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巡察工作开展以来,西山区以问题整改为导向,坚持边巡边改、集中反馈、督办问责,把落实整改作为被巡察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的“试金石”,做深做实做细巡察后半篇文章。截至目前,被巡察单位55家党组织和21个社区党组织已完成了集中整改,共完成整改问题796个,完善制度600余项,挽回经济损失6500余万元,有力推动了巡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坚持压实责任和强化督办相结合。整改过程中,明确被巡察党组织履行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为落实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区纪委监委和区委组织部承担起整改工作的日常监督责任,巡察办和巡察组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和移交事项办理情况的跟踪督办,按照“整改责任不落实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不进行建章立制不放过”的标准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对账销号”,确保整改一个、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整改到位。区委、区政府分管或联系领导同志参加反馈会议,增强巡察反馈的严肃性、针对性和权威性,同时对整改工作进行督促,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
坚持全面整改和立行立改相结合。对反映具体、可查性强的问题线索,或事情虽小、但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坚持边巡边改、立行立改,迅速移交办理,“短平快”解决问题,形成立竿见影的效果,让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探索群众评判巡察整改成效机制,加强整改情况通报、公开,让群众参与整改、监督整改、评价整改,确保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条条都整改、件件有着落。
坚持举一反三和深化改革相结合。在整改过程中解放思想,创新思路、举措、机制,与推进改革结合起来,着眼管长远、见长效,把解决共性问题、突出问题与完善制度结合起来,针对巡察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深化改革创新,真正促使巡察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标本兼治作用得到显现。(西山区委巡察办邱国成 王书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