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四巡察组于2019年4月23日至5月11日对石林县统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于8月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建立州(市)、县(市、区)巡察制度的意见》的有关规定,县统计局党组成立整改领导小组,制定了整改方案,并逐一落实整改。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一)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的整改情况。
1.针对“个别班子成员大局意识不强。主动担当精神不足,协作意识不强,不敢大胆管理,没有形成齐心协力、齐抓共管的局面”问题的整改。一是党组三次召开会议,加强对班子成员的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党性修养,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二是对分管工作和分管科室强化交叉落实的力度,分管领导既对分管科室全面负责,又对所分管工作在非分管科室的落实情况负责。做到责任共担、齐抓共管。三是增强责任心,以对县委、县政府,对单位,对个人,对下级负责任的态度抓好纪律和工作职责的落实,宁做恶人,不做罪人,不做和事佬、不做老好人,做到预防提醒在前,指导督促到位,问效追责保底。班子成员各尽其责,各尽其职,在分工履行各自工作职责的基础上,加强团结协作,齐心协力,围绕全局的中心工作和重心全力以赴、尽心尽责。通过思想政治工作和工作实践整改相结合,大局意识、担当精神、协作意识增强,在分管领域和工作中大胆管理、积极作为,形成齐心协力、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2.针对“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不好。落实党组议事规则不严肃、不规范,党政会议记录只有议题内容和决定情况,未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问题的整改。一是规范党组议事规则,
根据工作需要定期不定期召开党组会议,会前班子成员提交讨论事项,并与主要领导沟通,会上其他班子成员逐一表态,“一把手”末位表态,会后,相关科室严格按党组会议的决议和会议记录执行,做到“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切实解决了党组议事规则不严肃、不规范,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不严格的问题。二是规范、完善党组议事会议记录,全面记录议事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列席人员、议事讨论过程,每个参会人员的意见、建议等,会议记录做到准确、完整。
3.针对“党政行文不规范,不严肃。如石统发〔2017〕6号,以行政名义印发2017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报告,落款却是党支部;以党建工作总结代替意识形态领域形势报告,却是以党组名义行文而落款又是统计局”问题的整改。一是规范党政行文,按工作要求、性质,分清统计局党组、统计局、局党支部各自的行文范围,既不能混为一谈,也不可各自为阵,解决行文不规范、不严肃的问题。二是全面提高全局的办文水平。规范公文制发程序,责任科室拟稿、分管领导修改完善,主要领导最后审核签发,增加审核程序,分层把关,提高办文水平,最大限度减少办文中的错误、失误。
(二)关于“群众工作能力不足”的整改情况。
1.针对“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基层和群众开展调查研究不够,宣传学习统计法律法规不够广泛”问题的整改。一是深入基层、群众和统计调查工作一线,加强调查研究,掌握实际情况,做好工作记录,不断提高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8月中旬至10月上旬,党组成员、班子成员深入39个固定资产投资建设现场指导和核实数据57人次;从6月起由一名党组成员任驻村工作队员,9月份通过三轮地毯式调查走访,摸清舍色村所有59户住C、D级危房和无住房群众的基本情况,C、D级危房改造工作正在实施。深入基层和群众开展调查研究不够的问题得以解决,并极大提高对工作预见性、主动性。二是加大统计法治宣传和执法检查,数据质量抽查、查询的力度,深入“四上”企业开展数据核查和统计法规宣传34人次,58个统计调查对象的131人次统计负责人、统计从业者得到统计法治教育,统计法律宣传更加广泛、深入。
2.针对“个别同志党员意识、服务意识淡薄,在服务基层群众时语气生硬,态度差,缺乏党员应有的模范和表率作用”问题的整改。一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主题党日 活动,强化全体党员的先进性和服务意识教育,对群众、对工作始终保持满腔热忱,以良好的形象和务实的作风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全体党员积极参加创卫卫生志愿服务、交通劝导志愿服务,在行动上落实服务群众。二是对个别在工作中语气生硬,态度差的党员进行提醒告诫,严禁把生活中的不良情绪和个人不良性格带到工作中,做到以满腔的热情对待工作和群众。
二、关于党的建设缺失方面的问题
(一)关于“学习教育走过场”的整改情况。
1.针对“2017年、2018年两个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会前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相同,谈心谈话情况报告内容除数字稍有差异其他都相同”问题的整改。一是整改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不规范的问题,紧扣上级党委的要求,与时俱进制定集中学习的主题、内容,并按规范程序组织学习。严禁以自学代替集中学习,严防集中学习走过场、流于形式。按照2017、2018两个年度民主生活会的主题,统计局党组进行了学习补充谈话,两年的谈话既围绕中心,又各有侧重。二是民主生活会前按照“四必谈”的要求,把问题谈深、谈透,严禁以简短的工作交流代替谈心谈话。对照2017、2018年民主生活会主题,结合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谈心谈话,既补课,又解决新的情况和问题。三是全面提高党组、党支部的党建工作材料规范程度和水平,严防工作不细心、不细致造成书面材料与实际工作不相符的情况。
2.针对“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材料格式不规范,排版随意”的整改。一是把全面从严治党和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要求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中,见微知著,从党建材料等方面检验工作成效。组织委员、党建工作者从细节、程序入手,从提高每一份党建工作材料的质量做起,将上级党组织的要求抓紧抓实。责令班子成员整改民主生活会材料格式不格范、排版随意的问题。二是提高对班子成员、党员个人材料的要求,从格式、排版到思想 、内容,全面检查、审核,从党建材料入手,检查党员的态度、党性。
3.针对“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规范,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力度和深度不够,部分党员学习积极性、主动性不强”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强对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管理、督促,提高学习实效。自学阶段重点检查学习笔记,集中学习做好发言和会议记录。二是9月29日、30日补一次课,组织一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主题的中心组集中学习,增强学习的深度、广度。三是定期检查全体党员《县统计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笔记》的记录情况,督促全体党员提高理论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关于“基层党建工作抓得不实”的整改情况。
1.针对“党建工作与统计工作深度融合不够。抓业务性工作多,抓党建工作少,抓党建促统计工作的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领导,提高党建引领统计业务工作的水平。二是加强党建与统计工作融合,做到党建工作与统计业务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把党建工作抓实抓细抓常抓长。三是把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落实到统计工作中,强化统计业务的学习;增强对基层和统计调查对象的业务服务、指导力度;创新统计服务方式和统计产品,提高统计服务的效率和水平。9月,在党支部换届选举中,党建业务和统计业务能力强的两名年轻同志新当选为支部委员,分别任宣传委员和纪检委员。支部委员分工协作、群策群力,在抓党建促统计工作方面有了实质性的进步。
2.针对“党组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内容单一,只停留在学习政策、学业务上,没有按5 X规定来组织,党员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问题的整改。一是丰富主题党日活动内容,围绕主题创新活动的方式方法,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不重复。二是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创造条件,请其他单位、行业、地区的先进典型为支部党员讲课;到其他单位、行业、地区参观学习,提高党员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提升教育效果。国庆期间,学习张富清先进事迹;举行烈士公祭日活动,瞻仰石林县烈士纪念碑;参加万人升国旗;集中收看国庆纪念大会、阅兵式和群众游行;国庆期间,组织值班党员坚持到金彩商城做文明劝导和卫生保洁,参加交通劝导志愿服务。从10月份开始,主题党日活动已整改内容单一,程序不规范,党员参与性不高的问题。
3.针对“党员日常管理不规范。党员目标管理手册和党支部工作手册中民主评议党员时间不一致;政治生日谈话时间跨度长,如:政治生日是8月9日,而谈话时间是12月19日;党员目标管理手册填写不完整,2018年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党员栏内容未填写”问题的整改。一是按照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标准,落实对党员的日常管理,在党员目标管理手册和党支部工作手册上如实记录党员管理和支部活动情况,杜绝补材料。二是严格执行党员政治生日谈话制度,原则上当天谈,有特殊情况在政治生日的前后十天内谈,禁止集中、突击谈话。三是要求每位党员规范填写党员目标管理手册,做到及时、如实填写。四是及时补齐2018年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党员栏的内容。结合近期的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已对党员目标管理手册填写存在的问题及所需完成事项整改、完善到位。
4.针对“连续三年没有发展过新党员”问题的整改。一是高度重视党员发展工作,把党员发展作为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目标抓紧抓实。二是在非党干部职工中强化意识形态工作和理想信念教育,培育群众的入党积极性。二是发挥好党员的先锋作用,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吸引力。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的问题
(一)关于“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1.针对“主要领导未专门听取过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开展情况,对其他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采取集体谈的方式开展廉政谈话,差异性问题未能一一点明;未开展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的廉政谈话;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融入分管领域日常业务工作,存在以安排业务工作代替谈心谈话情况”问题的整改。一是主要领导每半年专门听取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开展情况,分管领导每半年听取一次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工作。二是廉政谈话要加强针对性,除任前谈话外,任中不提倡集中谈话,谈话时,既要宣讲党规党纪、廉政纪律,也要结合实际,提醒部门、人员需要注意的事项。改进廉政谈话的方式、方法,对平时零散、间断的提醒,可在廉政谈话中再次集中反馈和提醒。谈话人和谈话对象要同时做好记录,做到可查核、可验证。三是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分管业务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强化对分管领导落实“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的考核。四是提高谈心谈话的实效,要求把制度、纪律与实际工作结合起来谈,指出存在问题、不足,并提出改进措施,既严禁以业务工作谈话代替谈心谈话,也严禁以宽泛制度说教代替谈心谈话。9月下旬,主要领导专门听取近期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开展情况。对其他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补充开展廉政谈话,结合各个岗位的实际情况,一一点明差异性问题和防范重点。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补充开展廉政谈话。在固定资产投资、农业、工业等统计领域,均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日常业务工作。
2.针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纪实手册记录不规范,时间不连续,个别记录没有填写会议地点和参会人员”问题的整改。一是按照纪实手册的项目倒推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内容,做到应做尽做,杜绝应做未做。二是坚持适时记录,做了就填,杜色做了不填或过后补填,对1-8月存在的内容空缺、记录不规范、记录不属实及时整改完善。9月下旬,已对班子及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纪实手册进行规范、完善。
3.针对“个别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格式不规范,未严格按要求报告个人收入、资产等有关事项”问题的整改。一是班子成员按照规范格式整改个人2018年述职述廉报告材料。二是主要领导对班子成员的述职述廉材料认真把关审核,对未报告个人收入、资产情况的,返回重新整改。严格按照制度全面、如实、规范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做到不隐瞒、不遗漏。已规范班子成员2018年述职述廉报告的格式,并对班子成员缺失个人收入、资产等有关事项的进行补充报告。
(二)关于“‘四风’问题突出”的整改情况。
1.针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治警主体责任不到位,存在形式主义,县统计局2017年、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主要内容全部相同,统计执法队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总结的内容大部分相同,城乡住户调查科2018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计划和工作的主要内容全部相同”问题的整改。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对党组建设、党支部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抓落实、勤检查、强督导、重考核。二是严肃整治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对县统计局2017年、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主要内容全部相同;统计执法队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总结的内容大部分相同;城乡住户调查科2018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计划和工作的主要内容全部相同等问题查明原因,并及时纠正。
2.针对“存在官僚主义,个别班子成员工作上安排多落实少,亲力亲为更少,存在官僚作风,工作方式方法不得当,听取职工意见少”问题的整改。一是班子成员改进工作作风,对分管工作做到“既挂帅又出征”,既负责检查督促,又带头出实招抓落实,防止上传下达,做传话筒。二是班子成员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充分听取职工的意见建议,集思广益,发挥群众的力量和智慧,不包办、不越位,防止主观武断、防止单枪匹马。通过整改,班子成员既安排工作,又负责分管工作的落实,做到亲力亲为,杜绝官僚作风,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多听取职工的意见、建议,多调动职工的积极性。
(三)关于“工作作风不实”的整改情况。
1.针对“个别班子成员存在工作效率不高、工作拖沓等慢作为现象”问题的整改。一是强化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和钉钉子的精神,一件一件抓落实,做一件成一件,防止眉毛胡子一把抓。善于抓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清理工作思路,有计划、有方案、有措施、有检查、有总结、有评价,一步一个脚印,稳扎稳打推进,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二是整治不作为、慢作为的不良作风,养成立即着手和按时限完成的工作习惯,不拖延、不拖沓。通过整改,工作效率有较大提高,工作拖沓等慢作为现象基本消除。
2.针对“个别班子成员思想保守,存在个人主义思想,对业务指导和传帮带工作做得不够”问题的整改。一是班子成员增强大局意识,培养开阔的胸怀,培养“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为做好全局的工作,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二是加强业务指导和传帮带,诲人不倦、善为人师,积极主动把个人业务技能传授给其他同志,培养更多的业务能手。三是把传帮带和人才培养工作作为对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通过业务指导和传帮带,负责办公室、综合核算、投资、城乡住户调查、工业等工作的同志,均能在各自的工作中独挡一面,业务能力有较大提升。
四、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方面的问题
(一)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的整改情况。
1.针对“部分党员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主体责任不清楚不了解,甚至不知道本单位从事意识形态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是谁”问题的整改。一是强化党组的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制,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并层层压实、抓实责任制。二是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主动、积极作为,跟唱主旋律,讲好中国故事。9月下旬,由分管意识形态工作的分管领导和业务人员讲解了一次关于意识工作及责任的学习,全体党员干部全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主体责任。
2.针对“部分党员干部不熟悉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相关内容,不清楚意识形态工作的内涵和外延,把意识形态工作简单等同于政治理论学习和新闻宣传工作”问题的整改。通过学习意识工作责任制,掌握了意识形态工作的内涵和外延,明白了各自在意识形态工作中的职责、任务。
(二)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贯彻落实乏力”的整改情况。
1.针对“阵地建设有待加强,宣传栏形式单调,内容不够丰富”问题的整改。一是全面强化理论学习、新闻宣传、舆论监管、精神文明、群众文化五大阵地建设,以提高工作信息和统计分析质量为突破口,补齐新闻宣传这个短板。二是在场地和宣传栏有限的条件下,围绕大政方针和上级的中心工作适时更新宣传栏,丰富宣传内容,营造齐唱主旋律的浓厚氛围。9月下旬以来,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强化理论学习;结合建国七十周年,发布以《砥砺奋进七十年 共谱彝乡新篇章——“数说”石林70年辉煌成就》为主的新闻稿件;加强干部职工在微信、微博和日常言行的舆论监管;认真开展文明县城创建志愿服务和以建国七十周年“学党史、学国史,弘扬爱国主义”为载体的精神文明建设;以参加建国七十周年演唱比赛为主的群众文化活动。阵地建设大大加强,宣传栏形式内容丰富多彩。
2.针对“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制度不完善,分析研判报告谈业务工作多,查摆问题分析隐患少”问题的整改。一是完善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制度,坚持定期、不定期召开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会,分析研判报告要聚焦主责,查摆问题,找准隐患,制定措施,明确责任,确保报告的质量和实效性。按照完善后的分析研判制度,在国庆前开展了一次研判分析,向党组提交了报告,客观查摆了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
3.针对“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不到位,对微博、微信、QQ等网络新媒体运用和管理未形成有效机制”问题的整改。一是建立健全对微博、微信、QQ等网络新媒体的有效机制。二是指导全体干部职工在微博、微信、QQ等网络新媒体上传播正能量,拒绝负能量,齐声为正能量和主旋律呐喊、加油。通过整改,并在国庆期间检验,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不到位,对网络新媒体运用和管理未形成有效机制的问题已解决。
(三)关于“意识形态领域其他方面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在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与统计工作结合不紧密,部分职工的思想意识与统计工作发展的形势不相适应”问题的整改。一是强化理论武装,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用有关经济工作的论述指导统计实践。二是深刻认识统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掌握新常态下的经济工作方针,按新时代的新要求全面做好统计工作。通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落实到统计工作,强化了党组对统计业务工作的领导,强化了干部职工“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理念和工作能力。
五、关于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面的问题
(一)关于“广泛宣传发动不够”的整改情况。
针对“仅对干部职工进行宣传发动,对统计服务对象的宣传力度还不够”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强对干部职工扫黑除恶知识和宣传方式的培训,把全体干部培养成能宣传动员群众开展扫黑除恶的教员。二是干部职工运用学到的知识,以走访企业、指导投资项目入库、走访慰问贫困户契机,向企业、个体户、挂钩联系点群众宣传扫黑除恶打击重点,宣传党委和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和成效,宣传线索举报的方式、奖励制度以及对举报人的保护措施,鼓励群众通过网上举报、实名举报等方式,踊跃举报涉黑涉恶犯罪线索,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深入人心,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喊打的氛围,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环境。
(二)关于“线索排查力度不够”的整改情况。
针对“线索排查收集思路不清、范围不广,没有主动结合辖区、行业系统治乱和群众反映多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辖区内部、重点领域和群众家中开展线索排查收集工作。对统计服务对象中是否存在黑恶势力排查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一是发挥扶贫驻村干部的桥梁纽带作用。干好精准扶贫工作的同时,在九月下旬的脱贫工作“回头看”中,提高政治站位,站在巩固基层政权的高度上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过党员大会、党课教育、脱贫攻坚大走访活动,进一步深入发动群众,深挖细查各类线索,并认真做好线索反馈的信息收集工作。二是加大对工业企业、建筑业等统计服务对象的排查力度,在下访过程中留心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并紧盯项目入库各个环节,做实做细线索摸排工作,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同统计局中心工作有机结合,科学安排,统筹兼顾,把专项打击与系统整治结合起来,对涉黑涉恶行为“零容忍”态度。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邮寄地址:石林县统计局办公室(石林县行政中心B区102室);邮政编码:652200;联系方式:电话0871-67798377;电子邮箱sltjj6779732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