持续正风肃纪,推动干部作风持续向好。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落实基层减负各项措施,紧盯重要时间节点,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全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起,处理党员干部7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4人。着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共查处违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6件12人,其中科级领导干部8人,党纪政务处分2人、通报批评7人、诫勉问责3人。组织全市县处级领导、科级领导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叩问初心》《背叛初心终自毁》;组织街道、村(社区)干部旁听梅树清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发出机关纪律作风专项督查情况通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通报,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报。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宣讲团,通过“万名党员进党校”、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的形式对党员、干部、基层管理人员等进行公职人员廉政主题教育,增强公职人员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自觉性。及时发布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动态,通过市纪委“清风螳川”微信公众号每天发布中央、省、昆明市最新反腐动态、典型案件通报,持续深入开展廉政教育,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进一步增强。

(五)做实监督职责,监督实效不断得到增强。紧紧围绕监督第一职责,制定监督工作联动协作、“蹲点式”谈心谈话监督、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领导包案督办等工作办法,全面做实做细监督首责。开展“单元制”监督检查263次,发现问题124个,由党委(党组)进行提醒谈话56人、诫勉谈话6人,通报批评65人,取消评优评先资格28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35人。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规定,对219名新任职、交流和改非的领导干部进行个别或集体廉政谈话,对39批47名领导干部因公或因私出国(境)、15名领导干部婚丧嫁娶报备进行审查。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现规、纪、法有机衔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处置213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154人次,占72.3%;第二种形态23人次,占10.8%;第三种形态12人次,占5.6%;第四种形态24人次,占11.3%,对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理,全年主动投案1人,主动说明情况2人。创新监督机制,探索运用信访公开听证方式方法,有效落实干部诬告陷害和失实举报澄清保护机制,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为6名党员干部进行澄清正名,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

(六)坚持高压惩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充分发挥纪委监委合署办公优势,推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同向发力、精准发力,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401件(次),同比上升69.2%;全年处置问题线索192件次,同比上升34.3%;立案74件,同比上升27.6%;处分党员干部51人,同比上升27.5%;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4人,通过审查调查挽回经济损失人民币2960.51万元。正确运用监察法赋予的职责权限,使用调查措施2150人次,其中留置22人。坚持把办案安全贯穿审查调查全过程,完成留置场所规范化建设,并通过验收投入使用,严格执行“走读式”谈话、审查调查安全要求和管理规定,开展留置安全培训105批621人次,接受中央、省、昆明市纪检监察机关安全检查7次,确保审查调查工作安全有序开展。充分发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进一步优化完善协调衔接工作机制,形成了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执法机关相互衔接、审查调查程序与司法执法程序有序对接、监察机关与司法执法机关相互制衡的有效机制,有力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

(七)一体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制度优势持续转化为治理效能。坚决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落实《省纪委省监委关于县(市)区监察委员会向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办公室的指导意见》精神,制定工作方案,向9个街道派出监察办公室,与街道纪工委合署办公,根据授权依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相关职责。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昆明市关于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工作意见,制定《关于深化安宁市纪委安宁市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建立市纪委常委会统一领导、市纪委监委统一管理,纪委副书记(常委)、监委副主任(委员)分管,相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派驻工作领导体制。赋予派驻机构监察权,将派驻机构名称统一为“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根据授权行使相应的纪检监察权限,有力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出台《关于推进安宁市管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成立市管企业纪工委的实施意见》,设立市管国企纪工委,切实加强对市管国企的监督。2019年,全市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处置问题线索27件,谈话函询18人次,初核8人次,立案3件,处分3人,“探头”作用充分彰显。

(八)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加大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治理。坚决维护基层群众切身利益,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整治漠视群众侵害群众利益专项行动,坚决查处发生在扶贫、教育、医疗、食品安全、社会保障、民生资金、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征地拆迁、环境保护等领域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和基层干部盘剥克扣、优亲厚友等基层“微腐败”问题,共查处问题22件,处理24人。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紧盯巡察、信访等渠道反映群众身边突出问题,对民愤集中、性质恶劣的重点督办,共受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65条,立案查处24件25人(党纪立案1件,党纪政务双立案8件,政务立案1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通报问责2件3人,责令辞职2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严格落实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排查、移交、处置、追责、通报“五项工作机制”,全年包案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和扶贫领域违纪问题线索22件;扶贫领域“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录入群众诉求2935件,办结率99.79%,满意率98.36%,群众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不断增强。

(九)狠抓自身建设,着力锻造纪检监察铁军。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干部队伍管理教育理念,将“打铁必须自身硬”贯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始终,全面加强自身建设。编写完成《中共安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宁市监察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为机构设置、领导和人员配置提供依据,明确职能职责。结合主题教育,对照存在的“负面行为”清单以及云南省纪检监察干部“十严禁”规定、安宁市纪检监察干部“十严格、十禁止”,深入开展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纪律作风专项整治,从严从实管理队伍,在严守纪律规矩上作表率、树形象。组织1375人次参加中央纪委、省纪委和昆明市纪委业务培训和北京大学专题培训。制定内部管控制度14项并形成《安宁市纪委市监委制度汇编》,推动自身建设规范化专业化法治化。坚持刀刃向内,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信访举报问题和执纪违纪、失职失责的坚决追责问责、绝不姑息,受理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3件3人,其中1件失实了结,问责1人,立案1人,坚决防止“灯下黑”。

二、 正视面临的形势和问题,深化认识和体会

一年来,全市纪检监察工作保持稳中有进良好态势,但在全省上下坚决肃清白恩培、秦光荣、仇和等流毒影响的工作形势下,我们清醒的认识到,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一些问题不同程度存在,突出表现在:一是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到位。一些党员干部政治站位不高,对讲政治守规矩只停留在喊口号、空表态层面,对如何结合工作实际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没有具体措施,更有个别单位对政治巡察认识不足,干扰巡察,甚至有党员发表支持港独的不当言论。二是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少数党组织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识不深、重视不够,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还存在温差、偏差、落差,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存在应付和突击现象。三是公安系统违纪违法问题多发。过去一年,查处公安系统多起违纪违法案件,有的有案不立、有案不查,有的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四是基层“四风”问题禁而不绝,出现隐形变异。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变相违规发放奖金、违规发放福利、违规接受服务管理对象请吃、外出考察期间绕道、超标准报销餐费和住宿费禁而不绝。五是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有些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不足,工作有畏难情绪,责任意识不强,尸位素餐、怠惰无为,混日子、熬年头、“软着陆”思想严重,对工作敷衍塞责,对分管审批事项没有严格把关,致使专项经费多拨付;还有的对学习和民主生活会持应付态度,心得体会和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照抄照搬。六是少数党员干部法纪意识淡薄。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案件中,有国家工作人员嫖娼的,有党员赌博的,还有党员吸毒的。七是党员干部被诬告陷害的情况时有发生。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信访举报诬告陷害党员干部的情况时有发生,有的甚至通过不同方式反复恶意举报党员干部多达24次。八是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还存在对纪检监察工作形势把握不准,对新要求新任务认识不够的问题,依规依法履职能力不足等问题。有的政治站位和政策水平不高、有的法纪业务知识薄弱,职业素养与岗位要求不匹配;少数干部作风不实、纪律不严,个别人甚至违纪违法。

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解决,坚决扛起推进反腐败斗争的政治责任,推动安宁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全面领导这一根本性原则。党的领导是做好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根本保证,是战胜一切困难和风险的“定海神针”。纪检监察机关作为管党治党的政治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必须紧紧抓住坚持党的领导这个“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这个“魂”,始终把党的领导贯彻到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自觉在党中央、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定期向昆明市纪委监委和市委报告工作,监督执纪问责和审查调查的重要事项都严格按规定和程序及时向昆明市纪委监委和市委请示报告,做到步调一致、令行禁止,执行政策不跑偏、完成任务不打折扣,切实把“两个维护”落实到一言一行和方方面面,确保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在安宁落地落实。

(二)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这一工作方向。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必须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既要准确把握“稳”的内涵与“进”的要求,还要辨证统一地把握“稳”与“进”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稳扎稳打,以“稳”促“进”。当前,我市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在全省上下坚决肃清白恩培、秦光荣、仇和等人的恶劣影响的形势下,党内存在的政治不纯、思想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等突出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清除流毒对安宁政治生态的影响和污染因子仍有很多工作要做。我们必须保持战略定力,增强贯彻落实“三个一以贯之”的自觉性、坚定性,坚决摒弃差不多、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做到工作初心不变、工作力度不减、工作成效不降,进一步稳高压态势、稳惩治力度、稳干部群众对持续反腐惩恶的预期,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放大“三不”叠加效应,深化标本兼治,不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以累积尺寸之功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这一工作着力点。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着力点。实践证明,纪检监察工作什么时候紧紧围绕中心、自觉服务大局,什么时候就大有作为;什么时候游离了中心,偏离了大局,什么时候就难有作为。当前,安宁正处于全力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西线经济走廊、滇中最美绿城,争当中国西部县域高质量发展标兵的关键时期,全面推行“大赶考”工作机制的起步之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中心工作,找准切入点和突破点,立足职能职责,围绕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做到市委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加大对工作作风懒散、担当精神不足、履职不尽责、当官不作为等问题的治理力度,健全和完善容错纠错机制,支持改革者、鼓励创新者、保护干事者,引导党员干部更好地提振精气神,锻造优良党风政风,汇聚起干事创业的强大正能量,为2020年全市发展定位、赶考目标任务的完成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思想、组织和作风保障。

(四)坚持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的纪检人精神。纪检监察机关从成立之初,无论是革命、建设,还是改革时期,都一以贯之坚持斗争、敢于斗争。我们要始终秉承斗争的“政治基因”,带头强化直面问题、冲锋陷阵的精气神,把斗争精神体现到坚守政治定力、敢于碰硬、攻坚克难上,坚决同一切影响党的先进性、弱化党的纯洁性的问题作斗争,做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战士。要切实解决好本领恐慌问题,在全市赶考机制中比学赶超,在斗争一线学真本领、练真功夫,在思想观念、方法手段、工作流程等方面与时俱进,不断提高日常监督、执纪审查、依法调查本领,真正成为纪检监察工作的行家里手,始终当好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三、 2020年工作任务

2020年是全面完成“十三五”规划之年,着力谋划“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刻把握纪检监察工作与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建设的内在关系,坚守职责定位、提高政治站位,自觉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高度谋划推进工作,努力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2020年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昆明市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和安宁市委六届十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协助党委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新发展理念,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协助市委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进一步肃清白恩培、秦光荣、仇和等流毒影响,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安宁政治生态高质量建设,为高质量打赢全面小康收官战、高水平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为安宁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西线经济走廊滇中最美绿城 中国西部县域高质量发展标兵提供坚实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一)始终牢记初心使命,把“两个维护”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要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做到思想上认同核心、政治上维护核心、组织上服从核心、行动上紧跟核心。要积极发展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让党员干部经常接受政治体检,打扫政治灰尘,净化政治灵魂,增强政治免疫力,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西线经济走廊、滇中最美绿城、中国西部县域高质量发展标兵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作风保障、纪律保障。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长期工作主题,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建立健全经常性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和整改落实机制,持续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调研,推动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要协助市委抓好全市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面增强市委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做好对上、对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以全市“大赶考”工作为契机,着力在昆明市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争先进位。

(二)坚持聚焦主责主业,抓好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全市纪检监督监察覆盖面不断扩大,纪检监察工作形成规范化、法治化、专业化。按照省纪委的安排,稳步推进《关于深化安宁市纪委安宁市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实施意见》落地见效,深化派驻机构改革。进一步完善派驻机构向市纪委市监委报告工作制度和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市监委述职制度,提升派驻监督覆盖质量。强化派驻监督职能定位,突出政治监督,盯紧“关键少数”,把对人、对事监督结合起来,进一步擦亮监督“探头”。完善派驻机构管理工作机制,健全派驻机构定性定量考核办法,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打造“不走的巡察组”。结合安宁实际加强对市管国企纪工委工作的指导,推动建立和完善企业监督体制机制,堵塞监督漏洞,加强对市管国企的监管力度。

(三)深化监督第一职责,着力在监督上创新突破。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肃认真履行监督基本职责、第一职责,做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要聚焦坚持和完善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突出政治监督,强化日常监督,构建全覆盖的制度执行监督机制,强化制度执行力,保障国家治理各项决策部署、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保障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要发挥职能作用,聚焦解决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政策性创新方面问题,通过监督推动整改、促进改革、完善制度,使各项制度更加健全、不断发展,推动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要加强对各级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破解对“一把手”监督难题,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要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要抓早抓小,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充分运用以案促改的警示教育作用,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查摆的问题、老百姓反映强烈的问题、影响全市工作的难点问题,持续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人、重点事的监督,引导党员干部坚守初心、牢记使命,切实增强不想腐的自觉。要聚焦主责主业,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创新监督方式,推进纪委监委专责监督同其他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增强监督合力,提高监督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精准发力纠治“四风”,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驰而不息纠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要常态化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既要“治不正”,“治不为”,也要严管“微权力”、严惩“潜四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要把作风建设制度制定和制度执行统筹起来,督促全市各级党组织对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开展“回头看”,认真检视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的模糊地带、监管盲区、执行漏洞等问题,推动出台一批制度、完善一批制度、明确一批制度,并切实把制度执行好、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要督促有关职能部门结合实际,列出日常管理的正面、负面清单,进一步明确政策要求和政策边界,不断健全作风建设制度体系和长效机制。要构建亲清型政商关系,把清正廉洁的理念和措施覆盖到各行各业,深化领导干部违规房产交易、违规借贷、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等专项治理,进一步规范廉洁从政行为。要有效发挥防错、容错、纠错机制作用,提高问责的政治性、精准性、实效性,落实干部诬告陷害和失实举报澄清保护机制,推动出台干部尽职免责办法,引导和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提升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

(五)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要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坚决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坚决破除权钱交易的关系网,确保底线常在、“后墙”坚固。要深化标本兼治,加强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行业和领域的监督,加强监督制度改革和制度建设,通过总结案件、以案促改,找管理漏洞、制度空隙、监督缺位,督促推动涉及审批监管、执法司法、工程建设、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财政等方面的监督,不断扎牢不能腐的笼子,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强化融合协同,在推进“不敢腐”时注重挖掘“不能腐”“不想腐”的功能,在推进“不能腐”时注重吸收“不敢腐”“不想腐”的有效做法,在推进“不想腐”时注重发挥“不敢腐”的威慑、“不能腐”的约束,切实放大“三不”叠加效应。要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以“清廉安宁”建设为统领,深化廉洁自律、廉政警示教育,坚持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常态化,注重家风建设,引导党员干部正确处理自律和他律、信任和监督、职权和特权、原则和感情关系,强化不想腐的自觉。要全力增强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能力水平,着力提升成案率、人均办案率,确保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双安全”前提下提高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查办效率。

(六)深入推进巡察工作,抓实整改“后半篇”文章。要全面贯彻巡视巡察工作方针,统筹安排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巡察,按照安宁市委巡察工作规划,完成六届市委任期内实现对市委、市政府工作部门、市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巡察全覆盖。采取直接巡村、巡乡带村、交叉巡村,到届满时对村巡察覆盖率不低于50%。要加强上下联动,推动巡察与派驻监督、乡镇街道纪(工)委工作协同并进,把巡察纳入“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工作格局,与抓好日常监督、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结合起来,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腐败、纪律、作风和选人用人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强化不敢腐的震慑。

(七)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严厉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增强群众工作本领,改进联系群众途径方法,将群众工作贯穿监督执纪全过程,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要聚焦扶贫、教育、医疗、食品安全、社会保障、民生资金、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征地拆迁、环境保护等领域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和基层干部盘剥克扣、优亲厚友等基层“微腐败”,严查“小官大贪”,坚决整治对群众合理诉求推诿应付、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等不维护、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要严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坚决向“村霸”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亮剑。严格落实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五项工作机制,强化问题排查机制,进一步提升发现问题能力。要有效发挥派出监察室职能职责,聚焦“小微权力”,加强对基层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人员的监察监督,确保监察无死角。

(八)从严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打造纪检监察螳川铁军。要深刻领会和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要求,切实增强风险意识、忧患意识,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努力建设政治过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要强化制度意识,想问题、作决策、抓落实,要自觉对标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确保不出偏差。要在提高纪检监察干部运用制度能力上下功夫,持续加大纪法培训、安全培训、信息化培训力度,确保“因材施教、量体裁衣”,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要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以“刀刃向内”的态度,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教育早提醒,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认真核查,对违纪违法、执法违法者“零容忍”,滥用纪法权力追究、严惩,坚决防止“灯下黑”,领导和约束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始终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

同志们,新时代需要有新气象新作为。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全会的决策部署,坚定信心、开拓进取,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成效,为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西线经济走廊、滇中最美绿城、争当中国西部县域高质量发展标兵提供坚强保障。


六届纪委五次全会报告名词解释

【五个必须】“一是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决不允许背离党中央要求另搞一套,全党同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听从党中央指挥,不得阳奉阴违、自行其是,不得对党中央的大政方针说三道四,不得公开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二是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决不允许在党内培植私人势力,要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团结大多数,不得以人划线,不得搞任何形式的派别活动。三是必须遵循组织程序,决不允许擅作主张、我行我素,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不能先斩后奏。四是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跟组织讨价还价,不得违背组织决定,遇到问题要找组织、依靠组织,不得欺骗组织、对抗组织。五是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他们擅权干政、谋取私利,不得纵容他们影响政策制定和人事安排、干预正常工作运行,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5年1月13日)

【省委“八个坚决肃清”】坚决肃清政治麻木、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流毒影响;坚决肃清理想信念丧失、沉溺于封建迷信活动的流毒影响;坚决肃清违背党的组织路线、扭曲用人导向的流毒影响;坚决肃清贪图安逸追求名望、封建特权思想严重的流毒影响;坚决肃清官商不清、甘于被“围猎”的流毒影响;坚决肃清治家不严、家风败坏的流毒影响,坚决肃清监督制约缺失、滥用“一把手”权力的流毒影响,坚决肃清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不力、履行主体责任失职失责的流毒影响。

【七个有之】“一些人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了自己的所谓仕途,为了自己的所谓影响力,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有之,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有之,搞匿名诬告、制造谣言的有之,搞收买人心、拉动选票的有之,搞封官许愿、弹冠相庆的有之,搞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的有之,搞尾大不掉、妄议中央的也有之,如此等等。有的人已经到了肆无忌惮、胆大妄为的地步!而这些问题往往没有引起一些地方和部门党组织的注意,发现了问题也没有上升到党纪国法高度来认识和处理。这是不对的,必须加以纠正。”——《在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10月23日)

【“蹲点式"谈心谈话监督】是指通过主动下沉到联系地区、部门和单位,与被监督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谈心谈话的方式,开展近距离、面对面、多角度的精准监督谈话。

【“单元制”监督】是指按照“统筹组织、协同配合、合理调动、闭合运转、有机结合、注重实效”的工作原则,通过创新监督执纪工作机制,充分调动纪检监察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挖掘潜力,整合资源,履行“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切实推进监督执纪制度化、常态化,健全“力量统一调配、信息资源共享、节奏同频共振”的监督工作联动协作机制。

【云南省纪检监察干部“十严禁”规定】严禁不讲政治、结党营私、阳奉阴违;严禁欺瞒组织、跑官要官、该报不报;严禁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脱离群众;严禁挟嫌报复、诬告陷害、信谣传谣;严禁接受请托、徇私舞弊、以案谋私;严禁打听说情、跑风漏气、泄露秘密;严禁程序不严、违规办案、压案抹案;严禁工作敷衍、推诿扯皮、失职失责;严禁相互宴请、酗酒滋事、行为不检;严禁家风不正、乱交佞友、生活腐化。

【三个一以贯之】纪检监察机关一以贯之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一以贯之督促党员干部自觉做到“两个维护”,一以贯之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和要求。

【七严格十禁止】“七严格”:一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昆明和我市重大决策部署,坚决防止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说一套做一套、我行我素,在调查研究中搞形式、走过场,搞走秀式调研等行为。二是严格公务接待有关规定,除外事、重要商务等规定允许以外,市内公务接待一律不上酒;公务出差及下基层期间不得接受公款和民营企业及个人名义的宴请、饮酒;工作日中午一律禁酒。三是严格执行办公用房有关规定,不得多处占用办公用房,不能超面积使用、超标准装修办公用房,不得配置高档办公用品、高档设备和豪华家具。四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相关规定,不得超编制、超标准配备使用公务用车;不得换用、借用、占用、调用下属单位、企事业单位、其他服务对象和个人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的车辆;不得向企事业单位摊派由其为自己购买车辆;不允许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因私使用本人固定公务用车;不得“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五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有关政策规定,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使用监管,不得违规决定发放和领取津贴补贴。六是严格责任担当,坚决防止“只求不出事,宁愿不做事”、凡事都要上级拍板、避免自己担责,甚至搞责任下移等行为。七是严格落实会议文件有关规定,坚决防止层层重复召开会议、走马灯式搞检查评比、制发文件机械照搬照抄、出台制度规定“依葫芦画瓢”,搞“材料美化”、“材料出政绩”等行为。“十严禁”:一是严禁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政府采购,违规插手土地征用;违规插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违规使用扶贫救灾和社保资金。二是严禁收受和赠送“红包”、银行卡、购物卡、消费卡和各类会员卡等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以及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烟、酒、茶、玉等礼品,或通过电子礼品卡、电子红包、快递等隐蔽方式收送礼品、礼金。三是严禁在内部食堂、培训中心、农家乐违规公款吃喝;将大额消费拆分成多个小额发票报销。四是严禁打着单位集体活动、职工疗养休养等“幌子”公款旅游;借公务之机游山玩水,变更行程绕道绕远,或由下属单位、相关利益单位、管理服务对象支付旅游费用。五是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以及出入私人会所。六是严禁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不得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家属亲友谋求特殊照顾。七是严禁设立“小金库”。八是严禁大操大办、化整为零分批操办、异地操办、变换身份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只收礼金不办酒席,借机敛财。九是严禁违反规定在社会组织、企业兼职,违规领取薪酬、奖金、津贴等报酬,不得获取股权和其他额外利益。十是严禁在服务群众方面出现“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搞“推绕拖”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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