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守初心使命 全面履职尽责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昆明市东川区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0年6月1日)
刘 彬
同志们: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昆明市东川区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六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市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和区委四届九次全会精神,回顾2019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0年任务。区委对这次全会十分重视,区委常委会专题学习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研究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刚才,区委书记胡江辉同志作了重要讲话。我们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坚定不移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开创东川转型发展新局面,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一、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在市纪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上级纪委和区委各项决策部署,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断健全监督体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
(一)坚持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践行“两个维护”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
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4次,常委会集中学习6次,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上级纪委重要决策部署上来。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班子示范带动各支部,分层分步压茬推进,开展机关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强化问题整改落实,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干部守初心担使命的自觉性坚定性。
坚持把“两个维护”落实到纪检监察各项工作中,加强对党中央方针政策落实和党章党规党纪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区委中心工作,持续对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生态建设、优化营商环境、重大项目建设、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大棚房”问题专项整治等重大决策部署开展专项检查,全年累计开展各类监督检查165次,问责干部21人,其中科级干部11人。对小江尾矿库污染问题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指出的问题,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党纪政务处分10人,问责15人,提醒谈话7人。严肃查处工作推诿扯皮、滥用执法监管权等损害营商环境的违纪问题,党纪处分1人,提醒谈话4人。审核回复党风廉政意见2314人(次),把好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
开展3轮政治巡察,参与市县统合巡察,巡察17家单位党组织,以“巡镇带村”的方式延伸巡察5个村级党组织,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和主要负责人反馈意见建议198条,移交问题线索8条。严查快办巡视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对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再督促、再检查、再落实,有效发挥巡察政治监督和政治导向作用。
(二)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
坚持抓节点、抓重点,紧盯“四风”问题新情况、新动向,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和纠正“四风”问题“回头看”,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3件5人。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查处突出问题4件13人,严肃查处在控辍保学工作中虚报数据、落实不力等问题,党纪处分3人,提醒谈话1人。在重要节假日,对全区各级各部门公款吃喝、收受红包、滥发钱物、铺张浪费、公车私用等不正之风开展明察暗访,督促整改问题10个,移交问题线索10条。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定制赠送收受高档酒茶及其他特殊定制品专项整治,对“天价烟”等问题背后“四风”问题进行排查,督促整改问题12个。
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不担当不作为不负责不学习”专项整治,切实解决突出问题。采取“单元制”监督方式,成立4个单元组,对4个乡镇(街道)和16家单位进行重点抽查,督促整改问题13个。出台《东川区纪委监委关于信访举报失实澄清工作办法(试行)》,通过网络媒体、会议澄清等方式,对4名受到失实举报的党员干部进行澄清正名,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
(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贯通运用“四种形态”,把严管与厚爱结合起来,精准适用每一种形态,抓早抓小,层层设防。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实践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95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94人次,占48.2%;第二种形态59人次,占30.3%;第三种形态17人次,占8.7%;第四种形态25人次,占12.8%。全年立案74件,审结77件,其中,办理市监委指定管辖案件6件6人。党纪政务处分96人,移送检察机关8人,挽回经济损失89万元,运用各项审查调查措施313次,留置9人。
充分挖掘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做好“后半篇文章”。深化以案促改,加大对典型案件的剖析力度,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33份,督促问题整改,推动建章立制。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和纪法教育,在全区干部大会上公开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6起21人,发文通报本级典型案例16批21起42人,转发上级典型案例通报9次,组织全区领导干部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2次,组织3000余名党员干部参观区纪律规矩教育基地。利用“清风东川”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纪检监察工作动态290条,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宣传力度。
(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深入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持续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开展4轮脱贫攻坚联合督查,督促整改问题153个。开展“廉洁扶贫”专项行动,重点检查29个扶贫领域工程项目,督促整改问题25个。开展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52次,督促整改问题101个。严格落实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五项工作机制”,排查处置问题线索137件,党纪政务处分21人,问责单位1家,问责干部14人,批评教育56人。
深挖涉黑涉恶案件背后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线索双向移交、协商会商等机制。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受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127件,立案19件19人,党纪政务处分16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问责15人,提醒谈话19人。
集中整治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开展漠视群众利益专项整治,排查各类民生问题142个,解决了一批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先后四批次向社会公布整治成效。在全省率先试点推行信访终结听证,解决群众长期重复举报难题。受理录入脱贫攻坚“五级联动”平台群众诉求件11043件,办结11041件,办结率99.98%。
(五)全面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
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出台《关于深化东川区纪委东川区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完成区纪委区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工作,对原有区纪委派驻纪检组进行调整,设综合派驻组7个,单独派驻组4个,理顺派驻机构管理体制,赋予派驻机构监察权,进一步规范监督范围。出台《东川区监察委员会向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室的实施方案》,区监委向8个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室,开展村级监察联络员试点工作,推动监察工作向村居延伸。
加强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建设。组织政治理论集中学习12次,学习中纪委下发的业务课程18讲,开展纪检监察专题业务培训2次,举办综合培训班11次。选派2名干部到中纪委参加业务培训,3名干部到省、市纪委跟班学习。加大纪检监察干部交流调整力度,交流提拔干部26人,有效激发干部队伍活力。
强化自我监督和约束。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及其配套制度,出台“走读式”谈话、留置场所管理等工作办法,规范审查调查工作流程。健全完善内控机制,定期通报监督执纪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下发工作提醒函和督办通知8件。坚持刀刃向内,开展纪检系统纪律作风专项整治,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问题,初核1人,提醒谈话1人。
二、认识和体会
当前,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仍需持续用力,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突出表现为:一是少数党组织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识不深、重视不够,责任履行不到位,管党治党宽松软。有的单位党建与业务“两张皮”,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党组织书记不研究党建工作,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奉行“好人主义”,不愿严格监督,不敢动真碰硬,对歪风邪气不抵制、不斗争。有的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做选择,甚至阳奉阴违、弄虚作假。二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四风”问题禁而未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一些部门没有得到根本扭转。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在少数党员干部身上依然存在。违反公务接待、公车管理、差旅费管理等相关规定的行为屡禁不止,财务管理混乱、滥发津补贴等行为时有发生。三是一些党员干部心存侥幸,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违法。在脱贫攻坚、生态环保、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违纪违法问题易发多发,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仍然十分突出。有的行业领域作风问题不断凸显,有的基层党组织塌方式违纪违法。
同时,纪检监察系统也存在差距和不足。“四个监督”全覆盖体系还不够完善,合力还没有形成,派驻监督的“探头”作用发挥不明显,巡察监督发现问题能力不强,纪律监督主动出击不够,监察监督规范意识不强。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素质、职业素养和履职能力不足,纪法业务知识薄弱,不担当尽责,不愿、不敢、不会监督。
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解决,进一步深化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规律性的总结和认识,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持续推动东川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始终做到“四个坚持”。
(一)必须坚持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全面领导。始终把“两个维护”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自觉在上级纪委和区委的领导下,聚焦全区中心工作,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加强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监督执纪问责和审查调查的重要事项都严格按规定和程序及时向市纪委监委和区委请示报告,做到步调一致、令行禁止,执行政策不跑偏、完成任务不打折扣。
(二)必须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准确把握“稳”的科学内涵,强化“进”的具体措施,坚决避免在反腐败斗争中片面强调转型发展关键期、经济滑坡欠发达、政治生态本质好等因素,人为降低执纪执法标准、减弱审查调查力度。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坚决摒弃差不多、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进一步稳高压态势、稳惩治力度、稳干部群众对持续反腐惩恶的预期。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深化改革创新,提升执纪执法水平,不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三)必须坚持监督基本职责、第一职责。不断完善“四个全覆盖”的权力监督体系,突出“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当好“裁判员”、不做“运动员”,坚决防止“监督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坚决防止工作走过场甚至变成为一些问题去“洗白”“背书”。要创新监督方式方法,统筹运用好谈心谈话、面询、“单元制”监督、“蹲点式”监督、“体验式”监督等方式。要重在日常、重在细节、重在八小时内外,多做“政治体检”,常打“政治疫苗”。要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把批评的力度、教育的深度和执纪的温度统一起来。
(四)必须坚持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纪检监察工作干的就是“得罪人的事”,要始终发扬斗争精神,敢于直面问题、敢于冲锋陷阵、敢于攻坚克难。要在斗争一线学习本领、增长才干,不断提高政治素养、理论武装、业务水平,不断与时俱进,不断构建与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适应的知识体系和业务能力,当好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三、2020年工作重点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市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和区委四届九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协助党委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进一步肃清秦光荣流毒影响,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开创东川转型发展新局面,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一)坚定不移践行初心使命,坚决落实“两个维护”政治责任
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同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不断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解和把握,真正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必修课、常修课,教育引导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经常进行思想政治体检,不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关于云南烟茶玉矿等特色资源领域、脱贫攻坚、环境保护等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的重大政治责任、重大政治任务,组织专门力量,统筹推进落实,对涉及的问题优先办理。针对特色资源领域正风反腐工作特点,主动与行业主管部门沟通协作,建立主体责任会同监督机制、监督执纪执法工作协作配合机制,开展上下互动、地企联动的联合整治。
(二)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紧扣十九届四中全会部署的重大体制机制改革、重要工作任务,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战略举措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制度执行力。围绕东川“两示范一枢纽一中心”目标定位,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优化营商环境、推动转型发展等重点工作,把政治监督内容落实到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察等工作中,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规范化、常态化,坚决做到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
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深化纪检体制、监察体制、纪检监察机构“三项改革”。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完善派驻监督体制机制,把准政治监督、上级监督的定位,建立派驻机构与乡镇纪委协作机制,健全派驻机构定性定量结合的考核办法,全面激活监督功能,打造“不走的巡视组”。高质量推进区委巡察工作,加强上下联动,推动巡察与派驻监督、乡镇纪委工作协同并进,向村居延伸,用好巡察成果,抓好整改落实。以强化党内监督为重点,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制度,促进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统计监督和社会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增强监督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依法有序推进区监委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协助区委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坚持和完善乡镇党委书记、区级单位党组(党委)书记向区委常委会专题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制度,修订落实“两个责任”“1+7”制度;完善对各级主要领导干部监督制度和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着力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把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等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监督检查、巡察的重要内容,督促各级各部门科学合理配置权力,深入实施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推动深化党务、政务、司法公开和其他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建设,建立权力运行可查询、可追溯的反馈机制,压减权力行使的任性空间。做实做深做细日常监督,完善和运用好“面询”、“蹲点式”调研、“单元制监督”“体验式监督”等方式,主动延伸触角,靠前监督、主动监督、精准监督,让权力在监督下规范运行。
(三)坚决向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亮剑,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持续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对脱贫攻坚成效巩固提升以及脱贫摘帽后“四个不摘”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严肃问责,对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问题从严查处。抓好中央第十二巡视组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交办件办理和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以整改成果促进脱贫攻坚成效巩固提升。
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精准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针对专项斗争中暴露出来的普遍性、深层次问题,督促行业主管部门落实责任、建章立制,全面推进综合治理。围绕教育、医疗、社保、城建等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深化医疗卫生领域收“红包”、拿“回扣”等问题的监督检查,紧盯人防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健全完善检举举报处置和反馈工作平台,运用交办督办、反馈通报、群众参与、澄清正名、查处打击、直接了结等“六个一批”方式,化解信访举报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利益。
(四)持续推进作风建设,营造干事创业良好环境
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继续深化“不担当不作为不负责不学习”专项整治,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督查,强化生态环保领域重点督查,持续深入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搞违规收送、占用、经营问题以及利用公共资源谋取私利问题。强化交叉式、推磨式、点穴式、联动式等检查方式的运用,严查享乐、奢靡问题,防范查处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问题,严防“四风”反弹。督促部门党组织对自身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自我揭短亮丑、主动整改落实。
坚持“三个区分开来”,既坚决整治担当精神不足、履职不尽责等突出问题,又科学区分为公为私、无禁有禁、无意有意的界限,严肃查处和公开曝光诬告陷害、恶意举报行为,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坚持严字当头、权责统一,进一步界定不同问责情形的问责主体,督促各类问责主体齐抓共管。实施规范问责、精准问责,防止问责不力、泛化、简单化。
(五)坚持“三不”一体推进,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成为全面从严治党障碍的腐败问题优先查处,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对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严肃处理。深入开展资源性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对资源性领域的巡察,严肃查处权力寻租、利益交换等违纪违法问题,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从秦光荣案件中汲取教训,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插手干预资源性领域经济活动报告报备等制度规定。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监管,严惩重点领域权钱交易、“靠山吃山”、政商不清等行为。
强化对审批监管、执法司法、工程建设、公共资源交易、民生领域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行业和领域的监督,通过总结案件、以案促改,着力发现管理漏洞、制度空隙、监督盲区,督促主责部门加强源头治理和制度建设,扎牢不能腐的笼子。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深化运用“四种形态”,精准把握政策策略,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强化不敢腐的震慑。
在全区实施“清廉东川”建设,大力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活动,广泛开展群众性清廉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家风教育,把清正廉洁的理念和措施覆盖到各行各业。坚持一案一剖析、一案一警示,抓实处分决定送达、执行和对受处分人员的回访、关怀,做实同级同类干部的警示教育,使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制度,将家风建设情况列入述责述廉内容,自觉接受组织的监督指导,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六)强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强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转化,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把守纪律讲规矩的要求落实到具体行动上。严格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锻造坚强有力的基层党组织。
加大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力度,组织全员学习、全员培训、全员考试、全员大练兵,强化“工作复盘”、业务实用技能培训,培养一批监督能手、办案能手。建立健全关心关爱纪检监察干部的常态化机制,加强对干部的人文关怀和沟通交流,创建积极健康、团结奋进的机关文化,促使干部职工安心安身安业,营造创先争优的干事创业氛围。
加强日常教育监督管理,认真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严格执行线索集中管理和打听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登记备案制度,确保审查调查权力不被滥用。持续开展纪检监察干部作风专项整治,强化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的纪检监察干部严肃查处,对失职失责的严厉问责,打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铁军。
同志们,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仍然任重道远,纪检监察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守初心使命,全面履职尽责,全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开创东川转型发展新局面,决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