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4月22日至5月11日,县委第四巡察组于对红十字会进行了巡察。8月2日,巡察组向红十字会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建立州(市)、县(市、区)巡察制度的意见》的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一)关于“四个意识不强。”的整改情况
1.针对“核心意识不强,领导班子决策力不强,决策不够大胆,争取上级支持红十字会工作主动性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确定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的重要讲话(节选)》等七篇针对巡察问题班子成员的必读材料,召开班子专题学习会议六次,通过学习,引导班子凝聚思想共识,提高政治站位,树牢核心意识,敢于担当、敢于决策,聚焦主业主动争取上级支持,努力提升班子的领导能力和决策水平。二是8月20日至9月20日在班子中开展针对巡察反馈问题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通过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教育引导班子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各级党委的具体要求,勇担职责、主动作为,推进红十字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三是完善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制定出台了《红十字会领导班子会议议事规则》、《红十字会“三重一大”监督管理制度》,重要事项及时召开班子会议商讨研究,切实发挥班子领导核心作用。四是加强与上级领导和业务部门的联系,利用电话沟通、工作接触交流、会议发言反映等方式,就机构编制、改革方案、救援队和筹资等工作7次进行请示汇报,主动争取上级的支持和帮助。
2.针对“大局意识不强,个别领导干部考虑问题缺乏“一盘棋”思想,大局观念差,缺乏担当精神,个别职工相互协调配合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理论武装,确定《十九大报告(节选)》等十二篇针对巡察问题干部职工的必读材料,召开专题学习会议,引导干部职工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对大局观念、担当精神、党规党纪、意识形态、扫黑除恶的学习领会,把思想统一到党的方针政策和总体布局上来。二是8月20日至9月20日在干部职工中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开展“讲政治、顾大局,讲担当、有作为,讲团结、比奉献”专题教育活动,通过开展专题学习、警示教育、交心谈心、专题分析、整改落实,引导干部职工在讲政治、顾大局上坚定不移,在敢担当、有作为上坚决落实,在讲团结、比奉献上坚持不懈,以坚决的态度、强烈的担当、务实的作风贯彻落实各项决策部署,推进红十字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三是在日常工作中强化领导带头,率先垂范,引导干部职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担当精神和团结协作。强化责任意识,形成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干部职工积极谋事、干事、成事的责任意识。四是营造团结干事的氛围,对不团结现象,开诚布公指出问题、坦诚相见谋共识,引导干部职工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维护团结、珍惜友谊。
(二)关于“群众工作能力不足。”的整改情况
1.针对“人道精神传播力度不够,群众对红十字会的认知度不高,募捐渠道单一,救助资金有限,远远满足不了社会救助需求。”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干部职工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十字会工作指示精神及中央省市红十字会系统工作会议部署进行再学习、再思考,增强人道精神传播和救助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制定了《石林县红十字会灾害及突发事件救援应急预案》。二是加强人道精神传播力度和频率,8至9月组织开展“七夕”志愿服务、预防食用菌中毒、无偿献血、应急救护培训、心理健康援助、公益讲座等宣传活动13次,让更多的群众接触、了解、走进红十字会组织。三是积极拓展募捐渠道,争取到香港红十字会无偿援助资金77万元在铺兵、㱔卜所2个自然灾害村实施“博爱家园、社区为本”减灾项目,入村入户对100户村民开展了基线调查。联合县委农办、慈善协会对全县1316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分别按照2000元、1500元和1000元三标准实施41万元的帮扶。
2.针对“‘三救’培训教育普及力度不够,全县卫生救护培训普及率不高,群众的灾害应急救护知识、自救保护知识、卫生救护知识严重缺乏。”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三救”培训工作领导、指导和督导,制定培训方案,主动联系教育、就业、科协等行业,加大与基层红十字会合作,针对中学新生、农民工、特殊行业等重点群体开展培训工作。二是加大对师资志愿者的培训、实操、管理和关怀力度,吸引更多的志愿者投入到培训志愿服务活动中,全县共有来自不同行业的救护培训师资18人,骨干师资8人,合理安排持证师资参加普及授课培训,全年每人累计参加培训不少于3场次。三是加大对灾害应急救护知识、自救保护知识、卫生救护知识等的培训力度,2019年已完成4145人次的普及培训、310名救护员培训,2010年开展培训以来,完成救护员培训4354名,普及性培训28416人次,普及率达全县总人口的10%以上。精心收集编印了《红十字卫生救护及防病知识手册》,配发给团体会员单位和参加培训的干部职工及群众,不断提高民众对应急救护知识的知晓率。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一)关于“基层党组织不健全。县红十字会自2010年6月独立设置以来,一直没有建立党组织,现在仅有的两名党员分别参加县老干局、县妇联党组织的学习、教育活动。”的整改情况。
一是分别向县直机关党工委、组织部、人社局的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汇报和沟通红十字会机构编制、人员、党员以及未设立党组织的情况,与相关部门对接建立联合党支部,听取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二是经过协商沟通,县直机关党工委意见为:红十字会不具备建立独立党支部和联合党支部的基本条件,党员继续在原组织参加支部活动。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一)关于“监督责任缺位。”的整改情况
1.针对“党内监督不到位,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有差距,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业务人员之间没有开展廉政谈话。”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引导党员积极主动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建设,于9月10日上午召开反馈问题的专题分析会,查找剖析问题原因,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落实从严治党的要求。二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常务副会长与秘书长、秘书长与干部职工分别签订责任书,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纳入领导班子、干部职工目标责任管理,形成“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每季度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每半年听取领导和干部职工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报告,分析解决存在问题。三是推进廉政谈话制度化、常态化,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业务人员每半年开展一次廉政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强化对存在重大廉政风险事项的监督。四是9月24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到“遗臭碑”开展警示教育,加强领导和干部职工的廉政意识。
2.针对“财务管理工作存在违规情况,因出纳请产假,班子研究决定出纳工作由会计人员负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相关规定,财务管理处于高风险等级。”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组织领导班子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二是主要领导就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相关规定作出深刻检查,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坚决杜绝违法情况发生。三是纠正“出纳工作由会计人员负责”的错误决定,9月24日召开职工会议,明确9月27日出纳工作交由许瑞萍负责。
3.针对“会计业务不够规范,少数差旅费报销单据填写的起止地点与备注不一致。”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安排财务人员参加业务知识培训,督促财务人员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业务知识水平。9月24日组织到县人社局学习交流财务实操,提高财务人员的实操能力。二是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我县差旅费报销文件精神及我会制定的相关报账制度,进一步明确报账程序、审批程序和责任意识。三是督促财务人员对有问题的差旅费报销单据进行核实,对2017年9月17号凭证中有问题的两张差旅费原始凭证,给予更正。
4.针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法》规定,县红十字会应当设立监事会,但因编制问题一直未成立。”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通过电话沟通、工作接触交流、会议发言反映等方式主动向省市县红十字会领导征求、探讨设立监事会的意见建议五次。二是通过各级红十字系统官网和“中国红十字报”微信公众平台,了解掌握成立监事会的办法和措施。三是在《石林县红十字会改革实施方案》(起草稿)中安排部署成立监事会,待市级改革方案下发,报县委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按法定程序在第四次红十字会员代表大会上选举产生监事会。
四、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方面
(一)关于“干部职工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个别党员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县红十字会人员少,工作任务重,把主要时间和精力放在做好业务工作上,忽视了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相关政策的学习。”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对意识形态的理论学习,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各级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依托学习强国、法宣在线学习平台强化学习,干部职工对意识形态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得到了加强。二是建立健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意见》,组织干部职工举一反三,认真剖析反思,严格要求自己,强化自律意识和大局意识,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和主管部门报告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三是强化意识形态工作,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意识形态知识学习,每年至少开展2次意识形态自检自查。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及时掌握党员干部思想状况,科学研判,克服自由主义、个人主义,及时纠正思想观念存在偏差的问题。
(二)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宣传平台的利用、监管力度不到位,没有充分利用红十字会的宣传平台对意识形态进行广泛的宣传,宣传仅限于业务工作的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导向作用不强。宣传形式单一,没有根据受众的不同特点。采取适应性强、感染力大的宣传形式进行宣传,宣传效果不明显。”的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2019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充分利用宣传手册、微信、微博和主题宣传活动加大意识形态工作的宣传和监管力度,制定了《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信访保障工作应急预案》。二是结合弘扬红十字精神是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的行业特点,策划组织了“5.8红十字宣传周”、“2019年世界急救日”、“99公益日”、“无偿献血日”等主题系列活动28次,广泛宣传“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和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是充分利用群众乐于接受的应急救护和“三献”宣传活动,以及群众使用率较高的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在社会传播积极向上、崇德崇尚的世界观和价值取向。
五、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面
(一)关于“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停留在表面,在重点问题上推进力度不够。”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对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的《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的贯彻落实,强化政治担当,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摆到更加突出位置部署推进。二是制定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实施方案,主要领导要亲自牵头负责、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办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三是督促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动承担发现、预防和减少黑恶违法犯罪,预防不作为、乱作为,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二)关于“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识进行了宣传,但宣传面还不够广,宣传的实效不突出,与红十字会核心业务结合不紧密,特别是对单位内部职工理论学习不够深入。”的整改情况
一是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在红十字系统、志愿者和群众中广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识。二是紧密结合红十字会核心业务工作,充分利用应急救护培训和“三献”宣传活动,“5.8红十字宣传周”、“2019年世界急救日”、“99公益日”、“无偿献血日”等主题系列活动宣传范围广、效果好的特点,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三是组织干部职工专题学习上级扫黑除恶文件精神和安排部署要求,督促全体干部职工提高政治站位,将扫黑除恶工作深入到生活,深入到工作,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更强的政治担当、更大的政治责任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71-67785060;邮箱:3393086129@qq.com
石林彝族自治县红十字会
2019年9月30日